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境、内容、媒介:理解“网红目的地”的三种向度

时间:2023-08-21 08:35:03 来源:网友投稿

郭旭东

[提要] 借鉴城市传播研究的“城市”观,“网红目的地”的概念含义可做“语境”“内容”“媒介”三种划分。作为语境的“网红目的地”为游客的传播活动和游览行为提供物质支撑,同时它也介入并影响游客的行为方式;作为内容的“网红目的地”将空间景观抽象化为移动媒体平台上的媒介再现,空间设计者和游客均可参与其内容生产过程;作为媒介的“网红目的地”在象征性和物质性两个层面,为游客与空间景观、游客与空间设计者及其他游客的互动提供中介,是游客活动空间的关系枢纽。对“网红目的地”概念含义的阐释,有助于研究者、空间设计者和游客全面把握这一当代城市文化现象的丰富内涵。

近年来,随着新媒体技术与城市空间的交融趋势愈发显著,“网红目的地”已从一种依托移动传播技术的城市营销手段,发展为当代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网红目的地”的打造,为后疫情时代的城市经济复苏提供了助力,也使城市本土文化生活愈发丰富多样。同时,借助移动媒体平台的推广,“网红目的地”所蕴含的城市当地的文化特质,也得以跨越地域局限,在更广阔的范围内传播。实际上,人们当下对一座城市或城市中一处空间景观的认识,往往便是以其展现在移动媒体平台上的形象为起点的,它吸引人们进入城市,亲身感知与体验城市。而这一在移动媒体平台上传播的“符号化”的城市形象,则是由人们对城市空间的感知与体验不断积累、形塑而成的。此即“网红目的地”文化形成过程的“循环模式”[1]。

在先前研究中,“网红目的地”的文化形成已被阐发为“媒介再现”“具身接触”“行动反馈”三个阶段,它们分别指向人与空间的三种不同互动方式,且三阶段之间的往复循环,为“网红目的地”的文化形成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1]。由此,“网红目的地”文化的运作逻辑和操作手段已基本得以揭示。

但除此之外,对“网红目的地”文化的探究,显然不能忽视对其概念内涵的深入辨析。换言之,在基本掌握了“网红目的地”文化的形成条件和形成过程后,我们有必要回过头来探索“网红目的地”的概念化路径。具体而言,即可以从哪些分析视角切入,来审视和展现“网红目的地”这一当代城市文化现象的丰富内涵,这正是本文着力解决的问题所在。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传播学者对城市问题的兴趣愈发浓厚,一部分学者开始重视“‘传播’在创造、维持、改变城市过去和未来的状况中扮演的角色”[2],最终开创出城市传播研究这一专注于探讨城市环境之传播模式的新兴研究领域。

城市传播学者对“城市”概念的理解,体现出“三元论”的特点。城市传播研究的主要推动者加里·冈伯特(Gary Gumpert)和苏珊·德鲁克(Susan J.Drucker)在以“可沟通城市”(communicative city)范畴阐述其理想的“城市”概念时,便为城市赋予了三种属性,分别是作为“社交场所”的城市、作为“基础设施”的城市以及作为“政治或公民社会”的城市[3]。其中,作为“社交场所”的城市是城市日常生活维持多样性的基础,它为人们参与沟通实践,构建社会关系网络提供了机会;作为“基础设施”的城市通过满足人们的具体物质需求,如交通、贸易、安全等,保障城市经济、政策和法律的有效运转;作为“政治和公民社会”的城市则意味着城市具有促进政治交流的力量,它为普通人与社会权威的对话创造了条件。

冈伯特、德鲁克从“可沟通城市”出发对“城市”概念的界定,在城市传播研究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此基础上,城市传播学者进一步将城市概念化为“复杂的人际互动环境”“塑造人类行为的空间和地方景观”以及“复杂的技术环境”[4],并以此为前提对城市传播现象进行考察。

