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巧家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建设情况自查报告(精选) (精选文档)退耕还林实施进展汇报

时间:2023-04-18 10:55:02 来源:网友投稿

巧家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建设情况自查报告(精选) 巧家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建设情况自查报告(精选5篇)第一篇:巧家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建设情况自查报告巧家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建设情况自查报告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巧家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建设情况自查报告(精选) ,供大家参考。

巧家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建设情况自查报告(精选)

  巧家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建设情况自查报告(精选5篇)

  第一篇:巧家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巧家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云南省发改委等七个部门联发的《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国家有关部门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情况联合督查的通知》要求,巧家县林业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建设项目自检自查,总结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现就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巩固成果部际联席会议暨现场会议精神贯彻情况

  今年7月11-12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广西南宁市召开全国巩固成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暨现场会;为认真贯彻落实整个会议精神,我县组织退耕办全体职工,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整个会议精神,并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乡镇进行传达和宣传;二是组织对全县已实施的5.1万亩退耕地还林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针对我县冰凌雪灾和干旱极为严峻的前提下,及时组织对受灾地块进行补植补造,通过林业局调苗和林农自发购苗两种方式,共开展补植补造1.2万余亩,提高了退耕还林工程的保存率,确保了整个退耕还林工程的质量和成效;三是加强退耕还林地的经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制订的《退耕还林工程经营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退耕还林地征占用管理的意见》,紧紧抓住实施巩固成果专项规划的契机,及时对退耕还林地进行抚育和管理,特别是对因树种选择不当的地块进行低产低效林改造,采取改接换优等措施对核桃花椒进行嫁接改良;加大对未成林地的抚育间伐,大力开展林下种植,鼓励林农在林下大力发展中草药、优质牧草和蘑芋等,使退耕还林地的生态、经济、社会及碳汇和生态文化等功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四是积极开展后续产业建设,及时将国家下达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落实到山头地块,集中打造核桃花椒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完成巩固成果造林9.68万亩;其中核桃8.05万亩,花椒1.21万亩,云杉、华山松等其它用材林0.42万亩;开展农村技能培训3000多人次,使退耕还林工程在短时期内产生效益,有效促进了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开展;五是努力实施农村能源建设;截至目前,共实施巩固成果沼气池建设358口,农村节柴灶1096眼,有效减缓了农民对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建设情况。

  为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2008-2011年,上级下达巧家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新造特色经济林11.18万亩(其中2008年2.34万亩,2009年2.34万亩,2010年5.0万亩,2011年1.5万亩),新建沼气池358口(其中2008年78口,2009年80口,2010年200口),太阳能400个(2011年400个),节柴灶1096眼(其中2008年298眼,2009年298眼,2010年500眼),开展技能培训2100人次(2008-2010年各500人次,2011年600人次)。任务下达后,县林业局立即组织相关股室进行研究,及时把项目进行分解落实,并按政策要求做好项目规划设计、文本编制和上报审核审批工作。通过分解落实,将任务安排在白鹤滩、大寨、茂租、东坪、红山、炉房、包谷垴,老店,药山,金塘,中寨,崇溪,新店,小河共14个乡镇实施,共涉及91个村委会,708个小班,8217户退耕农户。

  三、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2008-2011年,上级下达巧家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新造特色经济林11.18万亩,新建沼气池358口,太阳能400个,节柴灶1096眼,开展技能培训2100人次。任务下达后,县林业局及时从乡镇林业站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组织开展外业调查设计工作,组织工程队按要求择时进行施工。目前,已完成新造林特色经济林面积9.68万亩,(其中:核桃面积8.05万亩,花椒1.21万亩,云杉、华山松等用材林面积0.42万亩),占计划任务的86.58%;完成沼气池建设358口,占任务总量的100%;完成节柴灶建设1096眼,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农村技能培训3000人,占计划任务的143%。尚有2011年度种植业1.5万亩,太阳能400个,施工作业设计已通过市级

  评审,正紧锣密鼓开展种苗调运、打塘整地和工程招投标工作,预计在2012年2月前完成1.35万亩核桃种植和400个太阳能的安装,7月前完成0.15万亩花椒种植任务。

