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千年明驼路,一脚回步是故乡

时间:2022-11-01 15:25:03 来源:网友投稿

众所周知,《木兰诗》的原创,乃北魏时鲜卑民歌。其作为少数民族民歌,在中华民族胡汉文化融合中,始由南朝文人乐师改编为鼓角横吹曲,方为南梁乐府曲辞,后经隋唐五代至宋,历数百年,广为流传。最后,由北宋郭茂倩收入《乐府诗集》,定型为如今所见乐府体杂言诗的形貌。

然而,《乐府诗集》对《木兰诗》文本的定格,借势印刷术在宋代以来的高度发展,成版本的权威性,渐行湮没了其它版本的存世流传。这给后世鉴赏、研究该诗的文学及史学价值,留下了明显的缺憾。

上世纪五十年代,叶圣陶等人曾校订几册《文学》,做为中学语文课本。人教版1956年初中《文学》第四册,就收编有《木兰诗》。该版本第五段的末两句“愿驰明驼千里足,送儿还故乡。”在这册《文学》第31页有注:“明驼,就是骆驼。据唐代段成式的《酉阳杂俎》说,明驼是能行千里的骆驼。”

但是,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初至今,我们的初中《语文》,泥执于《乐府诗集》版本的权威性,坚拒“明驼”于千里之外。并将此二句作“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甚至,将其“千里足”,解释为千里马。

其实,不仅1956版的《文学》课本信赏“明驼”。另外,我们还可在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叶文玲《洛阳诗韵》、金庸《侠客行》等,更多文学大家的作品里欣赏到“明驼”一词的意蕴情致。那么,何以这些文学大家都信赏“明驼”,而五十多年来的《语文》课本却坚决抵制呢?

这个问题,虽是笔者二十多年前开始关注此事的起因,但到今天来说,面对这样一桩文学史的千年公案,再问《语文》课本也实在没必要了。因为,不仅当今学者,大都接受于那个时代后的中学教育,《木兰诗》中千里马的文化意象深入脑髓。就是往上说,千百年来,也无人从“明驼”的文化背景,来深入考量《木兰诗》的民族文化特征及其非功利的平民意识在文学史上的意义。

就历史而言,《木兰诗》历经唐宋时代汉文化高度辉煌的熔冶,都未能脱离其鲜卑民歌的品质,则其作为民歌,原发民间既不可否认,其最初形态,也未必不可以是个更其朴实简单的小故事。这样,从人事发生到形成传唱口曲,在民间流传中,要完成一首章节结构能被南朝文人瞩目的曲辞,恐怕这时间的回溯,就不是陈释智匠《古今乐录》见载,上溯北魏定都洛阳这几十年可以勘定的。反倒是孝文帝汉化,禁绝鲜卑语的使用,致使《木兰诗》汉译文本中的“明驼”,失去了语源学上的根据,而成为后世的关键存疑,才更说明,《木兰诗》在北魏的鲜卑语流传,是不会晚于孝文帝迁都洛阳的。

十年或十二年,战事漫长乃是该诗的一层基本构因。而北魏王朝对“燕山胡骑”的战争,也只有太武帝拓跋焘横扫柔然,或与此构因相称。孝文帝及以下,无此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简单来说,《语文》将《木兰诗》中的“千里足”解释为千里马,纵不涉嫌规避解释“明驼”而篡改诗义,也至少是种粗率的杂糅意象。仅就这一点,笔者即以为,很有必要从文本的原创性、民族性、地域风情、文化情致、人物品格、人物定位、及其社会价值取向等等,来做一番切实的梳理,才好比较驼与马在其中的是与非。

首先,今人对《木兰诗》的鉴赏与评价,已很难准确感受其民歌的原创风貌,便是作为乐府曲辞的乐理情调,也非古曲专家不能评骘,其文学体裁的价值,则仅以杂言诗的意义影响于近世。因之,笔者在此,也只能就其诗情气韵来讲。