依循这种界定“城市”概念的方式,乔琪亚·艾洛(Giorgia Aiello)和西默内·托索尼(Simone Tosoni)对“城市”概念的含义做出了更具概括性的划分,即“作为语境的城市”“作为内容的城市”和“作为媒介的城市”。

其中,“作为语境的城市”,将城市视为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沟通渠道,及传播实践借以生发的物质场所,它要求研究者“将城市作为一系列传播实践的语境,无论这些实践是否有中介作用,并探讨这些实践如何与城市空间相关联,为城市空间生产做出贡献”;“作为内容的城市”,将城市抽象为一种广义的文本、话语与象征形式,一种传递意义的精神载体,它要求研究者考察“各种传播形式有意义的内容,通过关注出现于城市中的故事和城市本身,这一领域的研究提供了生动的描述、分析以及将城市传播概念应用于具体实践的案例”;“作为媒介的城市”,将城市概念化为一种技术中介和社会沟通的枢纽,它连接人与人、人与物、人与环境,并主动参与其中,成为城市传播实践的行动者一员,它要求研究者“将城市和城市建成环境视为中介化的关键形式,并从象征和视觉的角度,以及物质性、肌理、节奏和其他感官‘模式’的角度出发,审视‘城市’如何沟通”。[5]

“网红目的地”作为一种以城市空间为基底的当代城市文化现象,其概念含义同样可以从这种“语境”“内容”“媒介”三元论角度加以界定。“网红目的地”的三元性,分别指向“网红目的地”空间的物质性、象征性以及中介性功能。基于此,“语境”“内容”“媒介”三者间的结合与互动,可谓共同构成了“网红目的地”概念化路径的基础。

在传播学研究中,传播行为被视为一种“扎根于语境的有生命的形式”[6](P.89)。此处“语境”的含义,既指“物理性的指涉之物”,也指“符号活动的社会条件……对于交流的发生起着决定性”[7](P.42)。它是承载传播行为的物质场所,也是建构这一场所的种种社会关系因素的总和。如苏贾(Edward W.Soja)所言:“各种社会关系与各种空间关系具有辩证的交互作用,并且相互依存;社会的各种生产关系既能形成空间,又受制于空间。”[8](P.124)因此,对传播学者而言,如果不借助对空间性语境和空间性使用的说明,社会交往的许多形式都不会得到充分理解[9](P.63)。

一如“作为语境的城市”将城市空间视为社会关系得以建立的具体场所一般,作为语境的“网红目的地”同样为人们的交往活动和社会关系的建立提供了物质支撑。“网红目的地”的设计者与游客在这一地点中建立联系,前者通过空间设计与后者对话,后者则透过空间景观解读前者意欲呈现的意义。“网红目的地”也为游客之间的交流创造了条件,不仅是物质背景的条件,同时它也提供了一个可供游客彼此交流的共同话题,它使来自不同地方的游客被共同的兴趣与需求牵引,进而围绕这一话题进行沟通和互动。

因此,作为语境的“网红目的地”,即“网红目的地”所依托的实体空间和社会关系空间,它汇聚了多种设计元素和文化符号,是承载人与人、人与物乃至人与环境沟通活动的具体地点,是“网红目的地”景观呈现以及游客与景观接触的主要舞台,它“结构了生活现实,包括连接了地方与人、意象与现实、工作与休闲的路径与网络、模式与互动”[10](P.110)。故而,作为语境的“网红目的地”,也就是游客对“网红目的地”空间的感知与体验的根据所在,是“网红目的地”文化赖以维系的现实基础。

将“网红目的地”理解为人们沟通活动和旅游行为所依托的物质场所,并不意味着其概念含义就可简化为“容器意义上不同于其内容的空的‘媒介’”[11](P.87),相反,“网红目的地”空间“不但包含了行为,而且构成社会关系的一部分,……它影响我们感知我们所作所为的方式”[12](P.24)。用施拉姆(Wilbur Schramm)的话说,城市空间作为一种“人造环境”,“对该环境中人的互动产生影响”,而包括“网红目的地”在内的城市景观则“为人类的互动提供了不同的背景,因而既影响人的交流又影响人的其他行为”[13](P.77)。

