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路径探索——基于“五个一批”与“五大振兴”衔接的视角

时间:2023-07-11 19:40:03 来源:网友投稿

雷焕贵(副教授)

众所周知,贫困问题是世界性难题,如何消除贫困是世界各国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重要任务。贫困问题关系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大局,是每个国家必须要面对的现实问题。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长期致力于民生改善和提升人们幸福,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终于消除了长期困扰我国发展的绝对贫困问题。当前,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简称“两大战略”)的交汇期,积极探索中国式减贫之路,对于缓解和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财政部、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减贫四十年》报告指出,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成功让8亿多贫困地区人口摆脱了贫困。在世界减贫史上,我国减贫的速度与规模都是前所未有的,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为人类摆脱贫困提出了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出发打响脱贫攻坚战,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铺平了道路。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7年的精准扶贫,使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 年底的9899 万人减少到2019 的551 万人,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9348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至0.6%,累计下降9.6个百分点。截止到2020年底,我国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实现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但是,消除农村地区绝对贫困现象,告别千百年来缺吃少穿的梦魇,实现丰衣足食、安居乐业的夙愿,并不意味着贫困在我国的历史性终结,相对贫困问题仍将伴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长期存在。“两大战略”是我国“两个一百年”进程中必须要实现的目标,也是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一定要解决好的问题。“两大战略”的部署在不断递进中互为补充、相互融合、有序衔接,强化了脱贫攻坚的延续性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性。随着脱贫攻坚使命的历史性转移、后脱贫时代的开启和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以及“两大战略”的融合发展,推动“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及人的全面发展,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诸多专家学者围绕“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研究,取得了诸多理论与实践成果。学界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从“两大战略”体制机制的视角提出产业发展困难和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认为应该在体制机制、统筹、产业多元发展和主体意识培育等方面进行应对,进而推动“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豆书龙和叶敬忠,2019;
尹业兴和熊昕若,2022)。二是从政策的角度探讨“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认为应该从政府与市场、微观政策入手,做好规划、政策、监管等统筹工作(高强,2020;
汪三贵和冯紫曦,2020)。三是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角度出发,认为应该在乡村建设规划、产业体系建设、乡村治理改善等方面进行有效衔接(孙馨月和陈艳珍,2020)。四是从“两大战略”的逻辑关系出发,探讨两者的现状及对策,认为其主体之间存在融合、互动关系(刘焕和秦鹏,2020)。五是认为应在国家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做好参与、合作、资源配置、激励约束机制的衔接,在产业发展、空间结构优化、生态建设等方面做好政策内容衔接(张永丽和高蔚鹏,2021)。六是从“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顶层谋划、基层实践和学理角度阐释三者之间的相互形塑、良性互动,回答了宏观层面顶层设计的问题,还进行了微观实践的探索(叶敬忠和陈诺,2021)。七是从案例研究的角度,通过个案分析“两大战略”,在政策互补、时间交互、内容递进和有效衔接规划四个方面进行统筹(徐亚东和张应良,2022)。

上述诸多相关研究成果为“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但有关“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顶层设计、内在机理、体制机制和有效路径等方面的研究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本文将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依托进行深入研究,力图为乡村振兴提供有益参考。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本目的是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已脱贫群众在“两不愁三保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建设,早日走上致富道路。

1.构建脱贫帮扶长效机制。马斯洛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由需要引起。大多数人的需要结构很复杂,无论何时都有许多需求影响行为”。从现实情况看,脱贫人口在满足了基本需求之后,会逐渐向更好的生活迈进,不断改善自己的生活品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两大战略”在衔接过程中其帮扶对象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即从贫困人口转变为已脱贫人口。在“两大战略”建立衔接机制的背景下,确保已脱贫人口不返贫,在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向新的生活迈进,是“两大战略”实现有效衔接的主要标志。