从阅读的语感上说,在木兰奔赴战场的路上,其离乡之苦,思念父母之情,运用五、五、七、九言递进长句,一步一迭地叙情,气韵悠长,情织绵深。然其句式重复,地物对称,又为语境设限,未许悲情苦恨,暗了豪气云天。

接下来,“万里赴戎机,关山渡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尽以五言为句,铿锵激越,气势凌厉,将全诗的情节、语境都推向了高潮。但这高潮该如何回缓,如何舒展?“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情节所变,激越有减,语言气势却依然短促,终须有个气韵舒畅的情调,来回缓上段的激越凌厉,且推出情节高潮之后气韵更加高远的新意境。

当此之际,“愿驰明驼千里足,送儿还故乡”,在“木兰不用尚书郎”这略得舒缓的长句之后,更以舒畅而高远的气韵,物谐情美的意境,成就了全诗高潮的气韵与意境的完美节奏。

以上这三段,也正是该诗的主题核心所在,语言气势的跌宕抑扬,没有这两个七言长句便不能完美。唐诗的五七言绝律气韵呆板就在于此,宋词长短句的气韵优美也正如此。得明此理,方知删去“明驼”,不仅有失物谐情美,更使那样一个相和而完美的语境,落得气韵短蹙而意味窘急。

其次,鲜卑之祖曰东胡,早先隅居内蒙古东端大兴安岭地区,乃一弱小民族。东汉时迅速壮大,族群势力取代匈奴,占据蒙古草原,包括河西走廊广大地区。而这一地区,正是中国骆驼的产地。在鲜卑文化中,“明驼”当是早有的一种风情物语。而汉人耕战,向以牛马为驱,两相比较,“明驼”绝对是该诗的民族特征与地域风情的真实存照。

段成式《酉阳杂俎·毛篇》:“驼,性羞。《木兰》篇‘明驼千里脚’,多误作鸣字。驼卧,腹不贴地,屈足漏明,则行千里。”在此,段氏以“屈足漏明”,来训解明驼之“明”字,看是捉字释义,苟简牵强。然如上千年来,有关“明驼”的解释,还就仅这段氏一家之言。

查一下《康熙字典》就能知道,早于段氏二百多年,唐初颜师古注解《前汉·西域传》鄯善国多馲驼,早已有曰:“脊上肉鞍,隆高若封上,俗呼封牛。……又青海北,夏有热风,伤行旅,风将至,驼先引颈鸣,以鼻口匿沙中,人见之,则以毡拥蔽口面,避其患,其卧腹不帖地,屈足,粪烟直上如狼烟。亦名橐驼。”驼鸣之说出于此,或乃其后唐人多误“明驼”为“鸣驼”之由。

然而,《木兰诗》自北魏民歌而来,其前并不见“明驼”于任何汉语典籍。此“明驼”,则更应是鲜卑语在北魏时的汉译名词,而与颜师古之“驼鸣”,在词性上并不搭界。

段成式年轻时随父亲段文昌(曾多处为官,累迁宰相)转徙各地,了解各地风土人情,视野开阔,更兼精研苦学,博览包括官府秘籍在内大量图书,以读书为嗜,博学强记,知识渊博。其《酉阳杂俎》开列专条释“驼”,要言就简于“性羞”两字,竟而特为“明驼”被误“鸣”字勘误,且引颜师古“其卧腹不帖地,屈足,”之言,又非附议“驼鸣”之说,即此可见“明驼”自是另有来历。

《木兰诗》之“明驼”,在段氏所处晚唐文人,还“多误作鸣字”。段氏为训解这一“明”字,也真煞费苦心。其所谓“腹不贴地,屈足漏明”,当然是屈胫而卧,股不尽屈,有以支撑腹不贴地,能见卧姿腹下两侧透明者,是驼神骏千里。