由此推知,人们在接触“网红目的地”空间的过程中,也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其设计风格、外观形态引导,进而无意识地调整自己的游览行为和交往方式,以适应“网红目的地”空间的整体氛围。这体现了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强调的“语境对人类主观能动性的作用……在现代社会中信息和传播技术也是语境的重要因素”[14](P.157)。而“网红目的地”文化,正是移动传播技术介入空间景观设计的产物。

以位于城市郊区的古镇“网红目的地”为例。古镇空间为游客的沟通活动和旅游行为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场所,这一场所不仅仅只是地理意义上的特定区域,同时,其设计风格、外观形态也承载着当地文化的独有特色,与游客“平常定居或工作的地点”形成“反差”[15](P.16)。古镇中房屋、建筑和道路等等元素的组合,其用意即在于“还原”旧时古镇生活的原初现场,以“原真性”景观吸引游客融入古镇文化氛围,乃至沉浸其中,以古人的穿着、谈吐和行为举止来与他人、与环境进行互动。这促使古镇景区的设计者积极打造与古镇氛围相匹配的“沉浸式旅游”产品,“创造被包围起来的整体环境,没有任何‘干扰’”[16](P.103)。由此,通过对细节的精心设计、对新技术的合理使用,景区空间的设计者希冀在游客经验中赋予古镇以“真实性”,从而使古镇“语境”尽可能贴合游客对旧时地方文化的想象,满足游客亲身体验古人生活场景的诉求。

由此可见,作为语境的古镇,一方面固然以其实体空间属性为游客活动提供了必要的背景和场所,另一方面,古镇自身的设计与规划,它对地方文化元素的挪用和拼接,也直接影响着游客在古镇中的传播活动和游览行为,引导游客在沉浸式体验中“重访”旧时地方文化语境。在这个意义上,古镇空间带给游客的游览价值,即在于帮助游客短暂地脱离日常,“以令人惊异的错位方式远离现实”[17](P.287)。

这也正是古镇之“语境”作用的体现,它使设计者不必拘囿于实体空间的限制,而可以灵活地将地方文化元素融入空间景观之中,进而营造出古镇空间“原真性”的整体氛围;它也使游客可以摆脱日复一日的“熟悉感”的叠加,从古镇的实体空间起步,进入想象中的差异世界,在古镇中感受语境错置的乐趣,拓展生命体验的边界。尽管游客在其中的感受和体验显然是经过精心设计的结果,但人们跨越语境以寻求娱乐的需求和意愿却由此得到激发。当游客进入古镇景区并体验各种“沉浸式旅游”产品时,一种相对于熟悉环境的差异感在其感知中凸显,游客自身的“语境”意识逐渐与景区营造的“语境”重合,其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习惯的步调节奏也因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的频繁交互而被打乱重组。通过在“原真性”景观中任意游走,与古镇中的一砖一瓦亲身接触,游客对过去时代的好奇心和探索欲被激起,并渴望在旅行中短暂地跨越“熟悉感”不断累加的日常,在古镇营造的陌生“语境”中获得“去熟悉化”的娱乐体验。以古镇为代表的“网红目的地”,正是致力于为游客提供一种跨越语境的可能,它“把‘别处’转移到‘此地’”[16](P.3-4),或者说把“旧时”转移到“此时”,通过制造差异性的空间景观,引导游客在不同的历史语境中“穿梭”。这种差异性景观的呈现,便是作为语境的“网红目的地”在空间设计中意欲实现的主要目标。