  四、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退耕还林资金属国家专项资金,巧家县历届县委政府非常重视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为规范退耕还林项目资金的管理,巧家县严格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于2009年7月1日开始实行财政统一管理、统一支付。到目前为止,2008、2009、2010三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共计1492.26万元(其中:2008年为305.48万元,2009年309.78万元,2010年645万元,2011年232万元)已全部到位,并已划拨到财政局退耕还林专户上,实行统一支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资金使用情况。截至目前,已到位资金1492.26万元(其中:2008年为305.48万元,2009年309.78万元,2010年645万元,2011年232万元),占计划资金的100%;共支付使用1155.78万元(其中:2008年为305.48万元,2009年309.78万元,2010年540.52万元),占计划资金的77.45%。在资金使用中,我局严格按照《云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云财农[2008]190号)文件要求执行;按照现行造林单价投资概算,将专项资金进行分解落实。对农村技能培训资金的使用采取集中培训统一开支的办法进行,确保金费使用规范高效。

  五、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为确保退耕成果得到巩固,林产业得到发展,退耕农户得到实惠,巧家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优先考虑在生态较为脆弱,群众基础好,有退耕还林项目且林农对林产业发展积极性高的村组实施。在项目管理中各级各部门相互配合,互相协调共同管理。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宏观调控、项目经营发展方向的决策、项目资金的筹措、投资审定等工作。退耕办负责协调、处理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制定工程实施计划、年度施工作业设计和农村技能培训方案,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实施项目的监督、管理

  并进行跟踪服务;林业局负责组织造林技术培训、造林技术指导和造林质量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村组具体组织退耕农户进行实地操作,林业站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其它相关站所相互协调配合;财政、审计、纪委、监察等部门,负责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进度进行监督;县人民政府与各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切实落实责任。

  六、项目建设检查验收情况。

  为保证工程建设建设质量,工程建设结束,林业局就组织检查验收组,按照《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和承包合同的要求,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采用项目区农户参与验收的方法对工程造林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其中2008年计划任务为种植业面积2.34万亩,沼气池建设78口,节柴灶298眼,2009年种植业面积2.34万亩,沼气池80口,节柴灶298眼,2010年种植业面积5.0万亩,沼气池200口,节柴灶500眼,已全面通过检查验收,工程质量和造林成活率按当时验收时的情况已全部合格,由于2009年至2010年云南遭受了历史上极为罕见的秋冬春三季连旱,2008、2009两年新造林4.68全部报废,后虽然再次组织农户进行补造,但由于受今年6月夏伏旱高温的影响,已完成造林的2008、2009、2010年三年巩固成果造林面积共9.68万亩已报废9.28万亩,受灾0.4万亩。受灾情况已形成专题材料上报市林业局。

  七、建设项目投产后的效益情况。

  工程建设结束,将在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起到较好的效果。

  一是通过项目实施,将大幅度增加我县绿色植被,使全县森林面积大速度增加,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净化空气等方面产生效益,使全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是可为当地剩余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就巧家而言,该项目的实施,能减少全县10万余亩陡坡耕地耕作,使大量劳动力转变经营方向,拓宽了社会就业渠道。

  三是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工程实施结束,全县新增核桃面积9.4万亩,花椒1.36亩;项目投产后,按平均每亩增加2000元计算,每年可为当老百姓增加2亿多元的经济收入,而且林地内可种植牧草、中药材等,能促进畜牧业、养殖业等多种行业发展,从而达到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四是该项目的实施,需派大量专业技术员深入基层,深入农村,能给偏僻的山区带来科技信息,使当地群众早日脱贫。

  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造林投资较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整个工程的健康发展。就现在的造林成本,要实行标准化作业,我们通过测算,规范种植一亩核桃需投资350元左右,仅120元一亩的造林单价难以达到预期目的,建议增加造林投入,提高造林投资标准,以达到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的目的。

