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本主义的出场、空间与反思

时间:2023-07-14 10:20:03 来源:网友投稿

李博然,谭韵蓉

(同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092)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通信等领域的技术革新,世界已然进入了崭新的经济样态——数字经济时代。从工业经济到数字经济的柔性转型,带来了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巨大跃迁。人类生活中一切可以感知到的元素都可以被转化为一串简短的数字和代码,这种对于人类实践活动的数字形态记录作为一种信息资产,被统称为“大数据”[1]。以数据交换为基础的数字劳动深刻影响了资本主义国家原有的生产关系。一方面,数字劳动的出现大幅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为传统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技术动能,使得各个产业中的新工具、新应用、新模式层出不穷;
另一方面,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资本逻辑仍然主宰着劳动者与劳动产品之间的关系,数字资本在虚拟空间以更为隐蔽的方式进行剩余价值剥削,导致以数据方式呈现的“物”被商品化了,并且这种数字剩余价值在转化为货币之后依旧被数字资本无偿占有。总的来说,数字资本主义营造了无形的“技术之网”,将劳动者桎梏在由数字技术变革所引发的技术牢宠之中。有鉴于此,厘清数字资本主义的生成逻辑以及基本表现,并对其进行样态解构和现代性批判是数字资本主义研究的应有之义。

数字资本主义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叠加作用的结果,在资本逻辑的主导下,各主要经济体通过各种手段野蛮扩张,在现行体制约束下谋求最大程度的价值增殖,同时热衷于将数字资本与政治权力捆绑耦合,寻求世界治理体系中对旧有权力布展格局的重塑。数字资本主义的出场有其历史必然性,资本逻辑的本体论和价值论为数字资本主义的生成提供了理论来源;
技术革命背景下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数字资本主义的生成提供了物质保障;
日渐低迷的世界经济为数字资本主义的横空出世创造了现实条件。

(一)数字资本主义肇始于非正义的资本逻辑

数字资本主义发源于资本逻辑的价值内核之中,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新形态和新阶段。所谓资本逻辑,是指资本运动过程中表现出的内在逻辑,体现了资本无止境地追求财富增殖的逐利本性[2]。在传统的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通过占有生产资料等方式获取劳动力的廉价使用权,进而掠夺剩余价值和实现财富增殖。资本逻辑主导了资本家的一系列行为,意图实现效益最大化的终极目标。实质上,资本家正是资本逻辑“外化”的产物,资本的人格化以资本家为实体表现形式。诚然,资本主义在提高社会生产力和启蒙思想等方面存在其积极向度,“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3]402,但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同样也引发了更为严重的经济、社会和生态问题,譬如对劳动者的剥削和压迫就是“资本逻辑”的非正义展开方式。马克思最早发现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实质,“资本主义生产一方面是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过程,另一方面是生产剩余价值的价值形成和价值增殖过程”[4]4。资本家仅凭借对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控制就支配了整个生产过程。由此,资本家为谋取超额利润,实现资本的永续积累,就不断通过强迫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来提高劳动生产率,并利用这一无止境的循环往复过程实现资本对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在资本逻辑的推动下,生产过程中“物的关系”掩盖了“人的关系”,资本逻辑把一切社会关系简化为以财富数量来衡量的金钱关系,消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本真性。

数字技术与资本逻辑的相互碰撞有其现代性意蕴。一方面,资本逻辑以增殖扩张为基本指向,以极端逐利为价值遵循。而数字技术为资本逻辑的实践提供了非实体的操作工具。“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批判揭示了商品化越是成为社会的支配性逻辑,商品越是呈现为超越性的物,劳动的作用就越是被遮蔽在商品这一物的形象背后”[5],这一技术变革及其背后的商品化逻辑使得数字资本能够僭越以往的一切法律规范,实现更为高效的资本积累。另一方面,数字技术身披现代文明的外衣,以推动人类文明发展为外在表象,建构起数字剩余价值剥削的天然合法性。当下,资本主义与数字技术的相互结合,将劳动者禁锢在一个无法逃脱的“技术牢笼”,现实生活中的每个生命个体都难以摆脱资本逻辑对其劳动、社交、生活的影响。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资本逻辑对于外部社会的影响更为显著,由于生产过剩引发的周期性经济危机从未消散,其所引发的贫富差距日益扩大和社会阶级矛盾愈加尖锐,财富的流动过程仍然是从相对贫穷者流向相对富有者,并以此作为资本无序扩张的内在动力。而起源于物化劳动的资本逻辑,则是贯穿于当代数字资本主义发展始终的价值主线。