推进“两大战略”有效衔接,需要实现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平稳过渡。首先,有效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恢复发展阶段,这为贫困地区人口返贫埋下了隐患,而且还有不少人处在脱贫与返贫的边缘。尽管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成功,建立了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但社会性、基础性和本质性贫困并未完全消除,贫困人口的长期依赖性和生产生活惯性无法在较短的时间内发生质的变化。因此,防止返贫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对此,应坚持新时期扶贫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接续性,加强与可能返贫、致贫人口的日常联系以及对其的监测,分析可能致贫的因素,构建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其次,改良已脱贫人口发展的社会“土壤”。贫困人口的贫困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他们在国家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的帮扶下摆脱了贫困,而要从根本上摆脱贫困,不仅需要激活贫困人员的内生动力,还要营造良好的社会帮扶氛围,建立健全扶贫衔接机制。脱贫攻坚的目的就是让贫困群众过上幸福生活,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后,这部分群体就能够融入到发展经济的社会共同体中。他们在国家帮扶政策和社区的帮助下,通过参与个体成长、公共服务、经济发展等乡村建设,发展种养殖业、休闲旅游、务工务农结合的致富项目。只有不断推进“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激活乡村产业发展,使贫困群众积极有效地融入到乡村建设中来,在融合发展中形成命运共同体,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返贫的几率,增加农民有效收入,增强致富自信,摆脱贫困根源,走上富裕道路。

2. 实现可持续减贫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将贯穿乡村振兴战略的全过程。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和优先任务,乡村振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指绝对脱贫,而相对贫困问题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贫困的主要表现样貌,帮扶工作将呈现出多重方式并举格局。应结合前期扶贫工作经验,把控预判可能的返贫对象,把预防返贫落到实处。2020 年绝对贫困问题的解决,为缓解相对贫困问题提供了思路和样板。20 世纪80 年代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加速了相对贫困的进程,乡村贫富差距扩大,给社会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随着绝对贫困问题的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逐渐显现,相对贫困是建立在已脱贫基础上的再贫困问题。因此,缓解相对贫困问题,不能简单重复精准扶贫的政策体系、工作方法和扶贫模式,而要在乡村振兴框架下创新体制机制,构建中国特色的“两大战略”有效衔接路径。相对贫困群体本身具有导致贫困的本源因素,如懒惰、残疾、疾病等,特别是对于一些既缺乏工作技能又好吃懒做,不思进取,存在“等、靠、要”思想的贫困边缘户,需要从政策引导、产业技能、资金等诸多方面进行帮扶,充分吸取已脱贫地区的经验范式,打造有效衔接的新模式,构建解决相对贫困的政策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好“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社会保障问题。同时,增加相对贫困人口的话语权,扩大生产生活供给,加强“两大战略”沟通与协调创新衔接渠道体制机制建设,加大在技术、资源、人才等方面的供给力度,引导贫困人口“勤劳致富”的思想观念,破除造成相对贫困的制度性障碍,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打破相对贫困体制机制政策壁垒,提高个体自生能力,解决好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形成“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长效机制。

3. 创新和拓展减贫渠道。我国一部分乡村“空心化”和“老龄化”问题日益加剧,乡村变得脆弱不堪,逐渐走向衰退甚至消亡。面对这样的局面,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解决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而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然而,从脱贫攻坚实现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再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规划,这些中国特色的发展路径、政策体系、战略谋划,放眼全世界没有先例可循,没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更没有实践理论指导,因此需要我们自己不断研究、创新、实践、总结。我国改革开放40 多年以来,从安徽小岗村的“大包干”到湖南十八洞村的“精准脱贫”,无一不是遵循着“先局部实验,后全面推广”“先特区试点,后逐步实施”的步骤。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制定政策,布局发展,最终形成中国式的方法论。“两大战略”在衔接融合的过程中,围绕产业发展、易地搬迁、生态保护等扶贫方式,进行了诸多制度和政策创新,而这些政策为“两大战略”的衔接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可通过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提炼,把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方法应用于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进而形成“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为推动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两大战略”是围绕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社会发展需要而制定的国家发展战略,是顺应各个历史阶段发展需要而制定的大政方针。因此,“两大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在时间维度、政策体系、实施对象、制度模式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又彼此递进连贯,互为依存。在推进“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过程中,涉及组织整合机制、脱贫治理机制及资金投入机制三方面问题。

1.组织整合机制。组织整合机制是实现“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重要组织形式,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整合机制分为政府组织机制和社会组织机制两部分,“两大战略”的实施都离不开组织整合机制所构建的政府资源及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和配合。激活政府资源和社会力量在政策规划落实、体制机制衔接、人才培养方面的衔接融合,对于推进“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发挥政府资源和社会力量的优势,可以形成一种“共建、共治、共享”的衔接体制。应聚焦于已脱贫地区的边缘户、临界户、懒散户,坚持预防为主、扶持为辅的帮扶举措,持续加大对他们在技术、资金上的帮扶力度,不定期关注监测已脱贫户的生产生活状态,防止突发性、灾害性返贫现象发生。此外,还应激发乡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企业及社会力量帮扶力量。

