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工作汇报6篇

时间:2023-04-11 09:4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救助工作汇报6篇,供大家参考。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6篇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通用6篇)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 篇1

  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当前,市卫生计生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扶贫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作机制,通过调查摸底、政策落实、督导督查、分类施治、人才管理等五方面举措,全力推进健康扶贫,不断提高我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贫困人口健康水平,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据了解,在调查摸底工作中,市卫生计生委针对仁和区、**县、**县,组织力量进村入户进行核查,登录新农合系统进行逐人核对,对发现遗漏参合的人员立即协调有关方面完善参合手续,在确保参合率100%的基础上,形成了完整的20**、20**年计划减贫人口参合情况花名册,同时对20**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各家医疗机构住院就诊情况进行清理,准确掌握贫困人口每次住院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情况。

  在抓政策落实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补助政策,确保医疗救助精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九免二补助”政策;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

  在督导督查工作中,市卫生计生委组建脱贫攻坚蹲点督导工作组,深入盐边县鳡鱼乡马鹿村开展蹲点现场督导,对贫困村的发展规划和目前面临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20**、20**年度计划脱贫摘帽的55个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督查;对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下发督查问题通报;多次深入结对帮扶的联系村开展扶贫工作。

  在分类施治工作中,制定了《攀枝花市健康扶贫分类施治工作方案》,针对扶贫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突出重点疾病和主要致贫因素,开展贫困患者疾病“清除行动”;以“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为抓手,大力实施基层能力提升工程,增强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诊抢救能力,增强二级以下医院常规手术、妇产科、儿科、中医和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间慢病分类管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深化贫困地区医疗卫生对口支援。

  在人才管理工作中,探索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管理、统一资源、统一财务、统一绩效、统一人员”改革,全域推进乡村尤其是贫困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试点;逐步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引进培养机制。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 篇2

  为扎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更大限度地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县三举措扎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通过会议、宣传册子、村干部走访宣传介绍医疗救助的范围、申办程序和报销办法。让困难群众全面了解救助政策,以便得到及时救助。截止1月中旬,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6份,电视媒体宣传3次。

  二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安排专人受理医疗救助工作,实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在大病医疗救助对象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经县社保局调查核实并签署具体救助意见审批后,救助资金将打入救助对象自己提供的信用社存折账号,真正把救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对象中最困难和急需医疗救助的患者手中。截止20**年底,累计发放60.7551元,共救助78户。

  三是完善医疗救助模式。大力推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即时结算模式,通过不断简化程序,提高了救助效率,切实解决医疗救助对象医疗困难,更好的完善和健全城乡医疗救助体系。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 篇3

  20**年,**县按照“救急、救难、公开、便捷”的原则,扎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看病难题。目前,**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金440万元。

  一是加强门诊救助。对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按照当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确定的门诊慢性病和门诊大病范围给予门诊救助,门诊救助比例为门诊治疗自付费的70%。

  二是加强住院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对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三是加大参保资助。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重点救助对象给予每人100元的资助,超过资助标准的个人应缴参保费用由救助对象自行负担;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每人**0元的全额资助,保障特困供养人员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四是突出救助重点。不断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在救助方式上,取消病种限制,转向完全按费用救助,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不断提高救助服务水平。按规定合理划定救助标准,对重点救助对象不设起付线。按规定根据医疗救助对象家庭实际生活困难程度及救助资金状况等因素给予救助。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 篇4

  **县紧紧围绕“解民忧、解民难、解民困”的工作思路,从方式、制度等多方面急群众之所急,不断开拓、创新,推进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上台阶,提升利民、惠民绩效。截止7月底累计救助32204人次,累计支付救助资金494.9022万元。

  “一站式”即时结算全面推开

  继县内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实施以来,不断探索、创新,于20**年5月份在全省率先开通“一站式”异地结算服务,更大程度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难”,减轻患者经济压力。截止7月底全县已“一站式”救助1556人次,救助资金98.7万元,其中县外救助288人次,救助资金45.7万元,从根本上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救助需求,也进一步促进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运行。

  救助对象信息更新及时跟进

  为确保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低保、五保对象能及时享受到各项医疗优惠政策,在每次低保和五保对象动态调整后,县民政局都会同各乡镇对救助对象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和准确更新,与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资源共享,以便救助对象能及时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和“一站式”服务。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日臻完善

  结合本县具体情况,及时完善和修订了《**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在明确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的基础上,一是适时延伸救助范围,将救助对象由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城乡低收入家庭逐步扩大到一般城乡居民;二是提高救助比例,将城乡低保对象的救助比例从合规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的30%提高到70%,即统筹范围内费用经新农合(医保)报销后,救助资金按剩余部分(不含自费费用)的70%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金额2万元。

  救助方式日趋灵活,效果明显

  坚持以住院大病救助为主,并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的不同医疗需求开展救助。包括资助参保参合、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等。今年该县已为农村低保、五保和孤儿等对象近3万人资助参保参合资金达194.194万元;支付门诊救助对象204人81.6万元;支付住院救助对象2087人次219.1万元。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 篇5

  **县认真摸底调查,加强对特殊群体动态管理,坚持按制度办事,着力加大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推动社会救助民生工程工作顺利进行。截至20**年2月底,城乡医疗救助130人次,参合21911人、补助364.04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294.47万元,人均183.4元。农村五保供养发放资金157万元,补助1571人,实施孤儿生活基本救助发放资金13.08万元,救助109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资金3.5万元、救助74人次。

  一是加强困难群体动态管理。对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实行严格个人申请、审核公示、评议公示、审批公示、发放等程序。深化民主评议制度,探索实施分类管理制度,推进工作规范化建设。建设信息平台,建立困难、低保、低保边缘户、五保等对象档案库,实施动态管理,全面掌握困难群体的基本信息,及时清退死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同时采取定期复核制度,通过对口互查、集中检查、走村入户、逐户核实的方式,定期全面核查困难家庭,确保救助对象情况属实,救助及时。

  二是保障困难群体标准自然增长。坚持按照《**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标准,建立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对低保对象发放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价格上涨影响。

  三是加强资金发放监督管理。资金发放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低保、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儿救助等资金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五保户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账户。建立相应三级公示制度,张榜公示全县在册低保、五保、孤儿救助等困难救助对象,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对“人情保”、“关系保”、骗取低保等情况严肃处理。

  四是建立主动发现救助机制。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强化“以人为本”理念,落实“主动发现”、“一门受理”等措施,与低保、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有效衔接,托底线、救急难,扫盲区、补短板,真正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医疗是人们健康的第二道防线,要有保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汇报,请阅读,上公文站,发现学习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 篇6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会议、宣传栏、LED显示屏、镇村干部走访等多种方式,及时将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到位,让困难群众全面了解救助政策,以便及时得到救助。

  二是严格救助对象。严格按照规定的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及申报程序和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急需”的原则,对城乡低保、五保、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以及患重病的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

  三是严格救助起付线。从今年5月26日起,医疗救助起付线(自付金额)调整为一般对象10000元及以上,低保、重点优抚3000元及以上。

  四是严格救助程序。严格实行逐级审批制度,镇社会事务办安排专人受理,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做到随到随办,按要求对相关材料初审后,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切实帮助对象解决燃眉之急,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五是严肃救助纪律。开展工作期间,在加强相关政策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对象手中,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要求的,查实后一律取消救助资格。

  截止目前,全镇共救助患重病困难群众36人次,正逐步解决城乡低保、五保户等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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