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读书心得与感悟24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7-29 11:05:02 来源:网友投稿

读书心得与感悟第1篇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很多的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数《父与子》了。《父与子》向我们展现了感天动地的父子情,作品中的父子俩实际上就是卜劳恩与儿子克里斯蒂安的真实写照。书中有一篇《甘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心得与感悟24篇,供大家参考。

读书心得与感悟24篇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1篇

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很多的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数《父与子》了。

《父与子》向我们展现了感天动地的父子情,作品中的父子俩实际上就是卜劳恩与儿子克里斯蒂安的真实写照。书中有一篇《甘为儒子牛》的漫画最让我感动。《甘为儒子牛》这漫画讲述了卜劳恩给他儿子当马骑的故事。这一天,儿子又哭有闹,吵着要父亲给他当马骑,父亲答应了,朝着儿子指使的方向一步一步地爬去。下了楼梯,父亲继续在马路上爬着。突然,一条狗蹿了出来,“汪汪”大叫。父亲以为狗要伤害他的儿子,结果父亲也像狗一样去攻击蹿出来的那条狗!多么伟大的父亲,多么沉重的父爱啊!宁可自己受苦,宁愿自己掉价,放下尊卑与面子,唯一要做的就是让儿子开心,保护好儿子。看到这,我的眼眶湿润了。

尽管卜劳恩与儿子在一起无忧无虑过日子的时间很短暂,但父子俩的一举一动无不流露出纯真的父子之情与融融的天伦之乐。这一切,都震撼着我的心灵!

如果,世间的每一位父母,每一位子女,都能和主人公一样,其乐融融,那么,我们的人生会更加美满。

如果,每一位父母都能放下自己的颜面,去维护自己的孩子,那么,孩子们将会被感动,以后将会更加听话。

如果,世间的子女都懂得孝顺,都把父母当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那么,世间的每一位父母都能享受天伦之乐,他们会感到无比欣慰。

希望我们的每一对父子、母女都能把对方当成自己的好朋友去看待,世间就会因此多一份友谊,多一份真诚,多一份感动。

让我们一起去实现这个愿望吧!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2篇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中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可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异常是在他生命的最终,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我的本事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终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可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我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仅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忙,可是在最终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进取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我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3篇

读了《老人与海》这篇文章,我不禁暗暗为海明威的巨作叫好。这个故事形象逼真的描写了一个老人是怎样靠着坚定的信念灵巧地将一头大鱼捕到自己那简陋的船上,又是怎样赶走“来犯之敌”——鲨鱼。虽然他没能将整条鱼运回去,但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人要有自信心,遇事要对自己说“我能行!”。大家想一想,如果这位老人钓到了一条比自己大上7、8倍的鱼,他见了就害怕,把鱼放了,那他能将鱼运回来为自己争光吗?不,不能,他正是靠着这样常人难以接受决心,才能捕到这条大鱼。

在我们班上,有学习差的同学,他们就是对自己信心不足,再加上旁人的讽刺,这时,他们对学习毫无兴趣,从而使学习成绩逐步下降,下降……

现在的社会发达了,如果能克隆自信心的话,那我一定克隆一份,将它送给信心不足的朋友!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4篇

《月亮与六便士》是英国小说家毛姆所写的一部小说,讲了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抛弃家庭,放弃一切去画画的故事,下面我们来看看作者阅读了《月亮与六便士》之后的感想吧。

书的内容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抛弃家庭,放弃一切去画画。果然有很多人读完这本书就告诉我们应该勇敢追寻自己的崇高理想,不要在乎他人的眼光,然后全盘否定安定体面的生活方式及现今社会状况,一本正经地给自己灌鸡汤。

考虑问题的逻辑从来不应该是简单的是或否

首先,作为一个普通的新时代社会青年,大家的普遍状态是的我有一个小小的梦想,但客观条件不允许,或者又是自己能力有所欠缺,甚至自己也犹犹豫豫不太确定到底想要的是什么。然后我这时候看了这本书,脑子一热,就觉得我不管我要追求自由,你们不懂我,这个社会太世俗太虚伪了。非要等现实给自己来一巴掌才能幡然醒悟。

思特里克兰德会有这样的所作所为,是因为他既可以无视社会舆论,也可以完全不在乎物质享受,本质上就是对这个社会无所求!他是这样说的:“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而我们绝大多数人并不具备这种纯粹的喜爱,拼搏奋斗是为了好工作,好生活,或者说是选择的权利,努力也都是想要一个结果的。我们的兴趣爱好也只是被称为兴趣爱好,如果真的达到他那种程度,我们根本不会自责和懊悔过去的不作为,然后发誓要好好努力;而是会像网瘾少年沉迷于吃鸡游戏一样无法自拔。生活中对于我们来说有意思,有价值的事情太多了,父母,朋友,甚至逛街吃饭,玩玩游戏,追追剧都在吸引着我们的注意力。普通人更重要的分清主次,追求利益最大化。想要更好的生活,可是觉得努力奋斗太辛苦,目标其实没那么重要,安于现状也没什么不可以;如果不甘心就这样下去,对世界还是充满好奇,那多去尝试也值得肯定,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没有对错高低之分。最重要的是自己的本心。

想要诗和远方,不妨先安顿好眼前的“苟且”生活。做好本职工作,不给家人增添负担;然后付出比别人多数倍的财力精力,慢慢的打磨自己;最后无论结果好坏,都能自己承担。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5篇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6篇

人们都说于连是个野心家,一个人如果不知足常乐一定会痛苦。我觉得他不过是一个顺应了“人往高处走”的生活逻辑的人物典型,一个波拿巴的后裔,有点像陈胜和李斯。他的野心让我喜欢他。

