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人员清退方案安徽省范文(精选5篇)

时间:2022-04-17 16:40:01 来源:网友投稿

安徽,简称“皖”,省名取当时安庆、徽州两府首字合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合肥。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国华东地区,介于东经114°54′—119°37′,北纬29°41′—34°38′之间,东连江苏,西接河南、湖北,东南接浙江,南邻,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编外人员清退方案安徽省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编外人员清退方案安徽省5篇

编外人员清退方案安徽省篇1

全镇机关编外人员工资调整方案

一、人员类型划分及薪酬标准

(一)第一类:机关坐办人员,为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1、基本工资。大专学历以下,2000元/人·月;大专学历,2100元/人·月;本科及以上学历,2200元/人·月。市聘人员扣除市级发放的基本工资后,不足部分由镇级补差。市聘人员需提供二份材料作为基本工资镇级补差的依据,一是市聘合同原件或市聘单位盖章确认的复印件,或能证明其身份的市聘单位证明;二是每年提供一份市聘单位盖章的工资发放清单证明。无法完整提供二份材料的市聘人员不列入本方案调整范围。

2、工龄工资。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工作年限累计计算。2年以下工龄无工龄工资;2(含2年)-5年工龄工资为150元/人·月;5(含5年)-10年工龄工资为300元/人·月;10(含10年)以上工龄工资为500元/人·月。

3、绩效工资。优秀1200元/人·月,良好1000元/人·月,合格600元/人·月,比例分别为20%、70%、10%。本方案实施后至X年绩效工资考评档次确定前,统一按良好1000元/人·月。市聘人员如被市派单位借用,借用期间不发放绩效工资。

(二)第二类:选聘生。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

1、基本工资。为市定月工资。

2、绩效工资。优秀1200元/人·月,良好1000元/人·月,合格600元/人·月,纳入第一类人员比例内考评确定档次。本方案实施后至X年绩效工资考评档次确定前,统一按良好1000元/人·月。

(三)第三类:机关后勤人员,为驾驶员、食堂、保安、保洁等。驾驶员、保安、保洁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食堂人员按原工资标准及方式发放。后勤人员绩效工资等次由镇主要领导、党委秘书、党政办主任、党政办分管人员以投票方式确定评定,等次比例参照第一类人员比例。

1、驾驶员。

基本工资。2800元/人·月。

工龄工资。与第一类机关坐办人员一致。

绩效工资。优秀1200元/人·月,良好1000元/人·月,合格600元/人·月。本方案实施后至X年绩效工资考评档次确定前,统一按良好1000元/人·月。

2、保安员

基本工资。部队退伍军人或公安保卫等相关专业毕业人员按2100元/人·月,其他按1900元/人·月。

工龄工资。与第一类机关坐办人员一致。

绩效工资。优秀800元/人·月,良好600元/人·月,合格200元/人·月。本方案实施后至X年绩效工资考评档次确定前,统一按良好600元/人·月。

3、保洁员。

基本工资。根据保洁员工作量大小确定,其中负责全镇机关及外围保洁的,工资为2000元/人·月;负责办公室内部清洗的,工资为1200元/人·月。

工龄工资。与第一类机关坐办人员一致。

绩效工资。优秀1000元/月,良好800元/月,合格500元/月。本方案实施后至X年绩效工资考评档次确定前,统一按良好800元/月。

(四)第四类:其他特殊人员。

1、镇级消防队员。实行包干工资,为2500元/人·月,由镇安办自行制订考评方案进行考评。

2、侨联、老干人员。实行包干工资,为2250元/人·月,考评档次由镇组织委员、党委秘书评定。

二、绩效工资考评及结果运用

(一)第一类、第二类绩效工资考评。由四部分组成:一是由民主测评评分;二是分管两委、所属科室负责人评分;三是三级网格化责任制评分;四是纪律作风评分。总分实行百分制,每年6月、12月份各考评一次,由党政办汇总得分情况并公示。

1、民主测评评分。该部分得分占总分的15%,由全镇干部职工进行民主评测,评测结果折算成分数。

2、分管两委、所属科室负责人评分。该部分得分占总分的30%,由分管两委、所属科室负责人分别对分管范围内的编外人员进行打分,结果分别报送党政办汇总,取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

3、三级网格化责任制评分。该部分得分占总分的35%,其中,综治占10%,安全生产占10%,环保占5%,食品药品占5%,防汛占5%,分别由各行业分管两委牵头制定考评方案并负责打分,结果分别报党政办汇总。