(二)网络信息技术为数字资本主义提供了物质保障

正如美国传播政治经济学代表学者丹·席勒所说的那样,“数字资本主义就是指这样一种状态:信息网络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与规模渗透到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的方方面面,成为资本主义发展不可缺少的工具与动力”[6],网络信息无疑是数字资本主义生成的核心要素。区别于传统的工业革命,网络信息技术的生成是人类文明史中具有革命性质的创造。网络信息技术最早依托于计算机作为节点进行数据联通,移动通信设备的出现又进一步延伸了数字技术的应用场景,进而深刻影响着交通运输、信息传播、商品零售等社会交往的各个环节。同时,用户端海量的应用数据也反过来为数字技术的进步革新提供了宝贵经验。近年来,全球经济形态正从传统的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进行深度转型,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网络信息技术的新应用,人类世界的劳动方式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全球化的资源共享机制改变了世界经济格局中旧有的产业分配模式。

网络信息技术之所以能服务于数字资本主义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网络最大限度地延伸了资本扩张的时域范围,网络信息技术的革新打破了世界范围内的时间和空间壁垒,使得全域同步的信息交流成为可能,有效地打通了资本流通的各个环节,促进了各经济体之间的高效协作。在原有秩序下,全球市场的发展需要依靠国家地区间的商业联盟来保证贸易正常运行。而网络信息技术的出现则打破了旧有的权力分工,虽然资本主义国家凭借“技术霸权”垄断了部分原材料的上游供应环节,但全球市场越发呈现“去中心化”的特质,使得资本流动的整体过程更为高效。第二是网络信息技术萌生了数字劳动和数字经济,这是人类历史上未曾出现过的特殊场域。数字劳动本质上是对物质劳动的继承,是一种融合了网络信息元素的生产性劳动过程。数字经济则显著区别于实体经济,作为一种非实体的价值感官,为资本实现快速增殖提供了新的虚拟空间。综上所述,网络信息技术作为数字资本主义发展的物质保障,为资本的快速流动和财富积累提供了先决性条件。

(三)经济危机为数字资本主义的出场提供了现实可能

当代资本主义正面临着全球经济下行带来的深刻危机,而这种危机的纾解之道需要寻求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自我克服。当前,世界经济格局正面临着深度调整变化,全球经济增长的重心存在较为明显的地区差异,地区之间的贫富差距被逐年扩大。我国周边的一些重要供应链遭到人为干扰,全球通货膨胀居高不下,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世界经济复苏势头不断走弱[7]。从经济整体发展趋势来看,全球经济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持续处于下行通道,并且这种增长的减速和衰退呈现较长的周期性和持续性[8]。展望未来,当下世界经济局势的显著低迷是否意味着资本主义社会即将走向历史的终结呢?实际上,数字资本主义的产生正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自我调整的表现形式。数字技术作为资本全球扩张的工具,为资本巨头无偿占有劳动者的剩余价值提供了巨大便利。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对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作了分析:“社会关系和生产力密切相联。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3]602。数字时代同样存在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社会关系之间相互调适的过程。具体来说,资本主义每一次变革的背后都隐含着对其生产方式的调整,譬如工业革命和大机器生产促进了工业资本主义的形成,而数字资本主义则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剥削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其背后同样蕴含着生产方式的革新。因此,数字资本主义与商业资本主义、工业资本主义同样经历了革命性的生产方式变革,它的出现可以被视为资本主义发展的新形态和新阶段。