叶圣陶说过,苦水胜过白汤,痛苦胜过无聊。如果我们不能像五柳先生那样“种豆南山下”,那么,往上爬总会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他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而且不是出于一个教士的本能,仅仅由于心灵的引寻。这是个不完美的英雄,但他的残缺更让我觉得可爱,给我真实感。所以当电视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播出的时候,我认为它至少有一点做得很成功:保尔并不是样样都让人的。所谓“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虫眼也没有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喜欢他的自尊和自怜自爱。他的自尊,是带了一种过分的任性和固执的,当然不是什么优点,但是个性化,尤其配上那副生动的面庞。我可以原谅他的自大,就像原谅一个孩子一样。我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葬身海底,也悲壮得美丽。

在爱情面前,他无法伪装。“相见时的颤抖,别离后的不安”让他有时圣洁得像个孩子,有时又耍着可爱的伎俩。

他本可以苟且活下来,但他拒绝了这个机会,在法庭上再三强调自己的过失,于是故事才有个相当惨烈的结局,但从情节发展来讲,他是必死无疑的,我们很难想这个故事会有别的什么结局,他的那段话,自然有人想做阅读理解似的分析过,我不管它揭示了多么深刻的主题,我只是为一个英雄感动。

同于连一样习蒂尔德也为我所欣赏,同那雷尔夫人相比,她没有那么贤良、虔诚,她有不可一世的骄傲和棱角,因此也使她失去了于连的爱情。其实,我到觉得她和于连有些相像,她希望受人瞩目却藐视那些追求者,她讨厌伪善的社会,追求幸福不顾一切,她曾经试着去爱某爵侯,但转念一想一段令人大哈欠的恋爱是多么令人可怕!

另外,在整本书里,每章开头都有贴切的题记,曼妙的语言,与正文之和谐不禁令人拍案叫绝。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7篇

初看到这本书的名字,《傲慢与偏见》,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两个毫无关系的词语又怎么和这部情节曲折故事跌宕的长篇巨著紧紧相连。

两种不同的态度,这是两位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对彼此不同的看法。

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英国还处于保守和闭塞的状态下。而出身于乡绅家庭的女主角便和偶然来到乡下居住的达西相遇了。达西是一名仪表堂堂的小伙子,非常富有,许多姑娘纷纷对他献殷勤。但是他很傲慢,认为她们都不配。而美丽的女主角伊丽莎白十个自尊心很强的姑娘,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家伙,对达西很有偏见。

这是故事的开始,然而,美丽的爱情就发生在这两个年轻人之间。达西渐渐对伊丽莎白的可爱举止感兴趣,而伊丽莎白也对达西的偏见渐渐消失。尽管经历了许多曲折,最后的牵手却为整个故事画上的美满的句号。

我最欣赏的人物就是伊丽莎白。她是一个理智、幽默、俏皮的姑娘。理智聪明的女人不多见,但是理智的可爱的女人更不多见。达西的傲慢让她不悦,威克汉姆的颠倒黑白更让她对达西厌恶,所以,她果断地拒绝了他的求婚。达西,上流社会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少爷,外表英俊,理所当然是女性心中的白马王子,然而,她有自己的原则。正如书中曾言,干什么都行,但没有爱情千万不要结婚。而伊丽莎白心中的婚姻便是一定要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这也并不意味着她就完全不考虑彼此身份地位和财富方面的问题,不考虑这些的婚姻无疑使愚蠢的。理智的选择和决定,婚姻有了物质的基础,如果没有爱情的修饰,也不会完美,彼此都不会幸福。将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上,是聪慧的决定。

爱情是最美丽的感情,它让两个人在一起,而婚姻是最美满的结局,它让两个人一起相伴一生。追求自由的爱情,才会有真正的幸福。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8篇

读《月亮与六便士》就像一头撞上高耸的冰山,令平庸的生活彻底解体——伍尔夫

就像伍尔夫说的,读《月亮与六便士》彻底把我的思想解体重构。很早便知道“月亮与六便士”这个名字,以前好像有朋友的昵称是这个,一直充满好奇,觉得很文艺,只是从来没有拿起这本书阅读过。大概这也是一种命运吧,思想过早或者过晚的被解体都不是一件好事,而在这个时候,刚刚好。

她从来没有真正爱过自己的丈夫,过去我认为她爱施特略夫,实际上只是男人的疼爱和生活的安逸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而大多数的女人都把这种反应当成了爱情。这是一种能被任何人(或任何事物)所激起的被动感情,就像藤蔓会攀附在任何一棵树上一样;因为这种感情可以叫一个姑娘嫁给任何一个想要她的男人,相信日子久了,自然会生出爱情,所以世俗的见解承认它的力量。说到底,这种情感只不过对衣食无忧的满足,对拥有资产家的自豪,对有人疼爱的沾沾自喜,和对自己有一个家可以掌管的感激之情。女人们生性善良,爱慕虚荣,于是便认为这种情感具有它的精神价值。但在冲动和激情面前,这一感情就失去支撑了。

爱情总是那么诱人,又是那么容易让人误解。爱情的基础是平等,所以不论是身高、相貌、收入稳定情况都是需要对等的。否则很容易被人误解也容易被自己误会,到底是对生活稳定的贪图,还是真的是爱情。都说女生没有爱情,只要一个男生对她好,她便认为那是爱情。但我觉得女生只要遇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人,便不会再轻易改变,也不会轻易接受其他追求者的好。大多数的不平等一般是女生比较弱一点,这个时候很容易被人怀疑不是真的爱情,但别人的看法又何必在意呢,重要的是骗不过自己,每个人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只是这后果也需要自己承担。同样不平等的问题也会出现男生较弱的一方,以前我是不赞同这种搭配的,但现实生活中有太多这样搭配依旧很幸福的男女朋友。但不平等还很幸福的前提是,双方都可以接受这样的不平等,一旦有一方(任何一方)不能接受,那么在一起也是于事无补。不论是哪一种选择,我只能说我会尊重,但至于我会怎么做我也是不知道的,只有事情真的发展到那一步的时候,我们才会知道到底自己是站在哪一方的。