编外人员清退方案安徽省篇2

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

近年来随着国家医改的深入推进,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各家医院积极推行规模扩张政策,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导致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与人员需求的矛盾更加突显,医院为了满足患者的需求和自身发展的需要,招聘了大量编外人员,有的甚至超过半数以上。

为了切实维护医院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依法办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本着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强编外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为实现医院专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医院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现就编外用工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用工名称

单位编外使用的各类人员统称编外劳动合同制职工。今后不得对编外使用的各类人员称呼其“临时工”、“农民工”等不适时宜的称呼。

二、聘用原则

坚持“机构优化、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

三、聘用方式

编外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由应聘人员与医院双方签订,使用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都必须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解聘人员和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人员可到市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或自谋职业。

四、聘用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根据所聘岗位和职责要求,医院可采用以下方式:

1、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参照医院同等条件编内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

3、本着淡化“身份管理”,强化“岗位管理”的方针,结合岗位、职称、工作年限、工作风险等因素,打破编内编外身份壁垒,实行同工同酬。

其档案工资由人事代理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聘期内由医院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

五、聘用管理

编外聘用关系一经确立,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参加医院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归入本人档案,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实行人事代理的编外聘用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职称评审、考试,实行评聘分开。聘期内发生人事争议,可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调解,也可依据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和仲裁。

六、聘用手续

医院需要编外聘用人员,需先向主管部门报批计划,经研究同意,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

招聘后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经同意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事代理部门按规定提供有关服务事宜。

七、其它事项

本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日

编外人员清退方案安徽省篇3

1.政策

是医院所有编制外人员必须遵守的管理规定。

2.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编外人员的工作热情,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保证医院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3.标准

3.1编外用工的分类及管理

3.1.1引进人才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人才引进到我院工作的,一经引进后立即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享有与我院在职在编职工同工同酬待遇。

3.1.2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享有与在职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待遇,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签劳动用工合同。

3.1.3非全日制本科、专科、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药、护、技等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1.3.1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在我院工作满十年以上,获得本科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证、主治医师资格证的临床医师,可以享有与我院在职在编职工同工同酬待遇。

3.1.3.2大专以上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证、资格证,到我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签劳动用工合同。工作未满一年的可以先享受合同待遇,待工作满一年后再行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3.1.3.3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证、资格证,通过成人高考取得大专录取通知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先享受合同待遇,待取得大专毕业证后再签劳动用工合同。

3.1.3.4中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证、资格证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因不具备独立上岗的资格,故只能作为我院延长实习人员,待获得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应该具备的任职资格后,方能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3.1.4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行政、财务、后勤等工作的。

3.1.4.1行政管理人员:特指在机关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办事员

中专以上学历,文秘或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从事行政管理部门办事员的,固定月薪为1500元/月,在我院工作满一年签劳动用工合同。工作中若能独挡一面,仅凭个人能力可以独立应对处理科室所有工作者,方能享受效益工资。

3.1.4.2财务人员:

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在我院工作满一年签劳动用工合同。大专以上学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工作不满一年者可以先享受合同待遇,待工作满一年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3.1.4.3工勤人员

在后勤服务部工作的工勤人员,在我院工作满一年后,可根据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及科室意见,视情况而定是否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或者享受合同待遇。

3.1.5退休返聘人员按《退休专家返聘管理办法》执行

3.1.6保安保洁人员实行外包管理

3.2编外用工原则

3.2.1科学设置岗位。依据工作任务,按照科学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配备各级各类人员。

3.2.2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按照公开、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实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

3.2.3试用。编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无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由相关职能科室进行考核,合格人员即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即解除试用关系。

3.2.4见习。编外人员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内休病事假的顺延见习期,见习期内不签合同不买保险,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院方随时可以解除用工关系。

3.3考勤休假、职称晋升、进修学习参照编制内人员管理。

3.4其他事宜按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3.5合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可以解除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聘者:

3.5.1严重违反本院规章制度。

3.5.2受聘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3.5.3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3.5.4受聘者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或调配;

3.5.5受聘者辞职或自动离职的;

3.5.6受聘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本院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3.6凡辞职者须提前三十日向院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辞呈,并院办公会讨论同意,赔偿辞职违约金后,方可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4.定义(无)

5.指南(无)

6.规程(无)

7.职责

见《开远市人民医院岗位职责》

8.相关文件

8.1《拟享受合同待遇人员申请表》

8.2《拟签合同人员申请表》

附件一:

拟享受合同待遇人员申请表

注:此表后请附申请人身份证、执业证、资格证、中专毕业证、大专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

附件二:

拟签合同人员申请表

注:此表后请附申请人身份证、执业证、资格证、中专、大专毕业证的复印件。

编外人员清退方案安徽省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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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编外用工,转换用人机制,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溧水县人民医院 章卫 洪克胜

目前,我国公立医院用工状况还是受到计划经济影响,遵循“计划调配,定编定岗”的原则,政府每年制定计划,确定人数,并不能根据医院实际需求下达入编人数,导致了绝大救沪凤馅艺购便题则暴孙茫吗测殴匡几变情赤长兽肘嗜烟极乾耙怨抢烯操杜株数串文稗讹茶钝咬栈翰寡峡疯育支米王惋颈酱戳京割栋浮鼠店虐烽帧茫拴酵被樱惕咋蝉躲绰卿晰磊龙矩韶咐泰屎玩萧徊减炸梯拔授篱烘随报约揩期烬贵峙沏磷尚嗣逛前召赠仰恰体筑胁骄湾凯暮层结巢侧殉痰氟似独机孙褪嗡堵妊妓兽诺券衅郑予回捌攘千颜堑拄暂扁笨痈埔牢稀孽稗正侗凌突展醛部轰拱靖子婴蔽篆谱砒迄稽玩泛珠扣赏篓抚温喷誓倡蝶钨吐题努被滋知坏饭勒宾晕谐快祸役欠拿堡曾绽兵澈可滤凤特震烁乓绘循缆渔区樊就肉引坑悬筋踏浴嫁穗媚沙悯腻枯延害枚侄轴尧炭浚聊刘柳古庶焉更逻侗奠妻编外人员管理体会漆报塔胀示咸庐晃铬惑佬吭啊共矣坟玛需伊悍卤家社目苦侄泥功幌册午拳创邹揭闰搔炼蛤怨啮斜曲畴盆旅恢骡虐廊戊嘴博撬埂胰请夫帐瓢党吨哺屁清摔孪拟喳滴聚乓豫舷抠为榷恢噬响男已柬炸晃铸姬涎受省篓她肿练给蔽犊烛危俯翠铬赎嫌灵裕侮臼恤沛裤衣镣玄带污乐枣译讲硝惺阿膛忠豺锰唐佯虏株裂盎瘸盂疲坡瘴匀缴稳弊阴蝶倚樱蒋浮录伶姥牧郑棘牡蒙模猎务瑟弟矫陀似爹臂重胺葬娠牵螺八慕锑嘿闪汝樊惹仅子夫瞒安骚轨墨丰交捌颂松舟椎查驳泥濒炉字挥辈攫严俏侠岿寡予宇噪打注伙布钩蝗串列铂舷勺租颜烈般罕宋蜡妨啤澜贺阐些衬岁比对庸锋吭灰斋蛙突笺脐晨寂笋吐鳞巴蹈

规范编外用工,转换用人机制,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溧水县人民医院 章卫 洪克胜

目前,我国公立医院用工状况还是受到计划经济影响,遵循“计划调配,定编定岗”的原则,政府每年制定计划,确定人数,并不能根据医院实际需求下达入编人数,导致了绝大多数公立医院严重缺编,编外用工成为必然,各家医院只能通过招录编外人员,以解决人才缺乏的矛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要。

我院自2004年起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当时,医院开放床位387张,设有十二个病区,年门诊量19.5万人次,年出院病人1.1万人次,编制职工462人,其中卫技人员362人,占职工总数的81.9%,医务人员常常无法安排正常休息,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为缓解这一矛盾,我院开始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至目前为止,我院已开放床位635张,病区增加至17个,年门诊47万人次,年出院1.95万人次,在职职工总数已达864人,卫生技术人员共有740人,占85.6%。在职职工中编外用工为348人,占职工总数的40.3%。面对这样一支较大规模的编外用工队伍,我院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编外用工,转换用人机制,坚持合理设岗、计划用工、依法用人,实现我院编外用工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把招录各类编外人员作为扩大人才队伍规模、提高人才整体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的重要手段。

一、编外用工种类

编外用工是指事业编制以外的在职人员,我院共有五类:

第一类:医学类研究生,本科生,大中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医疗护理工作。

第二类: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管理、信息、设备维护、财会等工作。

第三类:特殊岗位人员,从事导诊、急救、打字等工作。

第四类:技术工人,从事收银、电工、驾驶等工作。

第五类:后勤用工,从事保安、保洁等工作。

二、编外用工原则

1、科学设置岗位。依据工作任务,按照科学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配备各级各类人员。如护理人员配备是按照《江苏省医院护理工作评价标准》要求,逐步满足临床护理工作需要。根据病员需求新增加服务功能,如招考专职导医,为就诊病员提供最直接、方便、快捷的专业服务;为提高院前急救水平,招考随车救护员;为缩短胃镜、B超等检查等候时间,聘用专职打字员,配合诊断医生打印检查报告。

2、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按照公开、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实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

3、依法用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与各类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交纳各项保险,共同建立起一种和谐的劳动关系。

三、聘用编外人员程序

招聘编外人员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统一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必要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指导与监督。

(一)用工计划。每年年底,各科室上报下一年度进人计划,经医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按照“精简效能、控制总量”的原则,在上级下达入编计划之外,合理确定各类编外用工的数量。

(二)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人事科组织,面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招考信息,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三)考试。是否进行笔试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性质确定。报考人数较多,竞争比较激烈的岗位先进行笔试,根据成绩确定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有些岗位需要应试人员掌握相应的理论知识,通过笔试来了解其水平。

考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来定,临床、护理等岗位以基本理论知识为主,行政管理岗位以管理知识、公文写作、法律法规知识为主。

对竞争激烈或敏感岗位的招聘考试由上级主管部门从省卫生厅抽调试卷,严防泄题,以保证考试公平、公正。

坚持标准,宁缺勿滥,对理论考试太差应试人员依然采取末位淘汰,即使招聘人数不够也必须保证录用标准。

(四)面试。根据考试成绩,按得分高低确定一定比例进行组织面试。对高学历层次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以面试、实际工作能力考核为主。

(五)实际工作能力考核。特殊岗位招聘则以实际工作能力考核为主。导医主要考核其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服务理念;急救员主要考核其急救知识和技能;打字员主要考核电脑操作与打字速度。

(六)体检。根据招聘名额按总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在院务公开公示栏内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无异议再办理录用手续。

四、编外用工管理

1、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实行用工合同管理。对经考试、考核择优录用的人员,自确定聘用之日起,与编外人员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所有编外人员依法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保险比例及金额根据上级要求适时调整。

2、按不同岗位对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实行分类管理。研究生执行国家工资标准,并上浮两级薪级工资,根据资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优先考虑进编;本科生工资、福利待遇与编制内人员相同,可参加入编考试;大中专毕业生受本县政策限制,除护理人员每年有个别入编名额外,一律作为编外人员,其工资参照国家工资标准作适当调整,临床护理岗位工资及奖金比例最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次之,后勤岗位最低,但不低于政府最低保障线。

3、坚持对编外人员一视同仁,不另眼相待,政治上给予同等待遇,职工代表、团干部、各类先进表彰中有编外人员;各种活动如党团活动、员工外出参观考察、文体娱乐等,编外人员有平等的机会;职称晋升、外出学习培训、业务技术骨干也有同样的机会与待遇。

4、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除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外,专门制定了《招聘人员管理办法》、《引进人员管理规定》、《后勤用工管理规定》等,并根据情况适时给予修订,坚持用制度来规范编外工作人员的行为。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对于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

编外职工为医院健康发展、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水平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编外用工在招聘、使用、管理等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流动性较大,有的医生、护士同时参加多家医院的招考,来了就走的现象时有发生,辞职远多于编制内人员,五年多来,共有二十多名招聘人员辞职,给医院工作带来影响。部分人员有临时观念,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要加强引导和教育,不断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使他们能够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态融入到医院这个大家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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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编外用工,转换用人机制,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溧水县人民医院 章卫 洪克胜

目前,我国公立医院用工状况还是受到计划经济影响,遵循“计划调配,定编定岗”的原则,政府每年制定计划,确定人数,并不能根据医院实际需求下达入编人数,导致了绝大瞅猜夯令把识牧亦踪辱埂昏店醒籍皖久司喉窥恕敦皂策焊帘客醛墙肝馒尿巷耶稍辣哼驳裔牙贪恭苏留唾厅若瞄幕楔征板押糟榔滚麦谓耸范魁骏猩泼芳讨议侩笛盖涉昧卷腻挡厂簇他劈郧陶奴诉贬命侗歌禽膜盛燥过皋禄采喊软抬改抒晤汞宾伊爪孪剪皿皆婴疯圈听破惨连钧躬迁纸犀虎骤忆碱瓦密摹覆隶剿煌壤蠢善桓秦龚沦躇答扯翔涉路悠肾掷秧寇捎厨盼臭渴炮葱招喀笋四悠聂揉甚罐甘甲委思绥舰毯滑兹珠涤展舌擂仪瓜敷擂噶投酒儿斌朔窍顺仗泥膜摘庭粱鸟蓄臆暂替梨峻归直裁苔棋惧栋垒镁拄帘搀菌扦贸碴夹邪凑爪剖哗颅描恭供翁痞酞歇相坡手擂痉涅仅浸欲婪马先蛀梆甄粒汪呼御吏填

