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岗双责,供大家参考。
泗河字 2014 年( )
号
关于印发《泗水县河道管理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责任制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乡 镇砂资源办公室、 各砂场、 局直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 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 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省市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中关于 “落实各级领导 ‘一岗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并对其他分管负责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协调; 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的规定, 结合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 本着“谁主管、 谁负责” 和“综合监管、 分级检查、 归口管理” 的原则, 制订了本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