数字资本主义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世界,对其基本表现进行解构,突出表现在生活场域、经济场域和政治场域这三大维度。

(一)生活场域:无边界的时间和空间价值剥削

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在考察‘劳动正义’的问题上,劳动本身无法单独存在,其现实展开形式始终与外在的各种实现条件相关联”[9]。基于马克思主义的视角考察数字资本在人类生活场域的表现形式,就必须要注意到劳动时间与闲暇时间的界限呈现出模糊化的趋势。对于劳动者而言,物理意义上的社会生活逐渐扩展成为没有“时间”和“空间”概念的血汗工厂。数字资本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建构出了全球化和网络化的生产体系,加速了“生产生活化”的发展趋势,通过生产方式的变革重塑了人类传统的生活方式。一方面是是劳动时间的无边界性。由于工作时间的无限延长,劳动者几乎不再享有纯粹意义上的闲暇时间,“所以也就没有清晰的、界限清楚的门槛来划分劳动时间和非劳动时间了”[10]。成文法律所规定的基本工时被模糊化,劳动者通过网络无时无刻不在处理和接收工作信息。劳动时间的无边界性还体现在数字资本主义对劳动者的身体控制上,由于人们已经习惯于利用网络通信工具进行信息交流,资本平台往往以此为契机,通过即时信息交流软件的在线状态、已读或未读等信息提示,从而快速判断出劳动者目前的在线状态、最近浏览过的信息、正在进行的工作等多方面内容,进而远程实现对劳动者的身体控制。这一控制过程可以发生在任意时间,实质上把劳动者原本的闲暇时间替换为了劳动时间,从而实现了资本家对于劳动者全天候的时间剥削。另一方面是劳动空间的无边界性。互联网的出现让“地球的表面宛若有了第二个大气层”[11],与工业文明时代相比,劳动的全过程不再固定于机器工厂中的某个流水线上,高度统一的网络设备成为了创造产值的新工具。劳动者不再拥有独属于自己的隐私空间,世界上的任意地点都可以转化成为工作空间。从表面上看,劳动者似乎摆脱了固定的工作场所,告别了压抑和高度内卷的工作氛围,获得了空间上的相对自由,可实际上这种“自由”依旧处于数字剩余价值剥削的整体框架之内。此外,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一切元素都可以转化为数据,数字劳动虽然并未创造实物产品,但其中的特别之处就在于,这些以非物质形态出场的产品居然拥有了与法定货币进行交换的权利。数字劳动所生成的数字产品,包括数字货币在内,反过来被资本平台用极为低廉的代价所占有,投入到新一轮的数字剩余价值攫取过程中,以此实现对于劳动者跨时空、无边界的数字剩余价值剥削。

(二)经济场域:数字劳动过程中出现的新异化

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提到了异化劳动的四重规定,而数字资本主义在本质上并未超出异化劳动的藩篱,只是相较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在形态和表现上有所区别。新异化建构的基础是数字劳动,数字劳动是指以数字技术为终端的社交媒介或互联网领域内的数据信息劳动范式[12]。新异化的表现具体展开为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是数字劳动产品的异化。在数字资本主义的商品构成中,“数据”仍旧作为商品意义存在,而数据使用者和平台开发商则搭建起虚拟的“技术牢笼”,以此作为数字资本对劳动者的剥削场域。网络信息技术把数据作为可以进行交换的劳动产品,但这些产品却几乎都不属于劳动者自身,而被用来以一种不对等的交易方式出售给网络巨头公司甚至是信息监管部门。在这一过程中,“数字资本使得劳动过程成为了资本规训生命的机制”[13],数据从生产、分配、交换到消费的全过程都受到数字资本的宰制。再者,由于数据交易和资源共享两个概念之间的界限时常模糊,数据的交易过程常常衍生出不可控的伦理风险,网络平台利用大数据进一步勾勒出用户的隐私画像,供给后台算法“投其所好”,在用户对于便利性的妥协中成为奴役劳动者的幕后推手。