对于明驼之“明”字,尽管此说苟简,但于骆驼临时休息的一种卧姿(其实应该叫跪姿),倒十分真实。强壮的双峰驼这样跪卧休息时,因为后腿股段支撑,其后肷腹下两则略有透明。尤其一种单峰驼,胸骨末端的外皮像有一个垫子支撑,取这种卧姿时向后的肚腹全不着地两则透明。这才正是段氏以为取此卧姿者,可见腿力坚劲,千里不竭,歇卧犹自承躯离地,以此附合所引原句“明驼千里脚”,乃指腿力坚劲,而不是说骆驼蹄子。

今天我们所见《木兰诗》的各种版本,有无“明驼”都是“千里足”。而段成式所据版本,确是“千里脚”。

“千里足”,源自公元前150年西汉诗学权威韩诗外传:“使骥不得伯乐,安得千里之足”。而“脚”字到东汉《说文解字》,其义为胫,还不是“足”。

应该是两晋以来,民间俗语以“脚”称“足”,唐人杜甫才能“赤脚踏层冰”。尽管在唐代“脚”与“足”已有同义,但“脚”字谓指腿胫的原义肯定还在。绝不会像《现代汉语词典》作为名词的唯一解释,仅以指称“人和动物的腿的下端,接触地面支持身体的部分”。

与《木兰诗》同载《乐府诗集》卷二十五的,还有一首《陇头流水歌辞》:“陇头流水,流离西下。念吾一身,飘然旷野。//西上陇阪,羊肠九回。山高谷深,不觉脚酸。//手攀弱枝,足逾弱泥。”这里有“脚”有“足”,“脚”就明显指的是腿胫。

“明驼”在木兰诗中,显然是最初民歌流传中一原始意象,或说鲜卑族风情物语。因汉族文化早无此说,到在唐代,很多文人就以为是“鸣驼”在传本之误。而《木兰诗》中的“脚”改“足”,乃因字义演化,却正迎合了韩诗外传“千里之足”。由唐末五代至宋元刻本,“明驼”一词语源不详,段氏所言,又不为疏薄大西北风物的中原文化据以信实,致有后人浅陋,更不顾民歌长句情调对曲辞行腔的重要,妄自汉化、诗化,从而休弃了“明驼”。

再次,亦足混淆是非的,是宋人乐史编写《杨太真外传》,讲杨贵妃勾结安禄山,暗赠交趾贡品龙脑香,曾私发“明驼使”。这其实也就是编故事的杜撰了个名词。到明代杨慎《丹铅总录卷十三》所谓订讹,解释这个“明驼”,虽也直接采用了段成式《酉阳杂俎》说,却更演绎《杨太真外传》之虚构,妄言唐代驿制设有“明驼使”,还“非边塞军机不得擅发”,以强调杨妃私发违制。若此果真,晚唐文人岂有不知,段氏又何须简丝数米饶舌当时。凭常识,专职军情的驿站只能是快马,而事实是,上千年亦无人从唐代史料发见过“明驼使”,宋人杜撰可以坐实。

另外,今人郑光礼认为,“明驼”即“名驼”(见郑光礼《词语考释二题》,载《华南师院学报》1980年第2期)。

郑先生以为,“明”、“名”乃古音通假。从《大戴礼·王言》钩沉“明誉”,说“明誉”即“名誉”。而其所举《大戴礼·王言》原文“至赏不费,而天下之士说(悦);天下之士说,则天下之明誉兴。”讲的是以礼治国,尊贤纳士,不以资财靡费笼络,而以礼制昭行天下。国策开明,士族乐于正当进身共襄国事,致国运昌隆,四海拱视,而天下美誉兴赞。这里的明誉只可作赞誉解,要解释成名誉可就有违事体了。

郑先生还向《汉书·董仲舒传》索引“明师”,说“明师”即“名师”。而董仲舒所谓“兴太学,置明师”,讲的却不是聘请名噪一时一地的某某学者,而是要适于宣教当时社会政治文化发展的贤明达士执教太学。置明师,设置太学教授职位也。其实非常接近现在国家社科院院士职称或中央党校教授职位的意思。这与延请“名师”决非简单一回事。更况《韩非子·五蠹》:“文学习则为明师,为明师则显荣。”晋葛洪《抱朴子·勤求》:“由此论之,明师之恩,诚为过於天地,重於父母多矣,可不崇之乎?可不求之乎?”这明师当为贤明之义,不是名声大的老师,就必恩为大过天地,重於父母多矣,而必须崇之求之乎。