戴尔可·施特略夫具有罗密欧的热情,却生就一副托比·培尔契爵士的形体。他的本性宽厚、善良,却总是闹出笑话;他对美有着异乎寻常的感知和鉴别力,却只能创作出平庸的东西;他的情感非常细腻,但举止却很粗俗。大自然在创造这个人时,在他身上糅合了太多的相互矛盾的元素,叫他这个样子去面对令他迷惑不解的冷酷人世,这老天爷真是跟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

这本书的译者提到了《了不起的盖茨比》,恰巧我也看过这本书,作家总喜欢把一个人写的极富优点又极富缺点。施特略夫明明那么善良,他的样貌却是丑陋无比,总是受到别人的嘲讽。《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也是这样,盖茨比极其有钱、善良、又看重爱情,但在书的开篇却把他刻画成一个骗子,极其隐秘,当然这些都只是别人的推测。一直看到最后甚至是看了这部电影之后,我才理解了作者的用意。

或许命运就是这么的不公平,善良的人总是那些底层丑陋的人们,或许是因为他们得到的少,所以对社会的要求也不高。反而是得到的越多的人就想要更多,一味的索取。杨澜曾给出这样的评价“当一个人拥有了六便士,他是想要另外一个六便士,还是想要仰望一下月亮呢”。人就是这么奇妙的生物,都是人但思想各异,耐人寻味。我们只能试着去理解别人的生活,却无法尝试各色人的生活。

对施特略夫这个人谈不上喜欢,善良也是需要有个度,对他人好的前提是不伤害自己。之前我也是那种无法拒绝他人的请求,看的书越多反而越懂得取舍。而且我也是外貌协会的(哈哈),对施特略夫只是有一种怜悯之情,但是可怜之人也有可恨之处,他之所以落得被妻子抛弃也是因为他的善良而致,可以善良但不能愚善。

思特里克兰德说:“一个女人可以对给她造成伤害的男人原谅,但是,她永远不会原谅为她而做出牺牲的男人”。

不得不承认这句话很讽刺,但又不得不承认很犀利,正中下怀。大多数女生可以重新接受抛弃自己伤害自己的男人,却永远不会回到对自己好、愿意为自己付出的男人身边。因为知道,即使那个人再好,终究不是爱情,再在一起也是毫无意义。但恰巧那个舍弃自己的人正好是自己喜欢的,都说女人容易被感动,更会轻易选择一个爱自己的男人,一旦遇到了那个喜欢的男人,任凭那个女生也不舍得放弃。女生的爱总是那么卑微。

思特里克兰德说:“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爱的时间。这是人性的一个弱点。我是一个男人有时候需要一个女人。当我满足了我的欲望后,我就要去做别的事情了。我克服不了我的这一对肉体的欲望,但我恨它;它禁锢了我的精神;我期盼那一时刻的到来,那时我将完全摆脱了对物的欲望,不受任何阻挠地全身心投身到自己的工作中去。女人除了爱情,什么也做不了,她们把爱情的重要性提到了几近荒.唐的程度。她们想要说服我们爱情是生活的全部。其实,它只是生活的一个很小的部分。我对肉体的欲望,这是正常的,也是健康的,但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只是我行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的什么事业上的助手、生活中的伴侣等这些要求很厌恶”。

这段文字属于这本书中后部分,思特里克兰德的话一步步瓦解了我的思想,一次次刷新我的观念。以前我会对这种男生不屑,反对他们这样的言论,也鄙视这样的男生。但是思特里克兰德让我对男生有了新的认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慢慢可以接受这样的人。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怎样生活,怎样看待爱情。男生不重视爱情,但他们也没有强迫女生重视爱情。重视与不重视只是自己的选择,那么后果也应当由自己承担。

施特略夫太太选择了和思特里克兰德这个evil在一起,最终走向自杀的道路,也是她自己的选择,不存在可怜与不可怜。如果不可以接受这样的爱情观,不想和这类男生在一起,那么我也可以选择做一个强大的女生,也选择把爱情看作生活很小的一部分,毕竟我们还有亲人、朋友以及事业(学业)。当然我还是相信总有那么一种男生的想法与你相契合,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可以等到对的人,早与晚只是时间的问题。

可怕的是,作者在思特里克兰德的反问“我想知道,勃朗什·施特略夫是死是活,你真的在乎吗”?下不得不承认这个残酷的事实:事实上这件事对别人并没有什么影响。人们继续活下去,没有一个人因为这个悲剧而生活变得更糟。这些顶多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点,顺便感叹一下这就是她的命,或许刚开始大家会因此讨厌思特里克兰德,觉得他是一个渣男,但是之后呢,他还是一个与自己不相干的陌生人,假如是认识的人,并不会因此与他绝交,还是在一起谈诗论画,并羡慕他身上的天才特质。就连我,作为整部书中人物的旁观者,也越来越喜欢思特里克兰德。

思特里克兰德

天使

证券交易所经纪人

照顾家庭

恶魔

天才画家

抛妻弃子

玩弄别人感情

伤害对自己一直很好的施特略夫

正常人应该对思特里克兰德恨之入骨,正常电视剧里他也应该有一个坏的结局。可是在毛姆的这本书里,他最后又和一个小他20岁的漂亮的爱塔结婚,并有了孩子,爱塔照顾他,爱护他,为他买画材以及颜料。在一个温暖僻静又很美丽的伊甸园里度过自己的晚年,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终于画出了一直想要画的。明明是一个恶魔般的人物,但对他还是忍不住的喜欢。或许书中有一些精髓我没有get到。赋予他邪恶一面的同时,他又那么的敢于追寻自己想要的,一直尊崇自己的内心,不在意外在的、物质的任何事物与其他人对他的看法。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为数极少的男人把爱情看作是他们的头等大事,这些人往往是些无聊乏味的人,甚至把爱情视为崇高之至的女性对这类男人也会瞧不起”。

