市委组织部(2022年)

时间:2022-07-19 15:1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委组织部(2022年),供大家参考。

市委组织部(2022年)

 

  孝组文〔2014〕 89 号

 关于印发《关于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 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实施办法>贯彻落实 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县(市、 区)

 委组织部, 市委各部委, 市高新区、 临空经济区、 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工委, 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 各人民团体党组:

 《关于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实

  施方案》 已经市委领导同志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孝感市委组织部     中共孝感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14 年 12 月

  日

  关于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 条例》 和湖北省《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情况 进行全面检查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组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组厅字〔2014〕 37 号)

 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鄂组办〔2014〕 26 号)

 要求,为全面了解我市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及《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情况, 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推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 努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更好地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中的作用, 市委组织部、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决定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 和《实施办法》 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检查内容 1、 地方党委及其机关工委和各部门党组(党委)

 抓机关

  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

 是否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摆在重要位置, 纳入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各县(市、 区)

 是否根据《条例》 制定了实施办法,县(市、 区)

 委常委会是否每年听取一次机关工委(党委)工作汇报; 机关工委是否严格按标准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 副书记, 是否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条例情况进行督查并每年向同级党委报告; 部门党组(党委)是否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并定期讨论、 研究、 指导机关党建工作, 是否按规定设置机关基层党组织办事机构, 并将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2、 机关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情况。

 各地各部门党委 (党组)是否认真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推进专项整治落地生根; 部门党组(党委)

 是否认真执行中央出台的各项改进作风制度规定, 围绕事权财权人权建立和公布权力清单, 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机关工委是否积极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

 3、 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是否坚持“三会一课”, 按期高标准召开民主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 是否定期向部门党组(党委)和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是否落实机关党员对基层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 参与权、 选举权、 监督权,

  是否开展党务公开, 及时公布党内信息。

 4、 机关基层党组织协助党组(党委)

 履职情况。

 是否协助党组(党委)

 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 是否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是否对机关行政干部任免、 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

 5、 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是否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 作风、 参加党组织生活等进行监督;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书记或者副书记, 是否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

 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是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6、 机关党组织设置情况。

 市、 县机关和机关直属单位党组织是否健全; 机关基层党组织是否按期换届; 书记是否由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或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

 7、 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是否按照机关工作人员1%—2%的比例足额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是否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定期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党员干部培训机构进行轮训; 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 业务工作人员之间是否进行交流。

 8、 党费收缴上交工作情况。

 是否严格按规定标准收缴党费; 是否严格按照要求上交党费; 是否按时提交 2014 年度党

  费收缴、 使用和管理情况书面报告; 是否按工资变动情况核定党费缴纳数; 是否对 2011、 2012、 2013 年三个年度未清收到位的党费进行清收; 是否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党费检查工作。

 二、 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三种形式:

 1、 听取汇报。

 掌握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 和《实施办法》 的全面情况。

 2、 座谈访谈。

 召开专兼职党务干部和党员代表座谈会,听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访谈党委(党组)

 负责同志以及机关工委 (机关党委、 总支、 支部)、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了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 查看资料。

 查阅机关党建相关工作资料, 包括党委 (党组)

 会议纪要、 机关党组织会议记录本、 支部工作手册, 以及发展党员、 党费收缴等资料。

 三、 检查步骤 1、 开展自查。

 各县(市、 区)、 市直各部门重点对照检查内容, 对近年来贯彻落实《条例》 和《实施办法》 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12 月 上旬基本结束, 形成自查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有:(1)

 贯彻落实《条例》 和《实施办法》 的主要做法、 经验和成效。

 主要内容包括:

 党委(党组)

 对机关党的

  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情况, 严格党内生活情况, 机关基层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 落实党内监督责任情况, 机构编制、 党务干部配备、 工作经费落实情况, 组织设置和隶属情况等。(2)贯彻落实《条例》 和《实施办法》 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工作建议。(3)