随着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村集体在“包干到户”的影响下逐渐弱化了对乡村治理的话语权,在市场经济和打工经济的驱使下,乡村人口流动和农民群体分化,促使乡村共同体逐渐消解淡化。同时,村集体组织公共服务职能弱化、管理和服务能力下降、无法有效开展村集体组织活动等问题凸显。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这对村集体组织提出了新的挑战。村集体组织当前的状况和治理能力无法支撑后脱贫时代贫困人口返贫的巨大压力,使得“两大战略”失去衔接的有效性。应该看到,在扶贫过程中村集体定义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和是否享受国家扶贫政策时,造成了彼此之间的矛盾和隔阂,冲垮了相互信任的底线,打破了“熟人社会”的利益平衡。在推进“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过程中,村集体需要充分利用“两大战略”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强化自身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以“两大战略”衔接为切入点,重构乡村基层组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增强村集体引领社会发展的驱动作用。

2. 脱贫治理机制。相对贫困是指在一定社会生产生活方式下,依靠自己的劳动所得虽能维持吃穿保障,但无法满足当地家庭收入和人均支出需求(高强和曾恒源,2022)。解决相对贫困是推进“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我国于2020年实现了现行标准下脱贫攻坚的目标,完成了困扰我国发展的贫困问题,我国脱贫工作重心转向了更加具有挑战性的相对贫困问题,因此,**“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政策制定、制度设计、人才规划、贫困识别就显得非常迫切。

其中,针对贫困边缘户和贫困临界户的标准认定,对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至关重要。在相对贫困人口中,不少农户家庭收入和人均支出与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常接近,只是当时家庭收入或被人为提高,失去了贫困户的资格,因而略高于当年贫困线标准而未被纳入贫困人口,这些临界或边缘贫困群体能否得到帮扶,对于后脱贫时代的减贫工作至关重要。2020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对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进行防止返贫监测。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过程中,精准识别线是一个相对量化的精细标准,国家实施精准扶贫伊始,精准识别操作带来的边缘户问题就浮出水面。“不患寡而患不均”,一些地方已经关注到贫困边缘户的实际诉求,针对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应的帮扶政策和帮扶措施,但无论扶贫政策多么精准,都有少部分非贫困户对于贫困户的识别存在认知偏差,进而质疑和批评精准扶贫政策,从而带来诸多矛盾纠纷。乡村振兴具有系统性、长期性、融合性的特质,而且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而脱贫攻坚具有时效性、阶段性、紧迫性、优先性和周期性的特点。如果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拖泥带水,“两大战略”概念界定含糊不清,在执行过程中就可能造成新的“贫困”问题,再加上缺乏系统政策支持,一些临界贫困户和贫困边缘户可能成为“二次”贫困户,不仅无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还会影响乡村振兴进程。

3. 资金投入机制。无论是脱贫攻坚的如期实现还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乡村振兴能否与脱贫攻坚实现有效衔接,资金投入将是决定性因素。近年来,我国对脱贫攻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国家围绕精准扶贫下拨了扶贫专项资金。据财政部统计,2012 ~2020 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高达6896亿元,仅2021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就达到1561 亿元,着力解决“农业、产业、就业”等突出问题。可见,我国脱贫攻坚的力度和规模空前之大,同时也显示出我国脱贫攻坚的信心和决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味着更艰巨的任务、更有力的决策、更复杂的制度体系、更漫长的道路。而脱贫攻坚资金的投入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打下了基础,也为“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创造了条件。2021 年,农业农村部表示,5年之内投入7万亿元资金到乡村振兴产业中。尽管近年来中央财政对乡村振兴的投入持续加大,但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相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为接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业农村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促进“两大战略”有效衔接,需重点聚焦以下几方面问题。