思特里克兰德的话总是这么直接,给你当头一棒,让你在惊讶于这句话的同时又不得不承认他的话是对的。

作为恋爱中的人,男人与女人的不同就是在于女人可以一整天一整天地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地谈上那么一会儿。终于可以理解为什么女生更容易重色轻友,大多数男生的女朋友们会成为好朋友,而女生的男朋友们却几乎没有见过面。在女生朋友面前,女生总是吝啬于将自己男朋友介绍给闺蜜,不过也确实没什么好认识的。而男生则是会带自己的女朋友参加各种聚会,炫耀自己的女朋友。男生是视觉动物,而女生则是情感动物,这也就代表女生出轨的概率远小于男性。

“小说的不真实性可见一斑。因为一般来说爱情只是男人生活中的一段插曲,是诸多事务中的一件,小说对爱情的强调和渲染,赋予爱情一种与实际生活中不相符的重要性”。

小说都是这样不真实,更何况通过小说加以改变更梦幻的电视剧。电视剧永远可以满足你对爱情的幻想,却从来不是教人们谈恋爱的教科书。

如果可以,我多希望我身边朋友的生活可以像小说一样任凭作者随意改变,那么我一定会赋予她们所有人一个美好的结局。

希望每个人都足够成熟,以承担自己做出的选择的后果!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9篇

前段时间我读了《傲慢与偏见》一书,让我有所感悟,有所会。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轻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爱情故事。可是如若只为了消遣而读,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丁就是将她的哲理通过爱情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爱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难怪《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说奥斯丁不知激情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爱情无关。

这个发生在英国的爱情故事,男主角傲慢,女主角偏见,两人经历了很多的悲欢离合,终于排除了以前的误解,走到一起,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什么呢?--人性,尊严。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能人云亦云,要坚持自己的想法,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办事。同学们,我们也要坚持自己的想法,去办好自己的事。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10篇

王子和贫儿是两个同年同月同日出生,但命运不同的男孩。善良的王子请贫儿到王宫里玩耍。他们俩人换了衣服后,却被人误会了,所以他俩人互换了身份。王子感受到了平民百姓的坎坷经历,而贫儿却享受了人间的荣华富贵。

我觉得王子是个善良的人,他不管贫儿是从哪地方来,不管贫儿的手脏不脏。都坚持让贫儿进王宫,还和他握手。然而,他俩换身份以后,王子的生活和以前的生活,真有天镶之别的味道。面对如此凶恶的“父亲”,面对如此艰难地生活,但王子都面对得十分好。当时,我想:“王子可能在想:‘想到以前的生活,如此的美好,却感受不到平民百姓的痛苦煎熬,有朝一日我回到王宫,一定让他们过上好日子的。”几经周折,王子终于回到了王宫,同时他也信守了诺言,让人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贫儿是一个和王子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孩子,他父亲是一个爱喝酒、爱打架的坏人,贫儿少年时受尽了磨难。在王子要拿回王位时,贫儿毫不犹豫让给了他。我要像贫儿学习他那种诚实的精神!

王子的荣华富贵,贫儿的人间坎坷,让而感到人间的各种命运!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11篇

看到它的名字,我脑中已经浮现了关于这本书种.种猜想。理想与现实,高尚与卑鄙,精神家园与世俗纷争……不过这些半身落入俗套的冲突对决依然深深吸引我前往探寻。后来,我倒吸一口凉气,想再翻一遍却拿不动它。

我一开始对斯特里克兰抱有着这样的看法:我不喜欢这个人,厌恶他冷漠戏谑的神情。他本是一个不严格意义上的成功人士,生活被形容:“虽然平凡但也不恩惠”、“一条缓缓流过的小溪,蜿蜒过绿草如茵的牧场”,岁月静好的模样,我们许多人向往并所最后归属的那样。但他抛弃社会,偏离轨迹。他平静地、突然地、简洁地反转,老到如一个经验丰富、细致的杀手,更像熟练的医生,为过往的生活打个结,再见!天,他到底藏得多深!

直到我出了一身冷汗。因为实际上,我嫉妒他找到热爱至极的追求。

他的才华——说不上是——毕竟学习画图基本笔法都十分笨拙——不是天赋。我惊叹他明知自己不是艺术天才(也许他清楚),后来的道路凶险异常、必然(对,我认为是必然)招致死亡。他的想法一落地,你就明白什么也阻止不了他。他这样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他贫穷,他不需要别人赞美,他孤独,他不需要朋友——诗人有时还需要朋友呢。但,请让我用“爱着”去形容他吧。这样的“爱”是烈火啊,不安的烈火,孤独的烈火,烧毁一切的烈火!他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为烈火烧亮的道路活着!啊,多让人着迷。借用原书的一句话描述他,必将是“斯特里克兰是个可憎的人,可我一直觉得他这个可憎的人很伟大。”。

于是我颤抖着问自己:若是某一天,伟大的梦想选中了我,我愿不愿意烧掉所有道德与社会的羁绊,穷尽一生去追求?

首先,平庸的我不愿意。并不是我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但我身上着实有他人的牵挂。我此时不是为自己而活,将来也必定有更多牵丝线。但即使与像父母这样最亲近的人,大概也不会理解我的想法。他们会哭泣,悲伤。我没有理由去做这样过分的事情。但是,我又在平静中隐隐感到不安。我能听到在心底一个微弱低沉的声音悄悄说:“我愿意。”这种感觉就像航行于暴风雨前夜的蓝得让人窒息的深邃大海中。当我确定这声音真实又正不断放大,我知道了,我一直在期许这一天的到来。我很想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自己本身的意义。那一天就是我找到答案的时候。或许这一天不会选中我的灵魂,但我仍然热切盼望。这并不矛盾,因为“渺小和伟大,恶毒和善良,仇恨和爱意是可以在同一颗心里并不悖的。”

这样好像有点“命运论”,不够清醒。不过,现在的我连便士都捡不到,却在这里大谈见到月亮后该怎么办,到是十分羞愧了。

打开又合上蓝色封皮,不由得叹一口气,拿了搁置一旁的作业写起来。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12篇