从名词概念讲,名驼是明驼的上位概念。即其它古籍所载“名驼”,乃为以各种不确定之特性,而名闻天下的骆驼。明驼则是其中一种品质特异而有其语义定性的骆驼。如唐代宗时人郑常撰《洽闻记》载:“于阗国有小鹿,角细而长,与驼交,生子曰风脚驼。日行七百里,其疾如吹。”此七百里风脚驼,与千里脚之明驼,俱为名驼,而各有特异。

其实,单考“明”字,《礼记·曲礼下》:“稷曰明粢”。唐初经学专家孔颖达疏:“稷,粟也。明,白也。”这里讲的“明粢”是祭奠天地神灵的祭品。祭神以白粟曰“明粢”,可见汉语“明”字与天道神明精怪灵异早有关联。孔颖达疏“明”与“白”通义,适证于此,则“明驼”比“白驼”,在文学描述、塑造意象上,更具神崇意味。

白骆驼对普通骆驼来说,也就是生殖遗传中毛色的偶然变异。古人饲养不谙品种选配,自然繁殖可见白驼概率极低,若要精白健硕,神骏善走,则更是万千不及有一。少见者多怪,盛传者灵异,是为明驼神骏之物语。

遗憾的是鲜卑语未及形成文字体系,就被北魏孝文帝全面废止。《木兰诗》出自北魏,“明驼”一词的原意,在政改汉制的孝文帝之前,鲜卑语怎么说的,现在难以考据。但今生活在甘肃境内的撒拉族,西迁中亚前原居唐代中国境内,后在元代复又回迁,至今就信奉驮回其首领阿訇与《古兰经》的是一峰白驼。而在晚唐,与段成式同期的郑处诲,著有《明皇杂录》,记述哥舒翰镇使陇西,每回朝,必骑白骆驼,日行五百里。更早一百多年,张鷟《朝野佥载》卷一,讲北魏孝文帝时,陇西某鲜卑贵族,为在朝廷政改汉制中跻身豪门贵姓,急于进京申报家世,“星夜乘明驼,倍程至洛”,此说更当重视。

《朝野佥载》所用“明驼”,究竟取自《木兰诗》还是另有出处,未见史料可查。但其约早韦元甫三十多年,足证“明驼”亦非韦元甫杜撰。而且,无论后世的撒拉族,晚唐的郑处诲,还是中唐的张鷟,也无论白驼还是明驼,其叙事背景,都指向河西陕甘一带。由此我们可以确信,“明驼”之渊源,乃陕甘迆西鲜卑故地风情物语。近现代学者有论《木兰诗》事发中原可以休矣!

另外的问题是,有个普遍而一般化的认为:郭茂倩《乐府诗集》乃完整收录此诗,是一种“完本”状态;而“明驼千里脚”,仅见于晚唐段成式所编《酉阳杂俎》,该书行文中仅此五字,或为“残句”状态。

从文本的角度讲,我们现在只能见到郭茂倩这一个完本。就此,前文已曾讲到,其不过是凭汉文化之强势,赖宋后印刷术之发达,于后世摒蔽了之前其它“完本”的流传。

从版本的角度讲,《乐府诗集》版本以北宋末南宋初浙江刻本为最早。今存中国国家图书馆,缺卷19—34、96—100,其中卷27—34以清抄本补,其余缺卷以元至正元年刻本补。而《木兰诗》正在该书卷二十五,于此版本就是以元代至正版本所补部分。这样,是宋南渡前后浙江刻本没有“明驼”,还是元至正版本另有采信,又还谁能说得清。至于汲古阁本原据元本雕造,而毛晋其子毛扆又据宋本挖改,关乎“明驼”的存废就又更多变数。甚至郭茂倩手集或有“明驼”,只是后人版本混杂讹夺。