其二是数字劳动过程的异化。在人类的数字化生存状态之中,数字生产活动也表现为一种外在性劳动的样式,“这种劳动不是满足一种需要,而只是满足劳动以外的那些需要的一种手段”[14]54。平台宰制下的数字劳动并未与资本主义生产活动的一般形态相脱域,而数字劳工的生产活动则进一步丧失其自身的生命性,“他把他自己的生产变成自己的非现实化,变成对自己的惩罚”[14]60。一方面,时间更长、强度更高的数字劳动使得劳资双方之间的利益冲突愈发尖锐,给相对弱势的劳动者一方带来无形的巨大压力;
另一方面,数字劳动以一种欺骗性的手段,平衡了雇佣关系中劳动者本身所在时间和空间的内在张力,使得数字劳工“自愿地”接受了这种与自我相异己的、敌对的对象化劳动过程。

其三是数字劳动工具的异化。马克思早在《资本论》中就清晰地洞察了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过程中存在的危害,“机器消灭了工作日的一切道德界限和自然界限”[4]223,无限地延长了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同时也制造了被机器排挤出的过剩劳动人口,并通过资本运作将其投入到新一轮的资本增殖过程中去。时至今日,劳动的外在工具在样式、形态、功能等方面取得了变革性的进步。数字设备同时肩负着人类劳动工具和生活工具的双重职能,人们可以充分利用智能设备享受到科技进步给人类生活带来的便利,但是其中的忧思在于:数字劳动工具被创造的本意是希望将人类从繁重的重复性劳动中解放出来,可如今其却反倒成为独立于人之外存在的异己力量,将人同其类本质禁锢在以数字秩序为边界的“技术牢笼”之中。

其四是数字劳动主体间的异化,一方面,由于数字资本控制了劳动者与劳动产品、劳动过程、劳动工具的异化过程,也就必然带来劳动主体间关系的异化,“当人同自身相对立的时候,他也同他人相对立”[14]58,个体的社会性在庞大的信息茧房中被愈发消弭,劳动者长期浸润在数字化生存的“信息孤岛”之中,这种原子化、排他性的“技术牢笼”极大地限制了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交往活动和劳动者之间的思想情感交流,以至于疏离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另一方面,数字劳动在促进资本快速流动的同时,塑造了一个带有明显阶级性的“数据天堑”,阻隔了各种社会资源的自由流动,并且将统治阶级(数据所有者)和被统治阶级(数据使用者)的矛盾突出对立起来,创造了新的社会不平等关系。当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相互撕裂、相互孤立之后,旧有的阶级属性和权力闭环关系就会卷土重来。在“马太效应”的影响下,那些拥有较少数据的劳动者总是处于被剥削的境地,客观上加速了劳动主体间异化关系的生成。

(三)政治场域:建基于垄断和霸权的数字帝国

数字资本主义对于经济范畴以外的生活世界同样具有重大影响。互联网不同于土地、空域、海域等主权性领土资源,自由、开放、共享的无中心性本就是网络的设计理念。科学技术的应用应当秉持增进全人类福祉的宗旨。在当今全球治理领域,数字空间的权力划分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议题,对数字权力的争夺逐渐衍生为国家间领导权、话语权的博弈。而“数字霸权”则是相对于一般数字权力而衍生出来的概念,其建构基础是国家对于一般数据的掌控权,“数据具有较高的固定成本,但是又有着接近于零的边际成本”[15]。这种对于数据的掌控是具有排他性和非普惠性质的,是数字帝国借用自身技术的优势寻求权力扩张的非正义行为。数字霸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政权从数字空间向物理空间的扩张,是全球政治格局向单边化和逆全球化转变的过程。