1. 推进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产业扶贫是一种内生发展机制,是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户收入的有效途径,是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长久之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国家把“产业振兴”放在乡村振兴战略的首位,这预示了乡村产业发展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20 年农业农村部发布信息显示,“目前,全国有92%的贫困户已参与到产业发展当中,超过三分之二的贫困户实现了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当前,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随着脱贫攻坚产业扶贫政策措施的逐步退出,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快速推进,在“两大战略”的交汇中实现产业升级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在脱贫攻坚的转型发展过程中,以农产品原生态销售、粗加工为主,产业发展层次低、产业规模小、产品与农户分布散、加工链条短、经营效益差、市场风险大、同质化与短期化倾向明显、多依赖外部主体、农户参与度不高等问题,阻碍了农村产业的发展。产业发展是集技术、人才、资金、原材料和加工为一体的多元化资源聚合体。乡村产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技术、人才、资金,还需要政府的帮助和介入作为支撑。尤其是进入后脱贫时代,产业发展对于“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至关重要,由脱贫攻坚时期政府大规模介入乡村产业发展,开展以政府为主的帮扶机制,到乡村振兴实施行政力量逐渐退出,形成乡村产业的自主发展。这对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同时需要重新审视“两大战略”衔接的有效性。简而言之,在脱贫攻坚阶段贫困户借助产业扶贫政策被纳入产业发展体系,享受到产业扶贫所带来的福利,而随着扶贫政策的退场,自主乡村产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加。这就意味着已脱贫人口返贫风险加剧,增收致富希望的不确定性攀升。

扶贫产业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不是取决于生产或销售的哪个环节,而是取决于贫困户的共同意志。其不仅要提高农产品的技术含量、提升产品质量,而且要在绿色、安全、环保的基础上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为此,需要密切关注已脱贫人口的产业发展态势,引导产业发展方向,加强产业生产销售引导,强化资源要素管理,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社会化服务支撑体系,搭建“两大战略”衔接平台,推动产业扶贫向长效性、内生型发展。在衔接过程中,首先,要鼓励已脱贫人口加入产业扶贫项目,利用政府的推手加之贫困户的主动性,发展乡村农业产业;
激活乡村种养殖业,强化已脱贫人员的技能培训,加强本地化农产品加工、仓储等建设,积极培育、扶持已脱贫人员参与农业产业建设,构建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打造产、供、销有序衔接的农产品产业链,激发内生动力。其次,要依靠政府资源,积极引进企业投资、技术、资金,发展本地优势产业,与域外企业建立合作品安全追溯机制,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地理标识建设,打造扶贫产业“农”字品牌。

2. 生态治理与价值转化。******指出,“我们既要青山绿水,也要金山银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2016),生态补偿脱贫是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生态补偿脱贫,就是通过实施生态工程建设等大型项目,用转移支付的方式,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生态补偿力度,以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互促进的扶贫模式(莫光辉,2016)。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中部地区、西部山区及西南、东北地区,这些地区共同的特点是所处地理位置偏远闭塞,生态环境脆弱。生态补偿脱贫政策的提出为贫困地区跳出“贫困围栏”提供了可能、创造了条件。要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以生态保护为前提推进“两大战略”有效衔接。自实施生态补偿脱贫以来,我国通过发放贫困人员现金补偿、提供贫困人员就业岗位等方式,极大地解决了贫困地区低收入问题,对精准扶贫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随着脱贫攻坚圆满收官,生态补偿过渡期结束,生态补偿脱贫效果逐渐衰减,“两大战略”衔接的有效性面临挑战。

在推进“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必然趋势下,衔接的有效性是“两大战略”实施的关键所在。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当下,乡村振兴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已取得了一定成果。在乡村生态振兴驱动下,应推动生态补偿脱贫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型,积极探索生态旅游与已脱贫户互动、生态产品与已脱贫户挂钩,开发生态脱贫与生态振兴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已脱贫人口的身份转变、思想转换、经济转型,发展绿色农业产业,从而构建起生态振兴的富民道路。

3. 易地搬迁脱贫与文化振兴。易地搬迁脱贫意味着贫困地区人口要背井离乡、放弃故土,在异地他乡开始新的生活。搬迁对象主要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地区,“十三五”期间,全国要实现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安置,帮助他们“拔穷根”“摘穷帽”,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可致富的目标。易地搬迁脱贫要与乡村振兴的文化振兴进行衔接。客观上是人与物的迁移,而实质上是文化的再造,本质上则是对贫困人口生存空间、生存环境、生存地域、生存文化的彻底改变。贫困人口易地搬迁脱贫,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搬迁人口与迁入地群体文化融合的适应性。易地搬迁脱贫后续产生的矛盾和冲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迁入新社区治理机制的宽容度。易地扶贫人口文化融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国内外移民实践来看,在迁入人口自然环境改变、生存技能缺乏、文化及身份一时得不到认同、经济收入出现暂时困难等因素的影响下,加之故土情结,往往导致人口回迁,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加强易地搬迁脱贫文化融入,既是后脱贫时代的工作重点,也是“两大战略”衔接的有效保证。