诚然,当下的古镇景区设计,同质化已成为其一大特征。具有差异性的原生地方景观,被遮蔽在千篇一律的现代人造物背后。古镇由此变为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所批判的“抽象空间”,它“趋向于同质性,趋向于消除现存的差异或特性”[11](P.52)。“抽象空间”在古镇设计中占据主导,使得古镇自身的文化特质被“同质化力量所湮没”[18](P.281),进而也就失去活力和吸引力,无法满足游客在“差异空间”中获得“去熟悉化”乐趣的渴求。而超越这种同质化设计的路径,需要设计者从“语境”角度出发,思索古镇自身区别于其他同类景区的差异性特点所在。在这里,“语境”可以帮助设计者回到古镇自身的历史、文化场域,避免受到外部语境的干扰。因为“没有任何两个具体的语境是完全一致的”[19](P.24),“此时此地”必然不同于“彼时彼地”,此处“语境”独具特色之处,无法真正地、完整地在别处复现。以这种对“语境”的差异性认知为前提,古镇景区若要将自身打造为别具吸引力的“网红目的地”,其设计思路也就需要紧紧围绕地方文化特质展开,避免照搬某种同质化、去语境化的设计程式。在数字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当下,景区设计者尤其可以将VR、AR等新兴数字技术应用于差异性的景区空间设计中,增强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的交互,进而将古镇中蕴含的地方文化特质以独具特色的方式加以展现。这种展现不仅作用于实体空间,同时也为景区在移动媒体平台上的“内容”生产与传播提供必要支持。

对于“网红目的地”而言,其区别于传统旅游目的地的特征之一,即善于借助移动媒体平台推广自身形象、讲述地方文化故事,由此吸引游客关注和游览。这是作为内容的“网红目的地”的特性所在。在此,所谓“内容”,也就是指“网红目的地”呈现于移动媒体平台中的符号再现形式,它将“语境”符号化,同时也将“语境”中具有差异性的地方文化元素符号化,从而使自身形象可以在移动互联网中传播、扩散。

在符号学视域下,“内容”的含义与“表达”相对,两者分别同符号之所指、能指对应。一如所指与能指的结合构成符号的完整结构,在传播行为中,“内容”与“表达”的结合也是传播行为得以展开的基础,“传播可以同时作为载体和内容,……正是以传播为工具,我们得以知晓人与世界存在着哪些轮廓、边界、范围和局限”[14](P.212)。

对“网红目的地”的“内容”属性的认识,应立足于其意象维度,也就是将“网红目的地”空间理解为一种构想中的产物,一种个人心理图像在现实世界的投射,或一种基于符号文本的意义建构物。对空间设计者而言,借助移动传播技术提供的便利渠道,可对“网红目的地”呈现于移动媒体平台中的“内容”进行灵活设计,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在当下甚至已不亚于对实体空间的设计规划。也正因如此,今天“越来越多的当代城市研究将问题推向意义和话语研究”,注重对符号文本“内容”的分析,这要求研究者“将关注点从城市再开发和推广的具体实践转向对这些实践创造的意象和意义的分析,……文本问题涉及全球媒体环境中的城市再现和我们与城市空间相遇的意义生成”[20](P.4-6)。

在此背景下,若要理解作为内容的“网红目的地”概念之内涵,首先需将其视为一种由实践衍生的文本,它包含两重含义:一方面是指外在的城市意象、城市形象;另一方面是指城市形象中所蕴含的深层意义取向,也就是城市形象被设计者所赋予的社会性、意识形态性意义。如孙玮所指出的,传播与城市关系的第一种表现便是“意义生成”,“传播是生成意义的场域……传播构成了关于城市的一种想象”[21]。作为内容的“网红目的地”,正是指“网红目的地”空间本身成了传播过程中往复传递的意义要素,它或者是一种流动在个体意识中的无形“意象”,或者是一种具有特定外延与内涵的、由某种社会性意图填充的“象征”。在此,“意象”是指为接受者所见的、空间外在的“符号结构”,它“指涉的实体比象征指涉的事物更加具体化——经过具体物化的共相变成严格意义的事物”,“象征”则是“意象”在意义尺度上的深化,“如果把符号结构套用到象征中,被考察的实体(现象)被抽象化,提升到超验层次”[22](P.56)。