数字帝国的技术霸权在政治场域主要有三项表征:第一是基于国际标准和知识产权的“数据垄断”现象。数字帝国运用其在制定技术标准时的天然优势来推行技术霸权,力求主导一套以本国为轴心的数字统治秩序,将有利于本国的特定标准推广为国际标准,以此攫取软硬件在开发、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高额专利费,再通过技术壁垒保护和专利双向授权等形式,以较低的经济成本获取他国技术专利,以此在技术层面掣肘和打压新兴的后发型国家,甚至可以通过外交、军事等非数字化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进一步巩固其在全球范围内科技垄断的实力,最终为构建一套较为系统的数字化权力运行体系提供理论遵循。第二是数字帝国的政治操控现象。一方面,资本主义国家通过数字媒体向其他国家推行颜色革命,通过伪装自身的文化优势进行普世价值输出。譬如在现实语境下,国外政治势力通过培养“公知”“水军”等形式,利用社交媒体频繁针对我国开展信息污染和反政府舆论宣传活动[16]。另一方面,数字资本通过议题设置、舆论引导等方式操纵民众心理,影响其所在国家的政党选举和政策走向。同时利用数字算法调取用户设备的浏览信息,包括图片、文字、语音、视频等多种形式的隐私数据,通过建构模型进行数据的识别、分析、预判,以此来精准地为用户推送与其心理偏好相关的信息,进而影响甚至是改变公民的行为决策。第三是数字帝国借助平台寡头推行“数字殖民”。由于社会生活全部的交往行为以数据的形式被采集和监控,寡头企业几乎可以垄断资本主义国家所有的社交、电商、饮食、出行等领域,再通过上市企业的并购重组对他国企业进行“数字殖民”,以先发优势和霸权地位强行侵占第三方国家的数字劳动成果,并且形成了一套以寡头为主导的国际分工体系,以达成对劳动者从虚拟世界延伸到真实生活的全景式控制模式。

数字资本主义给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带来了全新的不稳定因素,也给中国在新形势下发展数字经济提供了新挑战。在未来的很长一个历史时期,数字资本主义国家所拥有的技术优势仍将长期存在,有鉴于此,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网络平台的积极作用,处理和平衡好劳资双方的内在矛盾冲突,规范和管制好数字技术应用的前进方向,将劳动者解放到更加自由、更具价值、更大潜力的数字劳动过程中,方能在当代中国伫立起强大的数字安全防线,实现对于“技术牢笼”的全面**。

(一)科技自强:把握好数字技术的发展方向

第一,瞄准前沿问题,“自主创新是我们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必由之路”[17],要矢志不渝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科学技术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命脉和发展趋势,同时也极大地影响到人民的生活福祉。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快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尤其是针对“卡脖子”的核心数字技术的应用研究还存在提升空间。中国人民有勇气、有志气、有能力突破资本主义国家针对我国的技术封锁。同时,“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18],要加快对数字技术的研究应用,统筹好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融合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发展交互;
规范好与数字经济和数字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开拓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道路。

第二,瞄准理论问题,要通过理论批判否定资本逻辑,为我国实现数字经济良性发展提供理论指南。“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14]405,资本主义从结果上看似乎的确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但实际上生产力的发展主要是由于技术进步本身的正向作用。数字资本主义的变革过程也是资本逻辑的数字化转型过程。科学技术的发展如同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在正面促进信息之间的共享和互通,也可以在反面成为资产阶级奴役和剥削劳动者的工具。网络技术本身理应被视为价值中立,不应该带有某种意识形态或社会制度的价值倾向,而技术使用者本身的政治立场则决定了技术所拥有的价值属性。因此,针对数字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批判的矛头理应指向制度本身。必须要通过对数字资本主义的理论批判,参透数字资本主义的内涵实质。一方面,数字资本主义环境下资本的垄断和剥削本质没有发生改变;
另一方面,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其所蕴含的内在矛盾和资本主义最终必然走向灭亡的历史趋势也并未发生改变。因此更要时刻保持高度的思想警惕,辩证审视数字技术的资本主义应用。