在文化认同方面,对于易地搬迁脱贫形成的新社区、新邻居、新环境和新文化,成员构成比较复杂,文化背景差异较大,文化矛盾与冲突不可避免,需要各成员站在中华文明的大背景下进行文化认同,加强彼此间文化交流与互鉴,形成邻里友善、和睦相处、互帮互助、荣辱与共的文化氛围,从而构建起新的邻里关系,组合成新的社会结构,搭建“两大战略”衔接的文化桥梁,筑牢社区治理文化基础。在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自觉的前提下,实现“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

同时,易地搬迁所形成的新社区关系和新邻里关系,会给社区治理带来巨大的挑战。例如,彼此之间的文化认同、人际关系重构、价值观的统一、共同体意识塑造等,都需要通过社区平台进行重新构建,使搬迁群众尽快融入社区,获得“安全感和幸福感”。在构建新邻里关系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迁入地党组织的影响力、号召力,强化彼此间的文化融合和信息交流,建立“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机制,使已脱贫群众早日融入新的环境、适应新的生活。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取得全面胜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在现行标准下已经全面脱贫摘帽,我国进入后脱贫时代。乡村振兴战略正在实施,面对当前乡村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推进“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着眼于脱贫攻坚的“五个一批”脱贫措施和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大振兴”大局考量,实现发展生产脱贫与产业振兴、易地搬迁脱贫与文化振兴、生态补偿脱贫与生态振兴、发展教育脱贫与人才振兴、社会保障兜底与组织振兴的有效衔接模式(见图1),推动“两大战略”实现有效衔接。

图1 “两大战略”有效衔接

1. 发展生产脱贫与产业振兴衔接。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是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主要途径,也是产业脱贫的根本之策。在脱贫攻坚过程中,越来越多的贫困地区通过发展生产,引导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人依靠自己的双手摆脱贫困,走上致富之路。随着脱贫攻坚的圆满收官、乡村振兴的持续推进,精准扶贫所创建的扶贫产业(如粮食产业、畜牧产业、瓜菜产业等)可以在乡村振兴框架下接续发展,继续推进。脱贫攻坚所形成的技术基础、人才基础、资料储备都可以嫁接到乡村产业振兴中来,一方面实现政策的延续性,另一方面在产业振兴政策引领下扩大再生产,实现产业升级、人员增效,增加已脱贫人口的收入。不仅要在产业政策上进行衔接,还要在产业生产、市场销售、技术升级等方面进行对接。脱贫攻坚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物质基础。在衔接过程中,通过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综合考量,利用乡村振兴战略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突出优势,加快针对相对贫困问题的体制机制建设,促进生产脱贫向产业振兴的转变。

2. 社会保障兜底与组织振兴衔接。社会保障兜底是“五个一批”工程的内容之一,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兜底政策主要针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与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和个人,实施兜底保障工作,实现社会保障兜底政策的作用(左停等,2017)。社会保障兜底是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所采取的住房兜底、医疗兜底、教育兜底、养老兜底的社会保障政策,在社会保障兜底过程中基层政府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不仅要摸清兜底对象,还要吃透国家政策,把真正需要兜底的贫困人口落到实处,使其享受到国家政策福利。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顺利完成,以及与乡村振兴战略对接的开启,社会保障兜底需要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进行对接。进入后脱贫时代,国家为确保已脱贫人口不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要将社会保障兜底进行到底。乡村振兴的推进为社会保障兜底开辟了新的接续路径,“两大战略”的共同之处是:都是为缓解贫困、解决贫困、乡村振兴而设,也都是在政府组织的领导下有序开展的。因此,为创新性地推动“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需要构建、协调、整合从国家到地方的政府组织机构,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策的延续性和可行性,最终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