看着书目里那么多的好书,一时不知道看哪篇,不过我感觉《爱心与教育》应该是一本不错的教育类书籍——著名教育家李镇西老师的代表作《爱心与教育》。细心研读,在感动之余常常受到很多启发。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对于居住空间有限而闲暇时间也极少的教师来说,读书无疑是开阔视野最好的捷径。我在读书的过程中便常常感叹于“开卷有益”的道理所在。读书是一种享受,可以暂时忘却自己所处的空间位置,忘却繁杂的琐事。尤其是读教育类的书籍时,经常对号入座,感觉身边发生的好多事和书上讲的比较类似,在书中可以学习怎样教育教学,能从中获得许多启迪,让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得更加从容,这样的感觉很真实也很充实。

“做一个有智慧有人格魅力的教师,过一种有尊严的教育生活。”是我作为人民教师的一个目标。读了李老师的书,感触颇深。

感受之一:作为教师,应该多读书,读各种各类的书,尤其是文学名著更要捧读不辍。都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确实有这种感觉,读书不仅增长见识,还可以在写作时有所借鉴。李镇西老师经常向学生推荐各种有意义的课外读物,以丰富学生的精神世界,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同时可以让学生在阅读的过程中获得自我教育的动力。当然,推荐给学生读的书李老师都是先读过的,有的学生甚至从李老师的书架上借书去读。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13篇

岁月如梭,时光似箭。当日还在草丛中玩耍的我们早已走出来童年这个红房子,而在分雨中奔跑,跳跃。伴随着片片雪花降落,我们又开始了自己的寒假生活。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每当假期午后,我都会坐在窗台剪,翻阅着一页又一页。其实我并不是一个非常爱阅读书籍的人,每次读书只是粗粗地看一眼故事境界,并不细细品味,但她的文章使我不得不认真咀嚼,认真中也带着一份感动。

她就是海伦。凯勒。她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盲聋哑人海伦。凯勒一生的故事以及她的心路历程。她一生只有十九个光明与声音,在莎莉文老师和其他老师的帮助关爱下,海伦。凯勒克服重重困难,完成了哈佛大学学业,获得了学士学位,她始终效力于残疾人事业,为他们创造受教育的机会,最终成为一名杰出的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

这本书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海伦。凯勒对生活的热爱,她用热情的态度劝诫人们应珍惜眼前享有的一切。她祈望拥有三天光明去感受这个世界,使她熟悉身边的一切。海伦。凯勒想要看到的事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然而这只是一个很美很美的梦境。

读完后,我常在想,一个盲聋哑的人学会了德语、法语、拉丁语等五国语言,考上了哈佛,那我们普通人呢?我不相信海伦只是因为有一群关爱她的人而获得成功,或许我更相信她是因为她那种不屈服命运,坚强的毅力,充足的信心而获得成功。想想当初自己参加校竞演比赛,还没上场就想打退堂鼓,这跟海伦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

通过这本书的乐曲,使我更加明白了做人要有充足的信心,坚强的毅力,不能被一点点困难所吓倒。

因为书,我的假期宁静而平凡;因为书,我的生活简单而快乐;因为书,我的世界丰富而多彩。虽然没有游山玩水,但是却过得很充实,这就是我的寒假生活,多姿多彩!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14篇

20XX年7月8日正在开着家长会,老师要求我们假期里阅读这几本书,分别有《公式狼灰满》《父与子》《家堂风》《我是中国孩子》《晴空小侍郎》《贪玩的人类》《双筒望远镜2聪明实验》和《阿莲》,最终我选择了《父与子全集》。

这本书描述了爸爸是一个脑袋扁圆,总穿一件马甲的秃顶老头,但是他慈祥、和蔼、幽默。儿子是一个留着刺猬头、调皮、聪明、可爱、淘气的小男孩。这对父子善良、正直和宽容、懂得生活、并且有幽默感,他们对生活的奇遇或者平凡的小事,总是抱着乐观的态度、平和的心情,有时甚至很天真地去消释矛盾、自寻其乐。

《父与子》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埃·奥·小劳恩的经典著作,在德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于1934年在《柏林画报》上连载,风靡世界半个多世纪;画中的“父”与“子”的形象便是自己与儿子的真实写照。这幅幅小巧的精湛的画面,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简单的线条里流淌出纯真的父子之情与融融的天伦之乐,其艺术魅力征服了无数读者的心。

这部风靡世界的经典温情漫画,除了让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也带给了我许许多多的感动!

点评:陈同学概括、扼要地为读者介绍了德国漫画作品的人物及情节。而在文中对作品的艺术评介更形象地向读者推介了这部名作,一篇至为简练而实用的读后感。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15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写的代表作品--《王子与贫儿》。

故事是这样的:它描写王子爱德华和贫儿汤姆通过一个阴差阳错的偶在机会互相换了位置,王子变成了贫儿,贫儿成了王子。贫儿汤姆穿着王子的衣服在王宫里尽享荣华富贵,还当上了英国的新国王。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在外四处流浪,不得不忍受贫穷和乞丐们的欺凌和嘲讽。在好人亨顿的帮助下,爱德华王子经历了重重劫难,改正了自己的坏习惯,最后终于回到了王宫。而贫儿汤姆在良心的谴责下,将不属于自己的王位还给了真正的王子。此后,爱德华成了一位仁慈的君主,和他的子民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后,我想到了以前从未想过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使自己的生活十全十美,做什么事都有利有弊,因为所有事情都是相对的:你拥有了这样,就必须放弃另一样。而且,我还感受到人不论是在荣华富贵中,还是在贫困交加中,都要本着一颗善良的心,为大家,为别人做好事!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16篇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这个小孩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