第三,瞄准实际问题,必须牢牢掌握数字技术的发展前进方向。在实践层面,数字技术在软件和硬件等方面都存在尚未解决的现实问题。譬如在交通运输领域的软件层面,如何利用人工智能算法精准识别道路上的行人与车辆,实现交通事故发生前的提醒与预制动,进一步实现零失误的自动驾驶;
在机械制造领域的硬件层面,如何利用物联网技术打造更高精度、更低功耗、更加智能的机械生产设备,服务于工业生产……类似的问题几乎覆盖到日常生产生活的各个微观领域。可以预见,未来人工智能与网络技术联合打造的数字世界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因此,国家必须要牢牢掌握数字技术的前进方向,不断丰富数字技术领域的“高精尖”人才储备,持续激发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力,把数字技术应用于解决中国当下所面临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中去,用制度性规范遏制资本逻辑疯狂扩张的不良倾向,用法律手段保护数字劳工的合法权益,真正归还价值中立的“数字技术”以本来面目。

(二)思维自立:追寻人类主体性的自我复归

在数字经济时代,公民个人是否会被相应的数据所取代,成为原子意义上的个体?实际上,人类的数字生存状态在当今社会已有端倪。技术“创造出一个真正的极权主义领域”[19],数字资本主义的剩余价值剥削构建了相比工业时代更甚的社会不平等现象,科学技术演变成为了一种带有意识形态倾向的工具。劳动者并未具有任何掌握或承载数据的能力,只能被动地受数字资本的剥削与压迫,将自己的信息和数据以无偿的形式提供给数字资本,而完全不具备与之抗衡议价的能力。垄断巨头以零星而又微小的好处作为施舍来换取用户数据,转头又以一副慷慨伪善的面具掩饰其恶劣行径。当前,网络工具便利性的背后存在着非法的隐私数据买卖行为,简单易用的软件虽然在效用层面确实为劳动者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时间解放,但被技术压缩的生存自由是人类生存方式的异化形式,人类的主体性就在其异化过程中被消弭,更何况其中还夹杂着难以明确的伦理安全风险。譬如当下人们对于手机等电子设备的依赖就是人类主体性迷失的例证,移动通信设备的使命是为了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实时通信。网络技术赋予了移动设备全新的发展空间,如今人们生活中的社交、购物、学习、工作等行为都可以通过智能手机来实现。智能设备与使用者之间的主客体关系似乎被颠倒了,作为通信工具出现的智能设备不仅没有实现人类的时间解放,反而在不经意间消耗了主体大量的休闲和自由时间,甚至成为了用以支配主体的异己力量。

由此可见,数字技术统治人的合理性就建构在其作为一种柔性意识形态基础之上,无形中成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新型控制形式,它消解了人类原本拥有的主体价值和观念理性,把人的思维驯化成了以认同、顺从为主要表现形态的“物的人”。因此,人类应当主动追寻自我意识向主体性的能动复归,以“思维自立”的形态避免沉沦为数字技术的附庸。人类在意识领域必须时刻提醒自我“生而为人”的特殊性,譬如感性的力量、理性的思维、独立思考的能力。追求自我意识的觉醒并不是控诉“技术之恶”,更不是反对技术进步,而只是想在繁杂的数字世界中脱离现代性的桎梏,发觉身为独立生命个体的自我价值,从而追寻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解放。数字经济时代,个体想要成为全面发展的“理性人”,既需要足够的物质生活作为保障,更需要充分自由的闲暇时间去思考生命价值,最终“人类才能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20]。