作为内容的“网红目的地”在移动媒体平台中的呈现,便是“意象”与“象征”紧密结合的产物,其“内容”生产在当下显然已不是“城市自我构造”的结果,而“由与之相区别的、个体化的机构构造”[23](P.123),亦即由来自外部的空间设计者所构造。换言之,“网红目的地”在网络中呈现的多元的外在形貌,经由空间设计者意图和地方文化特色加工而来,而非在空间中自然孕育产生。但和传统的城市形象设计不同,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借助移动媒体平台提供的便利条件,“网红目的地”也吸引众多游客参与到其“内容”生产与传播过程中,这使其得以不断提升自身形象的吸引力、感召力,保障了其“内容”的可持续性生产。

以致力于将自身打造为“网红目的地”的旅游城市为例。其城市形象设计,通常是经过多方考量、权衡的结果,空间设计者为了吸引游客进入城市并在城市中进行消费,将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元素展现于移动媒体平台,进而描绘出独具魅力的城市形象,讲述具有差异性的城市故事,它“包含着一切符号和含义、代码和知识,它们使得这些物质实践被谈论和理解”[24](P.275)。

而空间设计者赋予城市形象的意义是否能够落实,则取决于接受者对其作何解释,“城市接受者表现为具有完整信息解码的接受结构,但是,其解码并不一定与发送者产生信息所使用的代码相一致”[23](P.146)。因此,空间设计者在打造“网红目的地”城市时,不仅需要对外在的城市形象进行设计,同时,也要在设计过程中掌握影响空间意义生成与传播的种种社会性因素,从而引导接受者沿着设计者预设的方向解读城市空间的象征意义。

移动互联网时代,社交媒体的兴起使接受者对城市空间意义的反馈得以即时传达给空间设计者,由此使后者可以更有针对性和灵活性地塑造出呈现于网络空间的城市形象。因此,对“网红目的地”城市的设计者而言,需要时刻“留意来自接受者的接受信息,接受信息作为一种反馈起作用,渐次地,又被建构到他们自己的信息中去”[7](P.41)。这种媒介再现与行动反馈的循环,也正是“网红目的地”文化得以形成的基础。一座城市若想将自身打造为“网红目的地”,就必然要掌握这一循环规律,由此为媒介再现的“内容”建构提供动力。

此外,相较于由空间设计者以城市为整体打造“网红目的地”,并把控城市在移动媒体平台上的“内容”呈现,城市中碎片化的“小众”景观,则时常经由游客自发的内容生产活动发展为热门的“网红目的地”去处。无论是远离城市喧嚣的乡镇书舍,抑或隐蔽在街头巷尾的无名茶馆,再或是藏身于城市楼宇间的古旧街道,它们之所以能够从少人问津的小众景观摇身一变为“网红目的地”,主要便得益于游客在移动媒体平台上对其“内容”的自发设计与传播。这类小众景观通常具有独特的外在形貌,以及在城市生活中难以体验到的“慢生活”特质。游客进入其中,自然而然地被其差异性吸引,进而通过拍照或拍摄短视频的方式进行“打卡”。游客们的打卡信息,即他们发布在网络空间中的“个人印迹”[25],借助移动互联网的力量快速地汇聚到一起,构成小众景观在网络空间中再现的“内容”,最终促使其向“网红目的地”转化。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仅以移动媒体平台上呈现的“内容”来观察和认识“网红目的地”,忽视对其“语境”的观照,那么“网红目的地”在人们的认知中就有被还原为符号化、去实体化的媒介再现的可能,这显然与空间设计者或游客借助移动媒体平台传播“网红目的地”形象和故事的初衷相悖。正如城市空间由“物质性与象征性的交织”[26](P.79)构成,“网红目的地”的“语境”与“内容”同样互不可分,“语境”为“内容”提供经验支撑,“内容”为“语境”赋予意义之网,若两者分离,则“网红目的地”文化也就无从谈起。如德布雷(Régis Debray)所言:“精神只有通过在一个可感知的物质性中获得实体,通过沉淀于一个载体之上才能作用于另一个人。”[27](P.364)“网红目的地”呈现于移动媒体平台上的“内容”,也需以“语境”为载体,才能真正在接受者那里产生回响。