  二是自然灾害频发,国家对灾后重建投入不足,补植补造量大。2010年,我县遭受100年一遇的秋冬春三季连旱,2011年又受夏伏旱高温的影响,造成全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损失严重。据调查统计,全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新造特色经济林面积9.68万亩,枯死报废面积高达9.28万亩,成灾0.4万亩;严重影响的造林保存率,给当地农户带来了较大损失。为提高造林成效,保证农户种植经济林果的积极性不受影响,建议国家加大灾后重建资金投入和补植补造经费投入,从而提高退耕还林造林成果。

  三是巩固成果工程配套经费缺乏,工作经费不足。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项目的管护和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等,缺乏一定的基础设施费用、管护经费和工作经费,工程管理千差万别,管护难度大,效果差,一旦遇到近两年的干旱,抗旱保苗束手无策。为提高造林质量,建议配备一定的基础设施配套经费,如抗旱沟渠、抗旱塘、造林地管护、病虫害防治、补植补造和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等费用,才能提高造林质量,巩固造林成果。

  四是建议针对巧家县干热河谷区战线长,自然干旱连年不断的实际,对历年巩固成果造林项目受损报废面积及时给予批准报废,并采用新一轮项目进行灾后重建,确保巩固成果项目建设健康发展。

  巧家县林业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四日

  第二篇:全椒县2009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部分)全椒县2009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部分)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全椒县地处安徽省江淮丘陵的东部,江淮分水岭南侧,位于东经117°49′—118°25′,北纬31°51′—32°15′,北部、东北部与滁州毗邻,西与合肥接壤,南部、东南部自西向东分别与巢湖市、含山县、和县及江苏省的江浦县隔滁河相望。全县境内多丘,北部为起伏不平的低山区,中部为连绵不断的丘陵区,南部为河谷平原。土壤类型有水稻土、黄棕壤、潮土、紫色土、石灰土等5个土类,其中水稻土最多,约占总面积的一半以上。土壤有机质和氮含量偏低,PH值中性。

  全椒县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向暖温带过渡性质。其特点是:气候温和,雨量适中,阳光充足,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易旱易涝。境内有滁河、襄河、马厂河、新河、管坝河等长江一二级支流,水域面积达28万亩,多年平均年降水量在900毫米以上,年均气温15.4℃,全年无霜期大于210天。

  全县林业用地面积44.1万亩,其中有林地39万亩,多为人工林,林型结构以马尾松、国外松为主的针叶林和杨树为主的阔叶林;此外还分布着杉木、水杉等用材林以及板栗等经济林树种300余种。

  (二)社会经济概况

  全县辖10个镇,94个行政村,2658个自然村,国土总面积1568.68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4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5万人。2007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41亿元,财政收入3.2亿元,城镇职工年人均工资1624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061元。

  全椒区位优势明显,同时享受南京与合肥两个省会的经济、科教、现代服务等城市资源。县内交通便捷,合宁高速沿城而过,沿江高速

  (在建)纵穿开发区,宁西铁路、沪汉蓉城际铁路横贯全境在城南建站,15分钟可达南京,2.5个小时可达上海和武汉,规划建设中的京沪高速铁路在县开发区东北角建站南行,2010年可建成;经合宁高速1小时可达南京禄口和合肥骆岗两个国际机场。

  全椒县是全国商品粮基地重点县、油料生产百强县,农业基础好,全县耕地总面积57.9万亩,人均拥有耕地面积1.3亩;粮食单产690公斤/亩,年粮食总产量40.7万吨,人均占有粮食量890公斤。全椒县作为全国生态农业建设先进县,造林绿化模范县,国家商品粮基地县,现有12个绿色食品,5个无公害农产品,农业资源极为丰富。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以来,退耕农户一部分外出打工,一部分依林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劳动力得到较好转移。

  (三)退耕还林历年任务完成及保存情况

  全县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共完成退耕还林建设计划70800亩,其中退耕地造林32500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1300亩,封山育林7000亩。