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有人说,托尔斯泰那种僧侣式的不抵抗主义使得他像个可笑的懦夫;又有人说,托尔斯泰属于农民阶级,他所提倡的农民宗法制观点带有很大局限性。对此,我要说,我们这个世界所缺乏的正是托尔斯泰的不抵抗主义。因为人类太好胜了,他们不但要超过自己的同胞,还想进一步征服那生养自己的大自然。

很明显,人类是不可能征服自然的,他们将为自己的好胜付出代价,酸雨、臭氧层空洞、大气变暖,这一系列的事实难道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至于所谓的农民阶级局限性,那是不值一哂的,如果拿阶级来划分托尔斯泰这样一个伟大而超前的人物,就好比用米尺丈量地球,可笑透顶。

不管怎么说,托尔斯泰都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他的思想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所以,我们没有资格站在这么一个伟人面前指手画脚。尽管他不抵抗,偏向农民,但这毕竟是他自己的个性,像很多其他人的个性一样,我们没有理由不尊重。而且,我更认为,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个性,托尔斯泰才成其为托尔斯泰,否则他只是一介庸夫罢了。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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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17篇

《老人与海》这本外国名著让我多次为里面的内容留下了深情的眼泪,浸湿了每一处感动人心的画面!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名叫圣地亚哥的老爷爷,他已经84天没有打到鱼了,可是,圣地亚哥老爷爷还是在海面上耐心地等待着将被诱惑的鱼。有一天,圣地亚哥爷爷终于很不容易地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但是它的生命力很顽强,经过三天三夜才把那条鱼打死。爷爷高高兴兴地以为这一切从此都顺利了,就把那条马林鱼绑在船边,想把它拉回家然后卖个好价钱来维持生活。但是他没想到,路上竟然有一大群的鲨鱼看上了那条已死了的马林鱼,便游过去开餐了。尽管老爷爷怎样拼了性命与鲨鱼们搏击,但可恶的鲨鱼们还是猖狂地把老爷爷地劳动成果吃了个精光,使老爷爷欲哭无泪。老爷爷只好垂头丧气地把那条大马林鱼的骨架拖了回去……我被老爷爷那锲而不舍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合上书本,我的眼前还清晰地浮现了着老爷爷与鲨鱼搏斗的紧张情景,真想那个时候冲出去帮老爷爷一把……

多可怜的圣地亚哥爷爷!他年纪已经这么大了,还要每天还没天亮就出去以钓鱼为生,随时有可能会丢掉性命,但是老爷爷都不怕,他也没有怨天尤人,而是乐观顽强地面对着一切的困难。有空时就与陪伴着他的小男孩在工作之余坐在一起喝喝咖啡,聊聊足球……他们的生活如此艰难,都能有说有笑地顽强地过好每一天。那种乐观的生活态度多值得我们学习呀!看看我们现在,想想老爷爷的以前,相比起来,我们多幸福!可是,现在的小朋友却不懂得珍惜幸福的生活,相反,因为一点点不开心的事或一点点挫折就觉得这个世界很讨厌,不公平,想不开,甚至对生命失去了信心而放弃自己……这两年常在报纸上看到一些小学生因为被老师批评几句受不了,或是被父母责备几句不服气,动不动就离家出走,或是选择走上不归路,我还真替他们感到可悲。生命是多么宝贵啊!每个人只有一条生命,轻言放弃多浪费啊。想想圣地亚哥爷爷的凄凉困境,想想圣地亚哥爷爷的可怜遭遇,想想圣地亚哥爷爷的绝处求生,在这样的情况下,圣地亚哥爷爷还是那么乐观,没有因为别人对他的嘲笑而想不开,不管困难有多大,也不轻易放弃,只会加倍努力,勇敢地活下去。作为生活在幸福生活中的我们,不更应有圣地亚哥爷爷的这种乐观勇敢的精神,更应珍惜自己的生命吗?

《老人与海》这本书令我悟出了一个能激发人们永不止步向前走的大道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不能没有奋斗过就“Say no”,不能遇到一点失败就放弃,只有努力地去应对困难,乐观地面对失败,才能获得成功。人生的旅途是很短暂的,爸爸妈妈这么辛苦艰难地把我们生出来,供我们读书,养大我们成人,我们就应该对每一个爱我们的人负责,为自己负责!生命诚可贵,所以,要珍惜生命,珍惜每一天!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18篇

桑提亚哥(Santiago)是个可怜的老头——看上去似乎是的。海明威(Hemingway)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老渔夫在海上一无所获地漂流了84天后钓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marlin),这是一条比他的渔船还长2英尺的鱼,是在拖着渔船整整两天两夜之后才被刺死的。老人的命运似乎并不成功,他又遭遇了鲨鱼,经过殊死的搏斗,马林鱼只剩下一副骨架。

骨骼是精神的支柱,海明威看似没有让老人桑提亚哥成功,却以光秃秃的骨骼奏出了老人生命的硬度。

“我和你奉陪到死”——这个硬汉面对挑战如是说。暗喻他自身的英雄主义所在,还有他趋向坚韧的力量。故事的头尾,都出现了名叫明诺林(Manolin)的男孩——他希望继承老人的事业。何止捕鱼的事业要被传承,这副铮铮铁骨又何尝不为我们所崇敬、所供奉、所学习呢。在老人的故事里为什么有这个孩子的出现?年轻,象征着力量和希望,即便是老人,他的内心同样是年轻的。文中多次描写到狮子,阿非利加海滩上,狮子在笑闹嬉戏,它们浮现在老人的梦中,一直在老人的心中,同样揭示了老人永远不会老的意志。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如海一般。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你的成功和幸福。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He didn"t beat Not the ")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19篇

钟,嗒嗒的响着,随着半夜的风轻轻拂过,我窝在被窝里翻阅着美国着名作家海明威的作品:《老人与海》。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经历。在这一个悲剧性的故事中(钟),却折射出一个“英雄人物“——老人圣地亚哥。当老人拖着自己的战利品与鲨鱼作战时,我的心不禁被所震撼。人一定不能给打败!这简洁的话语,使我似乎听到老人与海浪搏击的声音……