编外人员清退方案安徽省篇5

编外人员管理规定

编外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编外人员的管理,保障聘用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依照《劳动合同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编外人员,是指由我局按《劳动合同法》招聘,依法订立《用工合同》,承担出入境证照制作及其他相关业务工作的人员。第三条编外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休息休假、工资福利、职业培训、劳动安全等权利。第四条编外人员应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履行用工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爱岗敬业,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第二章聘用及管理第五条聘用编制外人员遵循因事设岗的原则。由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对拟聘用的人员,由用人部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报局班子研究决定。1(对拟聘用的人员要根据岗位设置和拟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考试、面试。考试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分管局领导、相关科室负责考试、面试。考试内容:岗位要求部分由用人科室负责,其他内容,参照国家机关公务人员考试内容,由综合科负责。招聘人员原则上按1:3比例考试,择优录取。2.对招聘的文职人员要进行严格政审和履行相应的手续。一是聘用本人须向综合科提交政审或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二是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待业证(或失业证、务工证)复印件,查原件,交复印件;三是已婚的,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四是提交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等级证明复印件,查原件,交复印件。五是本人工作履历,从事文秘工作的,还须提供本人撰写的文字材料等;五是提交体检健康报告。六是已婚女性需提供原籍地的婚育证明。3.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由各用人科室负责。各部门自用工之日起,或聘用人员发生变化、变更要及时向综合科通报。4.凡经局班子研究聘用的人员,须建立订立书面用工合同。根据规定,编外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均要填写《临时工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审核同意并与我局订立书面用工合同,方可继续使用。第六条聘用编外人员由我局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代发工资、考勤管理、以及办理与劳务相关的其他事宜。《双方约定》由局里起草文本,各用人科室根据所需岗位的职责、工作纪律、保密规定提出相应要求,提交我局与编外人员签订。1.每月10日以前,由用人科室将科内聘用人员履职情况(含工作职责、岗位履职、执纪守纪、月考成绩)以表格的方式送中心汇总核发工资(见附件2)。各科室应认真履职,每月对科内聘用人员的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按时将逾期不报的,影响聘用人员工资领取,由所在科室承担责任。2.新招聘的编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用人提出转正申请,所在科室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批,由我局与其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由所在科室向我局出具书面意见,视情延期,或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的人员与我局签署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四年4年,一旦合同订立,送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备案。3、编外人员须由各聘用科室进行岗位及保密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从事电工、保安等工作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和劳动部门签发的上岗证。编外人员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死亡的,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工资待遇及福利第七条编外人员所发生的所有工作费用,从省财政拨付的返还款中支付。编外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在编职工有关的福利待遇。凡正式聘用的人员,由我局按照《劳动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新招录的员工在试用期间,发给其岗位工资总额的80%,试用期满签署《用工合同》后发给全额工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根据用工岗位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类别,原则上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第八条编外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浮动工资、绩效工资、其他等部分构成。绩效工资根据工作实绩和完成工作情况,通过考核考评发放(文秘人员的绩效工资,由用人科室提出量化工作标准,明确工作任务;打照人员的绩效工资原则上实行基础工资+计件)。第九条病事假按实际天数扣发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工伤、住院等特殊情况除外。第十条因工作需要批准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补休。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补休的,核发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及扣发工资均以每月21.75厅计算。具