 下一步推动《条例》 和《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 专项检查。

 市委组织部、 市直机关工委组成 12 个检查组,结合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专项工作、2014 年度机关党建目标考核工作一并进行。

 3、 随机抽查。

 另外组织 3 个专项督查组, 依据平时对各县(市、 区)

 贯彻落实《条例》 和《实施办法》 的情况掌握,按三分之一的比例, 对县(市、 区)

 进行抽查。

 原则上, 对各县(市、 区)

 的抽查工作在 12 月 上旬进行,对市直各部门的检查工作在 12 月上中旬进行, 12 月 15 日以前基本结束, 具体安排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 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 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各县(市、 区)

 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

 要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书记要把关定责, 分管领导要牵头协调, 组织部和机关工委(机关党委、 总支、 支部)

 要各负其责, 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 突出问题导向, 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既注意总结贯彻落实《条例》 和《实施办法》 的好思路、 好经验、 好做法, 也要敢于揭盖子, 深入查找问题,分析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 认真研究推动解决当前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的举措, 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

 3、 形成高质量自查报告。

 要直奔主题, 不穿靴戴帽, 据实报告, 简明扼要, 字数控制在 2000 字以内。

 4、 市委组织部负责各县(市、 区)

 自查报告、《调查表》收集、 整理、 汇报等工作;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部门自查报告、《调查表》 收集、 整理、 汇报等工作。

 请各县(市、 区)

 于 12 月 10 日前、 市直各部门于 12月 9 日前, 将自查报告、《调查表》 同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张达浚, 电话:

 2280625, 邮箱:

 xgswzzbzzk@163.com)和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科(孙子昭, 电话:

 2856685, 邮箱:xggwb191@163.com)。

  附件:

 1、 市直部门贯彻落实《条例》 和《实施办法》 情况调查表 2、 县(市、 区)

 贯彻落实《条例》 和《实施办法》 情况调查表

  附件 1 市直部门贯彻落实《条例》 和 《实施办法》 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

 党组织数

 党委数

 党总支数 党支部数

 党员总数

 在职党员数 在职职工数 党务 干部数

 专职党务 干部数

 兼职党务干部数

 年度 项目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党组(党委)每年听取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次数

 专职副书记列席部门党组(党委)

 以及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次数

 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平均学时数

 部门机关党组织书记由:

 本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兼任□/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兼任□/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由其他党组(党委)成员兼任□ (请在相应“□”内“√”选, 下同);

 机关内设机构党员主要负责人兼任所在党组织负责人的占

  %;

 部门机关党员人数 100 名以上的, 是否设立机关纪委:

 是 □/否 □;

 机关工青妇组织是否统一由部门机关党组织领导:

 是 □/否 □。

  附件 2 县( 市、 区)

 贯彻落实《条例》 和 《实施办法》 情况调查表

 填报县(市、 区)

 (盖章)

 :

 党组织数 合计数:

 党委数

 党总支数 党支部数

 党员总数

 在职党员数 在职职工数 党务 干部数

 专职党务 干部数 年度

 兼职党务干部数

 项目

  党委常委会每年听取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次数 机关工委负责同志列席涉及全局性工作和党建方面的会议次数 每年拔付机关工委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万元)

  本县(市、 区)

 机关共有

  家, 其中党组织关系隶属机关工委的有

  家;

 机关工委为:

 单独设置

 □/ 与组织部合署办公 □(请在相应“□”内“√”选, 下同);

 单独设置的, 工委书记是否由县(市、 区)

 委常委兼任:

 是□/否□;

 不是常委兼任的机关工委书记是否兼任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是□/否□;

 单独设置的机关工委实有编制

 名;

 县(市、 区)

 委是否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条例》 和《实施办法》 的办法:

 是□/否□;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县(市、 区)

 部门党组(党委)

 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 是否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是□/否□。

  注:

 本表涉及内容不含乡镇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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