看到这儿,我停了下来,看着那书桌上堆积如山的作业本,那道道关卡还在等我解决。可是我却放弃了,我向它们投降了,被它们打败了。不!不应该这样!人一定不能给打败!遇到困难我们一定要迎难而上。此时的我又恢复了以往的我,如此生机向上。我离开了被窝,坐在了桌前。一点点黄晕的光照亮了所有的题目,也照亮了我心中的光明……

书中悠悠散出的味道,使我有说不出的感觉。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20篇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王子与贫儿》的书,这本书主要讲得是,有两个男孩他们同年同月同日生,而且长相也一模一样,几乎分辨不出,但他们的生活却又有很大的差异。其中一个是富贵而华丽的爱德华王子,另一个是善良又可爱的贫儿汤姆。

贫儿汤姆从小就过着忍饥挨饿,沿街乞讨的贫困生活,一直梦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当上世界上最显耀、最高贵的王子,而王子爱德华呢,也厌倦了宫廷呆板、空虚无聊的生活,一心向往着能到明间过过普通人的生活。

有一天,他们交换了身份,贫儿汤姆穿着王子的衣服,在王宫享尽荣华富贵,还差点当上了国王,而爱德华王子到处流浪,忍受着饥饿和乞丐们的欺负。在武士亨顿的帮助下,爱德华王子历经重重困难,改掉了坏习惯,终于回到王宫。而贫儿汤姆也将不属于自己的王位还给了真正的王子。此后,爱德华成了一位仁慈的国王,而汤姆也过上了幸福生活。

读了这本书后,我对贫儿汤姆以前的生活很同情,我决定也要像爱德华王子一样改掉身上的坏习惯,不浪费粮食,勤俭节约,在我们的贫困山区还有很多孩子像贫儿一样过着贫穷的生活。我妈妈说以后也让我到贫困山区去体验生活。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21篇

我觉得老人与海鸥很有默契,从文中“老人把饼干丁很小心地放在湖边的围栏上,退开一步,撮起嘴向鸥群呼唤。立刻便有一群海鸥应声而来,几下就扫得干干净净。老人顺着栏杆边走边放,海鸥依他的节奏起起落落,排成一片翻飞的白色,飞成一篇有声有色的乐谱”我可以看出老人与海鸥十分有默契。

还有在“在海鸥鸣叫声里,老人抑扬顿挫地唱着什么。侧耳细听,原来是亲昵得变了调的地方话──“独脚”“灰头”“红嘴”“老沙”“公主”……中,我能看出老人和海鸥生活已经很久了,不然老人也不会把海鸥的名字记得那么清楚。在5~8自然段,我能看出老人与海鸥十分亲昵。

在“太阳偏西,老人的塑料袋空了。“时候不早了,在过一会儿它们就要回去拉。听说它们歇在滇池里,可惜我去不了。”老人望着高空盘旋的鸥群,眼睛里带着企盼。”这里,我的脑子就会浮显出老人那双企盼、盼望的眼睛。他想和海鸥生活在一起,和海鸥形影不离。

就从这三点,我能看出老人喜欢海鸥,想和海鸥形影不离。海鸥也喜欢老人,当它们与海鸥离别时,应该会有依依不舍的眼神。

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22篇

伶俐且聪慧的伊丽莎白显然不被母亲本内特太太所喜爱,本内特太太认为伊丽莎白论端庄标致,不及简的一半;论脾气随和,也不及莉迪亚的一半。可本内特先生却偏爱伊丽莎白,认为她聪明机灵,胜过其他的女儿们。有着五位女儿的本内特太太“缺乏悟性,孤陋寡闻,喜怒无常”,她一辈子就是希望把女儿们嫁个好人家,每天的乐事就是走东访西,探听消息。

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初,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笔下的风俗小说栩栩如生地展现了当时乡绅们的生活状况,围绕着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虽经小小曲折,但描写的花好月圆的结局总是令人赏心悦目。

思想独立、风趣幽默的伊丽莎白初见达西先生时,便认为他举止傲慢无理,目中无人,不如魏肯先生风趣、低调、待人和气。更因为听了魏肯先生对达西先生的中伤而误会加深,以致于感情的天平倾向花花公子魏肯先生。面对自己家族的遗产继承人柯林斯先生的求婚,伊丽莎白不为所动,她对迂腐、世俗的柯林斯先生毫无好感,她心目中的爱情神圣不可侵犯,它属于那位能够开启她心窗,拨动她心弦的人。伊丽莎白深知没有爱情的婚姻对她来说是耻辱和痛苦,她绝不可能从中得到她所想要得到的幸福。

而当好友夏洛蒂接受柯林斯的求婚时,伊丽莎白认为大大不可,夏洛蒂却坦诚地道出自己并非是个浪漫情趣的人,只求有个舒适的家,而柯林斯先生完全符合她的条件,婚姻在此时完全成了不缺衣少食的现实堡垒。伊丽莎白显然不同意好友的观点,柯林斯先生能在三天之内向两个人求婚,在她看来已经极不诚意了,而好友关于婚姻的态度也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伊丽莎白很快感觉到她们之间的信任不再,唯有祝福好友幸福。

宾利先生对美丽善良、贤淑可爱的简一见倾情,他和她简直是天生的一对。每个人都认为简和宾利先生毫无悬念地将结合在一起,而事情的发展却不尽人意。宾利小姐的阻挠、达西先生的误解,给这桩原本应该一帆风顺的婚姻蒙上一层阴影。

故事一波三折,先是简的大好婚姻受阻,宾利先生不辞而别;伊丽莎白断然拒绝了达西先生的求婚,虽然他英俊富有,才貌双全,但伊丽莎白无法接受她认为他所具有的傲慢与无理,一意跟随自己心的呼唤;莉迪亚竟然与魏肯先生私奔,多亏了仍深深爱着伊丽莎白的达西先生暗中相助,才得以保全伊丽莎白家族名誉。