在“内容”与“语境”的交互作用下,“网红目的地”文化得以形成,而其生命力的保障,则仰赖于自身作为“媒介”的功能。城市研究者对城市空间的“媒介”属性已多有讨论,如刘易斯·芒福德(Lewis Mumford)认为,“城市通过集中物质的和文化的力量,加速了人类交往的速度”,故而城市可被视为一种促进人们彼此交往的媒介物[28](P.580)。列斐伏尔则更为直白地将城市比作“一个中介、环境或手段,是一个工具或媒介”,它“从来不具有‘自在的’存在,总是指向其他事物”[29](P.80)。冈伯特、德鲁克也注意到城市作为“传播媒介”的特质,如其所言:“城市内在地便是传播的场所和产品……城市的功能是作为一种传播媒介在空间中通过交流传递信息。城市空间可以说是最古老的传播形式和媒介形式之一。”[3]

城市的“媒介”属性,也反映在“网红目的地”空间中。游客通过对作为内容的“网红目的地”的解读,对作为语境的“网红目的地”的接触,得以在象征性和物质性两个层面同“网红目的地”空间产生联系。在此,“网红目的地”的“媒介”功能体现在,它将人、事物与环境串联起来,进而为人与空间的互动、以及空间中的人际互动创造了条件,它“在人与环境之间建立感情上的安全联系”,同时,人们也“因此被联合起来,并得以相互交流”[30](P.95)。在城市传播研究视域下,这正是空间所具有的“可沟通性”的反映,这种“可沟通性”将空间中活动的人、事物与环境相勾连,以此营造一种开放、平等且“允许居民和游客在其中互动并进行‘放松的对话’的场所”[31]。

“网红目的地”之“可沟通性”的表现,在于它可以作为“媒介”参与到游客与景观、与空间设计者或其他游客的互动过程中,它“是人与自然,自我和他者之间交换的媒介”[17](P.5)。这意味着,一方面,以“网红目的地”的“语境”和“内容”为中介,游客可以从物质性、象征性两个角度体验和感知城市景观,在具身实践中同空间进行虚拟与现实交织的互动;另一方面,“网红目的地”的“媒介”属性也使得空间之中不同主体的沟通交流成为可能,不仅游客可与其他游客在游览景观的过程中进行沟通,同时游客亦可借助社交媒体即时地向空间设计者反馈游览感受,实现与空间设计者的互动。

以当前主题景区中常见的真人互动类节目为例。此类节目通常由表演者扮演相关主题中的一个特定角色,在景区中与游客进行面对面交流。表演者与游客间充满趣味的互动是此类节目的主要看点,也是其能够在移动媒体平台中走红的首要原因。通过空间设计者和游客发布的短视频,更多潜在游客对这种真人互动类节目产生兴趣,并亲身参与其中,使这些节目的表演场景演变为一处“网红目的地”景观,吸引游客前来“打卡”。

旅游研究者早已指出,“旅游体验本身并不单纯只是看……游客真正想要的似乎是亲身参与‘文化交往’”[16](P.46)。故而,相较于传统的表演类节目,真人互动类节目对于游客的吸引力,即表现为游客可以亲身同表演者展开轻松愉悦的交互,这赋予此类节目以较强的娱乐性,使游客乐于参与其中,甚至为节目衍生品消费。而此类节目吸引力形成的深层原因,则归功于它在游客与景区环境和相关主题之间所充当的“媒介”角色。游客与表演者互动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游客接触景区环境、了解景区主题的过程。无论是以古代风貌为主题,抑或以现代影视作品为主题,在真人互动类节目的中介下,游客将有机会在现实空间乃至虚拟空间中,近距离地感知和体验主题景区的“语境”和“内容”。