《酉阳杂组》成书在晚唐,早郭茂倩二百年。段成式最早出仕,所任秘书省校书郎,职司正是雠校典籍,刊正文章。《酉阳杂俎》卷十六,广动植之一,毛篇,开列专条释驼:“驼,性羞。”仅以三字,补要颜师古注说不曾言及之驼性。继而“《木兰》篇‘明驼千里脚’,多误作鸣字。驼卧,腹不贴地,屈足漏明,则行千里。”是为强调“明驼”别于一般之驼“鸣”,更具“千里”神异特性。此乃《酉阳杂俎》一完整条目,所为特释“明驼”,以晓谕当时后世,而不是钩沉索隐考校《木兰诗》还有什么孤绝版本,就不可能不以当时《木兰》篇某一通行版本来选此句。他职司过这方面官事,其所据《木兰》篇甚至是官行版本。我们大可不必怀疑“明驼千里脚”,出自当时什么孤本甚至为残句。

《木兰诗》以民歌出自北魏,乐府化于南朝。“明驼”一词的原意,除了相关品色罕见的白驼,更是深有对其灵异神骏的敬信。就像晚唐郑处诲《明皇杂录》记述哥舒翰,镇使陇西,每回朝,必骑白骆驼,日行五百里。事实上,骆驼一天也不过能走百八十里,负重的驮运,更不过几十里为一日程。郑处诲说白驼五百里已足神异,而况“明驼”千里。也就是说,“明驼”在《木兰诗》中的地位,尽管最初民歌的鲜卑语表达现在难于考据,惟汉语未将其译传为“名驼”或是“白驼”,就足见当初译者深谙该族的这样一种文化敬信。就此,笔者以为,北魏陕甘迆西鲜卑族人,因处“明驼”产地,会更早便有这种风情物语。

以上乃笔者二十年寻证存疑,难于确切定论,大家能否明白都不要紧。要说确切之论,愚以为,“明驼”在其语源上的要义,肯定不是“屈足漏明”,而是能行千里。

所幸,近日在新浪博客,拜读南京理工大学语言学专家唐善纯先生的一篇博文,乃其巨著《语言学视野里的大东亚文化圈》之节选,在论证“千夫长”一词的语源时,给我们提供了“明驼”之“明”字在阿尔泰语系的语源例证。

先从近处说,大清满语属通古斯语,其祖女真人称千夫长为“猛安”,亦作“萌眼”、“明安”、“闵阿”,音写minggan 。

而在蒙古汗国时代,成吉思汗把全部牧民按十进位的军事体制编组,每十户设一个十户长,每百户设一个百户长,每千户设一个千户长。千户长称“敏合敦那颜”,享有军事、行政和社会经济各方面权利。在蒙古语中,“千”谓之m?ng,“靡”、“敏”是其对音。

通古斯语乃阿尔泰语系下的一个分支。在阿尔泰语系,不仅蒙语,还有乌孜别克语ming(一千),维吾尔语ming(一千),柯尔克孜语ming(一千),哈萨克语m?ng(一千),都表明汉语的“明”字,均可作为他们这个语义“千”的译用对音。

在**,有地名“明铁盖”(Mingteke),是中国与克什米尔间的山口,横穿喀喇昆仑山。从中国**通往巴基斯坦的公路由此经过。“明铁盖”在维吾尔语中是“千只野羊”(维吾尔语 “公山羊”),在当地语意中为“千头骆驼”(维吾尔语 “骆驼”)。关于此山口“千头骆驼”之说,在《大唐西域记》中“昔有贾客,其徒万余,橐驼数千,赍货逐利,遭风迎雪,人畜俱丧”,可为佐证。

