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文完整)

时间:2022-07-26 12:35: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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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文完整)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加快小康社会进程 长期以来, 农业、 农村、 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 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

 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 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 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 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 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

 农业丰, 则基础牢;农村稳, 则社会安; 农民富, 则国家昌。

 只有近 8 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 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 实现可持续发展; 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 才能实现更大范围、 更高水平的小康。

 为此, 中央审时度势, 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 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 生活富裕、 乡 风文明、 村容整洁、 管理民主” 的新蓝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把解决好“三农” 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坚持“多予、 少取、 放活” 和“工业反哺农业、 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促使农村整体面貌出现较大改观。重点是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环境整治, 建设新村镇; 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 培育新农民;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倡导新风尚。

 从农业支持工业, 到工业反哺农业; 从农村服务城市, 到城市带动农村。

 工与农、 城和乡 ,这两大关系正在实现着从未有过的历史性转变。

  积极推进城乡 统筹发展。

 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前提和基本保障。

 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 财政支出、 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都要切实向“三农” 倾斜。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领域, 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 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建立城乡 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 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 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 工伤事故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 逐步建立城乡 统一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加大国家财政对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投入力度, 在农村建立大病、 重病统筹机制。

 建立城乡 衔接、 公平统一的社会福利制度,探索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物质基础。

 总的要求是:

 加快农业科技进步, 加强农业设施建设, 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转变农业增长方式,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要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不断优化产品结构, 提高产品质量,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形成总量平衡、 品种多样、 安全可靠和营养丰富的农产品生产格局。

 要加快发展农区和牧区畜牧业, 保护和利用好渔业资源, 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推广良种良法, 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 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 积极发展节地、 节水、 节肥、 节药的节约型农业。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动力支撑。

 要坚持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 全面落实二轮土地承包政策, 依法确权、 确地到户, 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在此基础上, 按照自愿、 有偿的原则, 建立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的机制。

 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加快推进以乡 镇机构为主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和县乡 财政体制改革, 稳步推进乡 村债务化解工作。

 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整体改革,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土地(被屏蔽了 2 个敏感字符)

 制度改革, 发展农村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 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这是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 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不断增加投入, 大力发展农村教育、 卫生、 文化等社会事业, 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 明显改变农村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

 增加农民收入, 既要从“三农” 本身考虑问题、 寻找出路, 更要跳出“三农” ,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思考问题, 研究对策。

 既要大力挖掘农业和农村内部的增收潜力, 又要在农业和农村外部寻求增收途径。

 既要从当前出发采取尽快见效的具体增收措施, 又要着眼于长远寻求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治本之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个长期过程, “十一五” 期间关键是要开好头、 起好步, 打好基础, 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规划先行、 因地制宜。

 二是突出重点、 示范引路。

 三是政府支持、 农民建设。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指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要按照生产发展、 生活宽裕、 乡 风文明、 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 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 尊重农民意愿, 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这一论断不仅深刻揭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 而且也为我省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出了清晰的思路和方向。

 应当从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加以理解, 进行实践,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 不断推进我省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进程。

  一是要理解: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正是贯彻中央城乡 统筹发展方针的具体体现。

 党和国家一直极为重视农业、 农村和农民问题, 并把解决好“三农”视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现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 充分说明: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难点和关键依然在农村, 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体现了现阶段农村全面发展的迫切需求, 又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

 目前, 我省同全国一样, 农村的发展已经进入了全新的阶段。

 必须与时俱进按照城乡 统筹发展的要求, 贯彻工业反哺农业、 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加大各方面对农村的支持力度, 较快改变全省农村发展相对落后的局面。

 统筹城乡 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是理论和实践的一个创新, 它跳出了传统农业就农业论农业、 就农村论农村的惯性思维, 而是立足于国际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和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新视角,来研究和解决“三农”即城乡 差别问题。

 我省城乡 二元结构的形成和发展, 使城乡 要素一直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其恶果便是呼而不解、 断而不了的“三农”问题, 成为全省农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瓶颈”。

 实施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核心内容的统筹城乡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要求政府在制度创新上完善农村经济调节、 市场管理、 社会监督和公共服务职能, 搞好宏观调控, 首先在政策层面上促进缩小城乡 差别和工农差别, 最终使城市与乡 村、 农民与市民处于享有同等政策、 同等待遇的地位。

 当然, 统筹城乡 经济社会发展决不是倡导农村同城市“一样化”、 “平均化”, 而是在提高全省城市化的基础上全方位提升农村的整体品位, 使城市与乡 村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协调发展, 共同繁荣。

  二是要明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的目标和任务, 正是对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完整要求。

 中央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 概括为 20 个字:

 生产发展、 生活宽裕、乡 风文明、 村容整洁、 管理民主。

 其内容丰富, 意蕴深刻, 言简意赅, 意义深远, 它高起点、全方位、 多层面地体现了新形势下对农村经济、 政治、 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与全国和我

 省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指标体系是完全吻合的。

 依据客观性原则、 系统性原则、 层次性原则、相对独立性原则、 可操作性原则, 国家有关部门将农村全面小康指标划分为经济发展、 社会发展、 人口素质、 生活质量、 民主法制、 资源环境六大类, 共计包括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 农村小城镇人口比重、 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 万人农业科技人员数、 农村居民基尼系数、 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农村人口平均预计寿命、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农村居民居住质量指数、 农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比重、 农民生活信息化程度、 农民对村务政务的满意度、 农民对社会安全满意度、 常用耕地面积变动幅度、 森林覆盖率、 万元农业 GDP 用水量等 18 项指标, 构成了农村全面小康社会评价指标体系。

 从公开提供的资料看, 2003 年, 我省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 21.5%,在中部地区总体上处于领先的地位, 在 31 个省、 市、 自治区四个档次中处于第三个档次, 落后于第一档次的沪、京、 津三市, 第二档次的浙、 粤、 苏、 闽四省, 与辽、 冀、 黑、 吉、 鄂、 湘六省相仿靠后。从近两年的实践来看, 我省全面小康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在经济发展、 社会发展和生活质量三个方面:

 在经济发展上, 农村居民收入增速不快, 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过大, 农村小城镇人口比重偏低; 在社会发展上, 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较小, 农村居民基尼系数较大; 在生活质量上, 农民居住质量指数较差, 农民生活信息化程度较低。

 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中生产发展、 生活宽裕、 乡 风文明、 村容整洁要求比尚有较大的差距。

 这就需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 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不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推进乡 镇机构农村税费、 农村义务教育、 县乡 财政体制、 农村金融体制、 农村流通体制和土地征用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 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明显改善全省农村的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采取综合措施, 广开农民增收渠道, 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 加大参与式扶贫、 整村脱贫力度。

 这些任务是我省今后 15 年农村全面小康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而“十一五”期间则是重要的攻坚阶段。

 全省上下应当激昂斗志, 厉兵秣马, 谋求大突破, 实现大跨越, 力争“十一五”期间全面小康建设取得阶段性突破。

  三是要思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能一蹴而就, 决定了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政治口号, 更不是一个政绩工程。

 它门同建设农村全面小康社会一样, 是一项相互依存、 相互联系、 相互促动的系统工程, 前途广阔, 任重道远。其共同特点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农业”、 “农村”和“农民”的问题。

 “农业”包括基础建设、 市场建设、 现代化建设、 土地制度等问题; “农村”包括村屯规划、 生活条件、 居住质量、 生存环境等问题; “农民”包括增加收入、 提高素质、 经济权益、 政治民主、 社会保障等问题。

 任务艰巨, 决非一劳永逸, 必须保持清醒头脑, 进行精心谋划。

 各级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的近、 中、长期发展规划, 制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规划, 对此进行综合考虑, 做到整体推进;在实施过程中要因地制宜, 突出本地农村的优势, 显现地域特色;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 加强对中、 东、 西部地区及各级行政区域单位的分类指导; 要尊重农民的意愿, 发挥群众的主动创造精神, 抓好一批符合新农村标准的典型; 要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 坚决防止脱离实际的形式主义, 力戒行政手段和强迫命令。(

 “社会主义新农村” 这一概念, 早在上世纪 50 年代就提出过。

 上世纪 80 年代初, 我国提出“小康社会” 概念, 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此次五中全会所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 则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中, 在全新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农村综合变革的新起点。

 胡锦涛总书记去年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指出, 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 在工业化初始阶段, 农业支持工业、 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 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 工业反哺农业、 城市支持农村, 实现工业与农业、 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 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

 2004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 13 万亿元, 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85%以上, 财政收入 2. 6 万亿元, 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 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

 因此,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 2004 年 12 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 要下决心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实行工业反哺农业, 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回顾过去几年, 从中央到各地, 围绕农民增收这一主题, 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 直接给农民以实惠——

  各地种粮农民首次享受到直接补贴的好处, 2004 年全国共安排粮食直补资金 116 亿元; 全面放开了主产区的粮食购销和价格, 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粮食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明确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对产粮大县实行转移支付……

  2004 年农民增收 6. 8%、 粮食增产 9%之后, 今年国家又出台了进一步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的政策, 如加大农业税、 农业特产税的减免力度, 着力建立为农民减负的长效机制。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的提出, 格外引人注目。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温铁军认为, 新农村的新, 新在农村的发展能够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和谐社会的要求。

 随着工业化、 城市化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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