  退耕地造林计划32500亩,实际完成32500亩,占任务的100%,株数和面积保存完好,在历年省林业厅组织的退耕还林核查验收中,我县的退耕还林面积和株数保存率都位于全省前列,退耕还林工程质量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认可。我县的退耕地造林涉及10个镇和1个国有林业生产单位,全部退耕地造林中生态林31324.6亩,经济林1175.4亩,退耕农户数2167户(我县的退耕地还林以大户承包造林为主,散户退耕以一人牵头的作为一户统计),涉及退耕人口98912人。其中200224000亩、2003年6000亩、20052500亩。

  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1300亩,其中:200214000亩、2003年4000亩、20045000亩、20062300亩、20073000亩、20083000亩。退耕还林封山育林7000亩。我县属农业大县,农民人均占有粮田足够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粮食,退耕地造林多为低产低效的缓坡岗地,农作物收成低,全退户在我县基本没有。

  二、编制依据和指导思想

  (一)、编制依据

  1、《关于下达安徽省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的通知》(皖发改农经?2009?1157号)。

  3、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水利部《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3636号)。

  5、财政部、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327号)。

  6、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

  (皖政发[2007]95号)。

  7、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分县(市、区)投资规模表。8、2002-2008年省发改委、林业厅等部门联合下达的退耕还林计划。

  9、其他相关规定、规划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发25号”文件精神,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采取综合措施,进一步改善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其收入水平,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布局及任务

  (一)、2009工程建设任务

  后续产业发展及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2009涉及全县9个镇所有退耕还林的行政村,全县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500亩、风景林基地700亩、现有林培育8531亩;实用技术培训1185人(由农业部门上报)补值补造项目建设2009覆盖全县8个镇所有涉及退耕还林的行政村,共2000亩,惠及退耕农户78户。

  (二)、建设内容

  1、后续产业发展及退耕农民就业创业技能培训

  该项目林业部分2009总投资222.96万元。具体如下:(1)、新建风景林基地500亩。石沛镇300亩,其中荷花里工区200亩,河北工区100亩;西王镇场部工区100亩;大墅镇西山工区

  100亩。

  (2)、新建丰产林基地700亩。襄河镇林管站100亩;马厂镇孤山工区200亩,大墅镇西山工区200亩;六镇场部工区100亩;西王西梁工区100亩。

  (3)现有林培育8531亩。武岗镇791亩,十字镇750亩,石沛镇2000亩,马厂镇950亩,西王镇1850亩,二郎口镇500亩,六镇镇1390亩,大墅镇300亩。

  (4)、退耕农民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由农业部门上报)林业方面:我县的退耕还林造林树种以杨树、外松和板栗为主,为了提高林地单位面积产量,在追求生态效益的同时,兼顾退耕户的经济效益,县林业局计划每年在各个乡镇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造林地点开展杨树和外松栽培技术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杨树栽植密度、整形修枝、施肥、病虫害防治;外松松梢冥的防治;板栗嫁接、整形修枝、水肥管理等,并将所有实用技术编印成册,发放给退耕户,退耕农民的实用技能培训计划覆盖全部退耕户的80%以上。

  2、补植补造:

  全县规划2009年共完成退耕地补植补造2000亩,总投资60万元,涉及9个镇。其中襄河镇62亩;武岗镇400亩;六镇镇207亩;古河镇518亩;大墅镇93亩;十字镇68亩;石沛镇157亩;马厂镇465亩;西王镇30亩。

  四、投资概算

  (一)投资概算

  1、专项资金补助标准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标准。新建速生丰产林基地补助350元/亩,新建风景林基地补助700元/亩,现有林培育补助100元/亩。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为50元/亩。

  2、投资概算(一)、总投资

  1、后续产业林业部分项目实施需总投资222.96万元。新建速生丰产林500亩,每亩需投资500元,计25万元。新建风景林700亩,每亩需投资1000元,计70万元。现有林培育8531亩,每亩需投资150元,计127.96万元。

  2、补植补造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规划实施2000亩,需总投资60万元。

  (二)资金来源

  (1)后续产业林业部分

  规划需总投资222.96万元。资金来源包括专项资金、地方投入和农民自筹等渠道。其中:

  新建速生丰产林500亩,每亩需投资500元,计25万元。资金筹措办法为:专项资金投入17.5万元,地方投入2.5万元,农民自筹5万元。

  新建风景林700亩,每亩需投资1000元,计70万元。资金筹措办法为:专项资金投入49万元,地方投入15.4万元,农民自筹5.6万元。

  现有林培育8531亩,每亩需投资150元,计127.96万元。资金

  筹措办法为:专项资金投入85.31万元,地方投入35.54万元,农民自筹7.11万元。

  (2)补植补造规划实施2000亩,需总投资60万元。其中专项资金投入10万元,农民自筹50万元。

  五、保障措施

  1、完成计划任务的措施

  县成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农委、水利局、国土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关工作。县人民政府对巩固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工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巩固成果的目标和责任,逐镇、逐村、逐户地狠抓落实,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

  2、保证建设质量的措施

  建立和落实退耕还林工程及“五个结合”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五个结合”中的具体问题,统筹协调各项支农资金和项目的安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巩固完善退耕还林工程的总体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工程区后续产业。

  3、巩固成果的措施

  加强对巩固退耕还林工程资金的管理,严禁弄虚作假和截留挪用对农户的补助资金和专项资金。对不认真执行中央和省政策的,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利益,把这一项荫及子孙、惠及万民的工程建设好、巩固好、发展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

  力。我县将以“十七大”中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有关附表

  附表:1、退耕还林工程区基本情况表

  2、历年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安排情况统计表

  3、退耕还林工程分乡镇任务量表

  4、资金筹措表

  5、退耕还林工程范围表

  二〇〇九年二月八日

  第三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毕节地区位于贵州省西北部,东邻贵阳市和遵义市,南接安顺市和六盘水市,西与云南省昭通市交界,北与四川省泸州市接壤,是川、滇、黔三省要冲。全区总面积2.7万平方公里,下辖一市七县一区,总人口740万人。2008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402亿元,财政总收入69.5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5.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8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756元。

  一、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主要成效

  截至2008年,我区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308.9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08.4万亩,荒山造林200.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共计投入17.87亿元,其中中央投入17.15亿元。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持续实施,我区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生态效益较为显著。2002年开始到2005年连续四年年均造林任务都突破65万亩,其中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占全区造林总面积的94.56%,森林覆盖率从2000年的28.42%提高到2008年的37.68%,平均每年递增1.2个百分点。有关监测数据表明,全区年均土壤侵蚀模数由原来的每平方公里5446吨下降到现在的3389吨。

  二是农民脱贫致富步伐明显加快。我区退耕还林工程受益农民达31万人。据统计,退耕农户平均获得补助4425元。特别是高寒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补助已成为当地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贫困程度。凡是有退耕还林任务的农民,不仅有了可靠的粮食供给和现金补助,而且还能腾出富余劳动力从事多种经营、副业生产和外出务工,开辟新的增收渠道,较大幅度增加了收入。

  三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我区在实施退耕还林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配套措施,积极培育后续产业,大力发展舍饲圈养畜牧业,开发绿色食品,发展乡村旅游,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初步实现了退耕还林与农业生产的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6年,我区大方县被列为国家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县。2008年,毕节、威宁、赫章等三县市也随后被纳入试点范围。规划建设基本口粮田24475亩,总投资158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44万元,地方投资337万元。截至目前,共完成坡改梯2765亩,土壤改良18875亩,建蓄水池375口,拦山沟1300米,机耕道1200米,生产便道4500米,引水渠15.02公里,整治山塘2座,排洪渠200米。整个项目区共有1万户、39445人受益,其中退耕户8357户、32035人,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基本口粮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使原来的受淹地、干旱地变成了现在的受益地,大大增强了退耕还林地区群众的信心和决心,实现了退耕还林工程退得下、稳得住、老百姓能致富的目标。

  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实施中,我区各县市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采取了坡改梯、水利设施、土壤改良(包括石灰改土、绿肥种植)、田间便道等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措施,使项目区土地质量得到较大提高,人均基本口粮田由0.2亩增加到0.45亩;粮食及经济作物单产大大提高,从而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如赫章县古达乡水营村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在退耕地里种植405亩优质桃树,工程实施后农户户均收入已增加到3.5万元左右;大方县黄泥塘镇年种植辣椒500亩左右,工程实施后,土壤结构得到改善,农田灌溉得到基本保证,亩均产量由原来的1800斤提高到2500斤,每亩增加经济收入约1600元。