(三)数据自由:构建全方位的数据共享机制

数字资本主义时代,资本和数据的联袂共同建构了隐秘而残酷的剥削场域。劳动者在享受数字生活便利的同时,难以充分感知到数字剩余价值剥削的存在,这种意识的“不自知”进一步强化了劳资双方的非平等和非正义关系。同时,互联互通的数据作为一种“拟态的虚像”,无实体的影响了劳资双方之间的地位关系。在此种语境下,网络技术的勃兴仅仅是中立的工具性手段,而数据才是破局“技术牢笼”的真正密匙。

首先,对于劳动者而言,必须通过各种途径重新占有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这种方式可以依托于现有法律规范,也可以依托于未来社会规范中处于上位维度的数据高级共享形态,即人类是否可能达到所谓的“数字共享的共产主义”[21]和完全透明的信息共享社会。从反面来看,数据交易本身就是一场主体不对等和价值非公平的买卖行为,那么这种现象的消解之道只能寄托于数据本身价值的湮灭,即最终建构起具有全方位数据共享机制的开放型社会。由此推演,或许在未来将不会存在现今人们频繁讨论的隐私安全和数字剩余价值剥削等问题,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将能够拥有明确的边界,受到社会基本规则的保护。其次,为了让更多民众享受到数字技术带来的发展机遇,应当积极推进以中国为首的国际数据合作。在现实语境中,中国的数字经济发展是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为导向,鲜明区别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经济体制。中国有意愿,有能力打破由数字帝国所主导的“技术霸权”,秉持共享平等的原则构建人类“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22]。一方面,在国际环境中,“中国愿意在技术交流、数据共享、应用市场等方面同各国开展交流合作”[23];
另一方面,在国内大循环经济中,应当“形成覆盖全国、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24]。最后,数据作为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全社会的核心价值,高度开放的数字集成化社会必将是大势所趋。必须借助网络技术推动数据融合与互联互通,消除现存的数据垄断和数据壁垒,让科学技术的正向形态和全方位的数据共享机制成为人类解放的技术武器。

数字技术的发展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同时,也在无形之中将劳动者禁锢在了以数据为边界的“技术牢笼”之中,使人们无法实现身体和心灵的双重自由。数字技术的进步自然有其积极向度,但肇始于资本逻辑的数字资本主义与以往的一切资本主义形态所追求的目标相同,它在利用数字技术攫取剩余价值的同时走向了技术进步原有价值维度的反面,使用一种极不平等和非正义的视角遮蔽了人的主体性。这种单向度追求极限资本扩张的“文明”,实际上与数字技术相互疏离,是人类理想文明形态的倒退。

数字资本主义是资本文明发展的“十字路口”,其创造的所谓形态意义上的文化繁荣和物质丰饶不过是被刻意塑造出的假象,资本主义凭借技术改良来完成对于劳动者剥削过程的粉饰和伪装。只要数字资本仍然在资本逻辑的主导下运行和演化,劳动者的数字异化样态就必然更为凸显和深化;
只要数字资本极端逐利和掠夺剩余价值的外部面相不发生改变,技术进步就永远无法摆脱被数字资本掣肘的阴霾。归根结底,解决数字资本主义及其衍生的数字异化、劳动剥削和数字霸权等诸多问题,必须要把研究视角从人与技术的互动关系中回溯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视野中,探寻数字资本主义自我消解的实践方略。一方面,基于理论批判的视角,要进一步认清数字资本主义的起源、实质等内生性问题,加速对数字资本主义的技术批判、哲学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不断强化对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及其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研究。同时也要基于技术发展的现实语境,建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摆脱对西方世界虚假繁荣的盲目崇拜,摒弃亦步亦趋的“学徒式”思维,从而实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技术哲学在21世纪的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实现对于数字资本主义所打造的“海市蜃楼”的有效祛魅。另一方面,要主动作为、顺势而为,发挥“赛博无产阶级”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历史使命,牢牢掌握国家对数字平台的绝对领导权,使数字技术彻底摆脱资本的统摄和宰制,转化为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工具性手段,帮助全人类的数字劳动者们携起手来,探寻人类“诗意的栖居”的理想存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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