这种游客与景区的互动接触,在景区设计中向来较为常见。但相较于以往的景区互动模式,当前移动媒体时代的真人互动类节目,不仅依托移动传播技术获得了更便捷、高效的推广渠道,同时表演者也可借助移动终端,即时地观察游客反应、掌握游客评价、了解大众文化中的新元素,从而不断对节目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用斯科特·麦奎尔(Scott McQuire)的话说,也就是“一个由媒体反馈循环构成的扩大的矩阵不断塑造着都市空间的环境和强度”[32](P.79)。从这个角度来看,真人互动类节目也为空间设计者和游客之间的沟通提供了中介,并促使两者共同参与到对“网红目的地”空间的打造过程之中。更重要的是,真人互动类节目的设计与表演,也真正体现出以游客为中心的旅游景观设计思路,即以“交互性”为核心,将游客也视为景观设计者一员,他们可以借助新兴传播技术“参与旅游景点的制造,他们可以通过各种形态、感官、实践,从不同角度体验一个地方”[15](P.237)。这种“交互性”设计思路,可以说已成为“网红目的地”空间设计的重要理念指引。

真人互动类节目对人际传播活动的中介,不仅体现在游客与空间设计者两者之间,同时也在不同游客之间的沟通行为中有所反映。在此类节目中,表演者通常会选择一名游客上台进行互动,未被选中的游客虽身居台下,但其观看表演并尝试与舞台互动的行为也是一种积极地参与互动的方式。台上游客与台下游客在节目的中介下建立起联系,他们被共同的空间环境和故事主题吸引,由此形成了彼此间交流的基础。甚至当节目视频被发布在移动媒体平台时,游客之间的互动也向虚拟世界延伸,这为节目内容的快速传播创造了条件,并吸引越来越多的游客参与到这种互动氛围之中。可见,“网红目的地”的“媒介”功能是刺激游客彼此间交流的重要动力,因此,“网红目的地”空间也如同其他任何空间一样,是“社会关系得以发生的中介”[9](P.103),在人际传播过程中扮演着枢纽性角色。作为“网红目的地”的真人互动类节目,也正是凭借其“媒介”功能,才得以深度卷入游客与景观、与空间设计者及其他游客的交互之中,进而走红于移动媒体平台,成为人们认可和向往的旅游目的地之选。

“网红目的地”这一当代城市文化现象的形成过程,可归结为“媒介再现-具身接触-行动反馈”的循环三分模式。在此基础上,结合城市传播学者对“城市”范畴的解读,本文对“网红目的地”概念含义做出三种划分,即作为语境、内容、媒介的“网红目的地”。

作为语境的“网红目的地”为游客的传播行为和游览活动提供了实体空间和社会关系空间的支撑,它是空间景观被感知和体验的现实基础,同时也介入到人们的传播实践之中;作为内容的“网红目的地”即以符号化形态呈现于移动媒体平台上的空间意象与象征,它体现了空间设计者或游客对空间意义的构想,是“网红目的地”文化得以形成的必要前提;作为媒介的“网红目的地”在人与环境、人与他人的沟通中发挥中介作用,它在象征性和物质性两个层面将游客与景观相连,同时也在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中为游客与空间设计者、游客与游客之间的互动创造了条件。

对“网红目的地”概念含义的三种划分,与“网红目的地”文化形成过程的三个阶段相呼应。作为语境的“网红目的地”为游客提供“具身接触”的空间环境,作为内容的“网红目的地”将空间环境抽象化为移动媒体平台中的“媒介再现”,作为媒介的“网红目的地”则在“语境”和“内容”的交互作用下,使游客与景观、与空间设计者以及其他游客的互动成为可能,从而也使游客的“行动反馈”得以发生。“网红目的地”正是由此将人们的感知、构想以及实践行为进行调动与综合,进而赋予空间景观以适应移动媒体时代的、虚实相间的崭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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