鲜卑语虽已失传,但学界一般认为蒙古语与之有相同祖源是不会错的。即鲜卑语应属阿尔泰语系。以上阿尔泰语系多个语种例证,足可说明《木兰诗》“明驼”的“明”字,当是鲜卑语义“千”的音译。

其实汉语“驼”字也来自阿尔泰语系的音译。东汉《说文解字》还没有“驼”字,班固《汉书·西域传》“鄯善国,本名楼兰,王治扞泥城,去阳关千六百里……民随率牧逐水草,有驴马,多橐它。”就是实证。

那么,段成式所用版本,“明驼千里脚”成了“千驼千里脚”,岂不好笑?这对稍懂翻译的人来说,其实根本就不是问题。

如果将汉语“明驼千里脚”作语素拆分:脚,本指腿胫;俗语“脚程”作行进速度讲时,往往有牲口腿劲的义指。千,非确数;千里,极言其速而已(前文讲到风脚驼,日行七百里,其疾如吹,同此比拟极速之形象化描述)。则“明驼”构成汉语名词的词素关系为“脚程千里驼”。这样来看,“脚程千里驼”的语素关系,就应该是鲜卑语原诗句中的语素关系。

这明驼的“明”字,在翻译中是借用了原诗句中“脚程千里”的词素,来结构了一个汉语名词,且极符汉语神明相关的联想,再与原诗句的语素重构为符合汉语语法的诗句。

客观结论:明驼是北魏鲜卑民族传说中一种神骏灵异的骆驼。

至此,有个坦白,笔者乃太行山脚下一个纯粹乡巴佬。如有质疑,请往下看。

《木兰诗》之“明驼”不见于《乐府诗集》,乃中国文学史上汉文化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一种漠视,是大汉族文化对异族文化精粹的一种湮灭。《木兰诗》所具文学与史学价值的厚重,并不仅在其刚健古朴之风格,传奇浪漫之色彩,推重女性意识的精神,而更在其存证了历史意义的平民意识之高古。

木兰品格形象的塑造,从一开始便以民间少女的叹息相闻,深切展示了“穷人孩子早当家”的生活真实。“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不是情愁闺怨,而是兵役给男丁无壮家庭带来的压力。这压力是巨大的,是家庭的灾难,也是战争加之于所有平民百姓的灾难。但作品仅以淡淡的无奈,把主人公的处境及情绪,向我们作了一个交待,而于平平转述之中忽见奇突,“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令闺中少女英毅之情,呼之欲出。

这里绝不仅是孝义之情,抑或报国意气。一个女孩,平等担负生活,毅然应对战事,无多悲情苦恨,不是豪言壮语,只此坚强勇敢,一个照面,便省却了后文来描摹白刃纷纷之惨烈,血溅征袍的奋勇。更彰显着古代劳动人民的质朴,与默默地承载着国家的精神。这与班超投笔从戎,孔明辍耕救世,都不是一个文化传统的精神。

至于曾有人疑,《木兰诗》为唐人所作。因“万里赴戎机,关山渡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这四句酷似唐代边塞诗。则南朝陈光大二年僧人智匠所辑《古今乐录》,收有《木兰》这一篇目,实证疑者偏执。而笔者以为,这一段倒极有可能是唐人所为。或因流传所失,或因此节原创格调问题,有人删补,正当情理。况乎十年战事,仅此四句,便以“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戛然收结。不表拼杀之惨烈,骇言战事之漫长,些无死生之功利,未许望故乡而断肠。虽然文法有异于前后,却于诗情诗意剪接得当。

人教版《语文》课本,以“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为“互文”,竟是全不解诗情诗味,却刻意要把一种修辞方法传授给学生

原诗之意,讲的是战争旷日持久,许多将军在战场上倒下了,作为年轻一代的战士,木兰不畏战场寒苦,敌兵悍亟,以英勇机智,不惜生命的拼杀,在血战中成长为年轻的将领,终于赢得战争,凯旋而归。若非如此,归来能见天子者,岂是一般战士。赞称“壮士”,未允将军,实乃该诗绝妙之处,为木兰解甲还乡之平民意识,丝毫不染功利主义,成为一种语境上的划分。一如全诗上下不曾动念建功立业忠君报国之类,以奠定平民立场的价值取向。称木兰为壮士,恰是主人公的品格形象前后一致,丝毫不染功名声价的气息。

或有质问,“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难道不是功利物欲么?