当然简·奥斯汀从来不会让有情人难成眷属,达西先生为着伊丽莎白而改变了自己的态度,伊丽莎白也渐渐意识到过去她的偏见,转而能够接受达西先生。在达西先生修正了对好友宾利先生的影响后,宾利先生重新回到简的身边,抱得美人归。就连莉迪亚也能体面地嫁给魏肯先生,尽管私下是因为魏肯先生收了达西先生一大笔钱。

伊丽莎白的偏见或许来自于她自己的坚持和主见,她不盲从旁人的意见,尊重自己内心的选择。她从不被财力、势力所影响,虽然也曾有心的偏差,幸好没有错过达西先生。性格长相都无可挑剔的简内心宽厚,即便是宾利先生离她而去,她也未曾怨天由人,简单随缘也许总是伴随着好运,幸福如期而至。夏洛蒂明白自己的平庸,与柯林斯先生的婚姻无非就是庸常平淡的生活,确保衣食无忧,但这也能使她心满意足,平淡何尝不是一种幸福。而即便是和魏肯私奔的莉迪亚对自己的行为毫不介意,婚后仍不时地向自己的两位姐姐索求帮助,在她看来,一切都是天经地意,满意非凡的。伊丽莎白从不看好莉迪亚,甚至预见了她的堕落。书中暗示这样的婚姻不可能长久,也未必能得到永远的幸福。

简·奥斯汀塑造的伊丽莎白形象无疑是理想化兼完美的,她具有极强的精神气质,极富个人魅力。人人都喜欢聪颖大方,说话俏皮,漂亮得体的伊丽莎白。而渐入情网的达西先生历经磨练,经受住了考验,最终能够忽略起初不被他看好的伊丽莎白家族其它因素,有情人终成眷属。书中各异的人物都有着与自己的身份贴切的爱情观、人生观,读来耐人寻味。

我们不难从简·奥斯汀的小说中读出她对人性的透彻理解,对丰富多彩的人物的精准描写,在满是机智幽默且又富有魅力的反讽语言中领略小说的精髓所在。而爱情却一直是简·奥斯汀的主题,这位终身未嫁的英国乡绅的女儿,忽略了历史大环境的种.种,始终用她的妙笔书写小世界里的形形色色的人性,在情与爱中,我们或许能看见她独立而又惹人爱怜的影子,在光阴中恍惚拖长,意味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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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与感悟 第23篇

《三国演义》这本小说乃是明罗贯中所著,这本小说描绘的是自东汉末年历大小战乱而终分为三国,而三国又为司马氏所吞并,终演为晋朝的故事。小说中有很多的历史人物,当然也有一些添加的成分,如蒋干盗书则是虚构的,还有随关羽的周仓也是虚无的,但正是添加了这些故事和人物才使得这部小说深受读者的喜爱。

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可以分为几个党派的,大概有东汉末年的汉献帝一等人、曹操等有关曹氏的人、天子皇叔刘备的人和孙权东吴这一伙人,之所以分为这几类,因为他们不是同一伙人,他们有各自目标,只有汉献帝软弱无能,因为他早已成为曹操手中的一个木偶。刘备的远大目标就是除曹操匡大汉,而曹操、孙权这两个人则一盘心思如何打败各自的敌人,然后即皇帝位。不仅他们如此,在东汉末年时四起的诸侯亦是如此。

小说中有很多的武将,之所以先说武将是因为武将的本领都是相当厉害的,比起那软绵绵的文人来,他们代表着威武和英雄的气质。刘备这儿的那就是五虎将了,关羽、张飞、赵云、黄忠和马超了,其中最多都写了关张赵三人了,黄忠和马超很少提到,马超只提了一次,最后连他怎么死的都没交代。曹操那边的则是张辽、许诸和曹仁等了,他们无疑也很厉害。孙权那有黄盖、周瑜、甘宁等人。

刘备这个人胸有大志,很注重有才能的人,他三顾茅庐,感动了诸葛亮;他将阿斗扔在地上,换得了赵云的忠心。他又很善良,对兄弟手足情深。曹操虽挟天子,但他一生没有废汉,所以说并不可恶。孙权则处于它们二者之间。

诸葛亮,南阳人,人称卧龙,一生极有才华,出谋划策了不得,不然总是打败仗的刘备又怎么能成为三国中的一个强国呢。

读这部小说让人感触很多,要想关羽那样忠义,对父母要孝顺,但给人最多的是风云的变换。

读书要认真,有些书还要反复读,这样理解的才透彻,懂得的才更多。

读书心得感悟 第24篇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极为简单的故事,这是一篇让看过它的人都感动其中、感悟其中的故事: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后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也许,书中的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最终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带着鱼骨上岸,可是他始终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向鲨鱼妥协,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在茫茫黑夜的巨浪中,弱小的人类与强大的自然在奋勇抗争,如同面对命运莫测的人生,可以消灭的是身体,不可以征服的是意志和精神。清晨归来,老人并非一无所有,战胜自然,战胜自我而获得的生命自由就是他胜利的象征。

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当我们读到在大海中苦苦鏖战的老人和拼死也要活口的鱼类的时候,我们愿意相信这就是活着之所以应该活着的价值,证明自身存在的价值,对于年轻人以及中年人来说更应该多从这个角度来理会本书的内涵,奋斗可能没有结果,可能一切都会是一场空空的“骨架”,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奋斗的过程是何其令人赞赏?正像某书评作家解读《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样,读者最喜欢的还是西行中的孙行者,而不是已经修成正果的斗战胜佛。

我们为了保留这一丝幸福,会努力地向浪尖奔去,用我们的满腔热血化解有时愤怒的海洋。要知道,一个好渔人,是拥有桑提亚哥的意志和精神的。

我想:人生即是海洋,时而波涛汹涌,时而风平浪静。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这些都是过程带给我们的快乐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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