首先,提高乡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乡村基层组织应加强自身在“两大战略”衔接过程中的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消除兜底贫困群众的思想顾虑,鼓励他们发展生产、开拓打工就业渠道,从而增加基本收入。有效组织已脱贫群众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紧紧围绕“两大战略”衔接的有效性,不断提高村党支部领导能力,治理村党组织软弱涣散现象,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其次,提高乡村基层干部榜样的引领作用。在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工作中,公正不阿、一丝不苟、廉洁奉公,为百姓谋幸福,真正做到应兜尽兜,一个都不能少,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两大战略”的推进过程中,通过社会保障兜底与组织振兴的衔接,积极探索建立村干部薪酬、管理、考核职业化模式,加大优秀村干部选拔力度,吸引优秀人才充实村干部队伍,保证乡村基层组织工作的动力。在社会保障兜底与组织振兴工作中,尽管村干部下了很大力气监测已脱贫人口的情况,但是想要确保数据的精准性,还必须依靠多元化组织合力。例如,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妇联等社会组织参与,他们在判断贫困边缘户和临界户时更具有说服力和可信度,民间组织在乡村经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3. 发展教育脱贫与人才振兴衔接。******(2020)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人,在人的观念、能力、干劲”。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战略,其核心力量都是人才。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交汇期,要注重统筹协调,强化工作衔接。在脱贫攻坚阶段,驻村干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扮演着脱贫攻坚“教练”的角色,脱贫干部带动培养了一批“走不了”的农村工作队伍,为乡村振兴积累了宝贵的人才资源。在脱贫攻坚全面胜利,人才机制即将退出的同时,应积极探索“两大战略”人才衔接机制,着力构建以脱贫攻坚为平台的乡村振兴人才互动格局,使已脱贫人才与人才振兴有效衔接。在“两大战略”衔接的过程中,要加强“交汇期”人才资源的合理统筹,利用好现有人才在农业、管理、人脉等方面的资源,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对原驻村干部进行整合衔接,理顺衔接头绪和关系,发挥好驻村干部的“传帮带”作用。村干部要与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挂职干部等建立长期联系,继续在人才、技术、市场方面提供指导与帮助,构建“两大战略”衔接过渡职能机构,鼓励村集体通过技术顾问、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聘用退出人员进行衔接指导。同时,要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对于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致富带头人、新农人、职业农民、农技人才,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扶持力度,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 易地搬迁脱贫与文化振兴衔接。易地搬迁脱贫是脱贫攻坚中难度系数最高、困难最多、影响最深的脱贫工程。我国脱贫攻坚的实践证明,易地搬迁脱贫是防止搬迁“后遗症”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两大战略”过渡期,已脱贫搬迁群众进入脱贫攻坚后续扶持、生计途径和发展诉求阶段,对乡村振兴的组织动员和资源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真正实现已脱贫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的目标,要积极利用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在文化、生活、思想上的差异性,开展属地文化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观念,发挥主人翁精神,使搬迁群众快速投入生产生活。实施异地扶贫“造血”,对接当地政府提供的产业发展、农业生产,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就业指导。把原有文化技能与当前乡村文化振兴相结合,使搬迁群众尽快融入属地文化体系,拓展文化脉络。以已脱贫搬迁群众个体需求为导向,探索生计改善、社会融入诉求路径,开展迁出地、迁入地沟通联动机制,化解因“吃住行、人地物”等不适应造成的矛盾与冲突。

在“两大战略”的衔接过程中,易地搬迁脱贫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迁入地原有的社区文化体系,多种文化的冲突和交融给本地文化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甚至改变了属地社会文化的结构,因此,重构新的社区文化是易地搬迁脱贫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5. 生态补偿脱贫与生态振兴衔接。******(2019)强调,“全面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和纵向生态补偿机制”,这为经济发展滞后的贫困地区实施生态补偿脱贫提供了方向,为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提供了遵循的依据。生态补偿脱贫的实施开辟了脱贫的新路径,为乡村生态振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搭建了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平台。首先,构建贫困地区绿色生态与发展生态旅游的协调发展之路,以有效解决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其次,创新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构建生态补偿脱贫与生态振兴之间的桥梁,推动重要生态地区扶贫工作的重要举措同生态振兴有效衔接,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提升生态保护区已脱贫的群众思想认识,结合生态补偿脱贫资金、技术、人才优势,开发生态旅游、养生、牧场等扶贫项目。再次,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扶贫产业,鼓励已脱贫人员参与生态产业开发建设,拓展生态产业发展格局,挖掘生态乡村多元价值,增加农民致富渠道。最后,摈弃传统生态思维逻辑,积极探索乡村合作社模式,将发展绿色经济、森林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与乡村生态振兴进行有效衔接,探索建立生态补偿脱贫与生态振兴资金对接机制,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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