当此之问,笔者的回答是:“归来见天子……”四句二十字,不过是佳构中铺叙,为后句展开意境先置比照之意。更何况归来壮士,岂止木兰一人,论功封赏,无非天子圣意。且木兰并未谢赏,可汗才加问想要什么。也唯如此,“木兰不用尚书郎”,才更全面体现该诗的价值取向。紧接着看似补白的“愿驰明驼千里足,送儿还故乡。”也才能更以情、境、义、味超然统一的艺术感染力,塑造完成永著不朽的木兰品格形象。

愿驰明驼千里足,送儿还故乡。

因为有此“明驼”,才能以一种民族的或说是地域的特有风情,以一种非功利的平民意识的志趣,以一种金风碧落融彻高远的意境,塑造出千古绝伦超然永世的艺术形象。

因为有此“明驼”,才能是送儿还故乡,才能是鲜卑儿女的故乡情怀。而非汉家勋将请旨归省,高头大马,耀武扬威。

试想木兰回乡之路,沙丘碧草,蓝天白云,山川辽阔,金曦流溢,壮士英姿,明驼神骏,别一番气度雍容,别一番异族风情,岂秦汉文人之千里马所能构此佳境!

木兰归里,所有的欢颜喜悦,尽在一户平民百姓家展开。爷娘的切切之情,阿姊的喜出望外,最是绘声绘色处,莫若“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举家欢腾,气氛热烈,尽情烘托主人公得还女儿妆的喜悦。更有最后一比,也拿百姓家常养的爱畜,径用第一人称,来自表主人公的那份喜不自胜。

全诗价值取向的高度统一,所有人物定位的一致完美,简直难于汉语词汇中求一语而概之。

后世论者,常以功成身退称誉,岂无辱没——不具王庭旌表,未烦府县迎奉,更无士绅拜会,亦非山水隐居的那份毫不矫情的平淡!

投军前自买战马,不计命途,无欲功名,十二年生死征战,十二年民情苦愿,十二年解甲还乡,十二年亲情慰然,唯“明驼”意象,才是鲜卑族人之神仰!不知谁能用“千里马”的文化意象,来况味一个鲜卑少女历经沙场成熟起来的平民志趣?

文本的价值存守,便是同归战友,也不以得过什么军阶、官阶示人,而只以“伙伴”相见。这不仅是文学意义上的价值构建,也是文化意义的历史呈现。所有标榜英雄主义的现代意识,所有标榜女权主义的现代认知,都不足以体现这一民歌的特质,更不足以担当这一特质所存守平民意识的历史意义。

“明驼”,决是该诗的精粹之处。相反,恐怕也无可否认,千里马,自秦汉以来,在大汉族文化中,惟是急功近利之舆乘骖驾,在后世文学中,亦只切近显贵与侠道之行色,岂可在木兰还乡中一呈炫耀!

“明驼”在《木兰诗》文本的缺失,显见是唐宋大汉族文化对异族鲜卑文化遗存的忽视。这不必归罪于谁。但致民歌长句情调五言诗化,却一定是谁的自以为是。“明驼”作为文本原始意象之一,乃此鲜卑民歌区别于汉人诗赋最重要标志。用西汉就已完备的“千里马”文化意象摒蔽“明驼”,更严重的是摒蔽了平民意识,民间志趣。“千里马”意象在汉文化的急功近利,不能不说是对木兰品格形象及文本之平民意识所具历史价值的残忍损毁。

一首《木兰诗》,一段女儿情。生死归望,鲜卑故乡。舍此明驼,何复可当!

汉梓,原名刘林源,作家,农民,现居河北元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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