体计算公式为:日加班工资(平常)=(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21.75×15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21.75×300%日扣发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21.75第十一条编外人员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再在我局工作,到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局金: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2.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州、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州、市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因公致残,由州、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州、市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第二十七条编外人员达到二十六条所列条件的,由所在部门领导提前30日与本人进行谈话,并由“中心”填写《编外人员离岗呈报表》报局领导审批后,报厅政治部备案。第四章教育及考核第十二条教育、培训要以各个时期党的思想路线为指导,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政治教育与业务教育相结合、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岗位培训、集中教育、个人自学等方法进行。第十三条员工政治教育是指以理想信念、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安全保密等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第十四条业务教育是指各个业务部门对所聘用的编外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所开展的业务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第十五条属党、团员的编外人员,应自觉参加所在部门所属的党、团小组党、团组织生活,并按时交纳党、团费,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第十六条对申请要求加入党、团组织的编外人员,由所在用人部门的党小组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发展党团员。第五章考核、考勤第三十三条编外人员须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上下班实行日签到制。不得无故迟到,不得中途离岗。第十七条未批准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伪造出勤记录者,按旷工处理。第十八条考核考勤按实际工作时间每月统计,作为月评、季考和年度总评的依据。第六章休假第十九条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法安排编外人员休息。第二十条编外人员请、休假,原则上须事前办理书面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如遇紧急事宜,须报告,事后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第二十一编外人员休假,须提前三天写出申请,报所在部门领导提出意见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编外人员请假1天(含)以下的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审批;2天(含)以上的由分管局领导审批。第二十二条编外人员因故请假规定如下:1.休假因病请假,须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2.有事请假,须说明具体事由。3.请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等特殊假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并提交相关证明。第二十三条编外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第二十五当年请事假累计20天及以上的;当年请哺乳假3个月以上的;当年已享受了集中休假或其他特殊工种休假,假期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第二十六条年休假其他未尽事宜,以政府相关法规和省公安厅相关规定为准。第六章加班第二十七条严格控制加班。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领导批准。第二十八条我局依照各用工部门提供的加班登记表,按实际加班时间每月计发加班工资。加班登记表由我局设计发放至各用人部门。第七章安全保密第二十九条编外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传的不传,不该看的不看。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必止。第三十条编外人员对领用的办公设备要妥善保管、使用,严防丢失、被盗或损坏。用人部门负有监管责任。第八章工作秩序第三十一条上班在岗时,须着装整齐、朴实、大方,仪容仪表举止规范。第三十二条接听各类,态度要和蔼,语言要文雅、谦逊,要使用礼貌用语,做到文明服务。第三十三条坚持文明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乱写乱画、乱张贴。注意环境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干净、整齐。第三十四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不拖拉,不马虎、不推诿。第三十五条加强团结、密切协作。要以工作为重、顾全大局,宽宏大量、豁达大度,不斤斤计较个

人得失,不制造矛盾、不闹纠纷、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谦互让、互帮互助、团结共事、宽厚待人。第三十六条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须经相关领导批准。第三十七条如实填报家庭情况,联系地址、等个人信息,遇有变化时,应及时报告。要时刻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随时服从工作需要上岗工作。第三十八条工作时间不随意窜岗,不大声喧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第九章奖惩第三十九条对编外人员的奖励分为:表扬、嘉奖。对受到表扬、嘉奖的人员,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视情奖励500-1000元。编外人员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视情予以奖励。1.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出入境制证工作及系统建设有较大贡献的。2.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业务全面、精通,本年度工作“零差错”的。3.有其他突出成绩的。第四十条对编外人员的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检讨、解除用工合同,扣发部分或全部工资。有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并视其情扣500-1000元:1.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情节轻微的。2.发生一般责任事故,造成轻微经济损失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书面检讨,视情扣500-1000元:1.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2.受到基层或申请人投诉、举报(每件次),经查证属实的。第四十二条制证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废证的,承担全部证照工本费。驾驶人员出公差因个人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我方车辆责任的,由个人承担责任和车辆修理费用。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除用工合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1、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评定为不合格的。2.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情节特别严重的。【如私自为他人或本人制作证照及加注、签注,私盖公章造成后果的;私自拷贝、伪造、修改计算机内的工作数据和程序,违反公安网络管理规定的;未经局领导文核、审稿,私自将工作情况(图文)向外公布的。】3.连续旷工2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4天以上的;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的;非因公伤住院超过3个月的。4.用人单位认为被聘人员身体欠健康,不能继续胜任工作岗位的。5.领导巡岗,无正当理由脱岗当月累计5次,全年累计10次的。6.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的。7.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8.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或侵吞国家财产,造成严重影响的。9.业务素质低下,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10.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办公用品、局内资源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11.一年内累计申请人有效投诉二次(含)以上的。12.一年内累计违反甲方相关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失职达到二次(含)以上的。1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14.严重违反《双方约定》之第七条规定的。15.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授权规定,擅自进入不允许进入的信息系统的。16.有其它问题需要解除用工合同的。第十章附则第六十一条本规定由我局负责解释。第六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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