  三、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的基本措施和做法

  一是有效整合各类支农项目资金,大力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在实际工作中,统筹安排好各项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中可用于农田基本建设的资金,以及安排在退耕还林重点区域内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其他支农资金,只要有条件与退耕还林结合的,都尽力做到了统筹使用。通过加强中低产田(土)改造和水利设施配套建设,增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了粮食单产,促进了基本农田保护,努力做到“树上山,粮下川”,基本实现了退耕农户基本口粮自给。

  二是积极发展后续产业,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我区在重点退耕还林区整合了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沼气、石漠化综合治理、草地畜牧业、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资金,使退耕还林工程与生态移民、劳动力培训转移、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攻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后续产业培育,大力推进退耕还林与发展生态畜牧业相结合,全面实现封山禁牧、舍饲圈养,逐步改变传统放牧方式。进一步优化畜种结构,大力推行科学饲养管理,搞好繁育技术应用和疫病防治工作,推进畜牧业向优质高效方向发展。目前项目区舍饲圈

  养牲畜存栏量1605万羊单位,建设棚圈面积879万平方米,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同时积极探索林草发展模式、林药发展模式、林果林菜发展模式,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多赢”。

  三是大力加强农村新型能源建设,减轻使用传统生活燃料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采取国家补助、地方配套和农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搞好退耕还林重点地区的农村新型能源建设。以农村沼气建设为重点,加强节柴灶、薪炭林建设,适当发展小水电,多渠道满足农村生活能源的基本需求。

  四是突出抓好退耕还林工程区域劳动力专业培训,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竞争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我区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以阳光培训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等为依托,以退耕还林工程区富余劳动力继续就业作为培训为重点,扩大培训范围,丰富培训内容,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集约化经营的温棚蔬菜、花卉、畜禽养殖等产业转移,向乡镇企业转移,向城镇转移。

  四、几点建议

  一是结合西部地区地方政府财力普遍薄弱的实际,建议进一步加大对西部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项目中央补助标准,减少或取消配套资金,充分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实施工程的积极性。

  二是鉴于基本口粮田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议其它项目能够配套实施,如小额信贷扶贫项目等,通过项目配套实施,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定和增加粮食产量,达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效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

  三是高度重视后续产业的发展,在加大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的同时,加大相关后续产业如草地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力度。

  通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退耕还林农户对补助期满后“粮食收入低,吃什么,经济来源少”的思想顾虑,为解决农民生存与发展问题奠定了好的基础。我们将大力弘

  扬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开发扶贫,生态建设”毕节试验区精神,尽心尽责,艰苦奋斗,确保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这一浩大工程真正成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利民工程。

  第四篇:和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林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和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林业项目

  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安徽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农〔2008〕1778号)和《安徽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实施细则》(林造〔2002〕9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建设内容

  第二条

  速生丰产林造林:主要指国外松、杨树、柳树以及经济价值较高的树种造林。

  第三条

  现有林培育包含以下建设内容:

  1、杨树、柳树、国外松等修枝、间伐、除草、病虫害防治;

  2、经济林嫁接、修枝、施肥、病虫害防治;

  第四条

  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分退耕地补植补造和荒山荒地补植补造两种类型。退耕地补植补造主要指:对因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造林成活率较低的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地进行补植补造和树种调优,提高退耕还林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及林分质量;荒山荒地补植补造指:2002-2005年的荒山造林补植补造。

  第三章

  项目建设标准

  第五条

  小班起始面积标准:

  1、速生丰产林造林起始小班连片面积20亩;

  2、现有林培育起始小班10亩;

  3、退耕还林补植补造起始小班面积10亩。

  第六条

  项目建设具体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

  1、营造速生丰产林

  国外松造林密度111株/亩;杨树造林密度28-50株/亩;其它经

  济价值较高的树种初植密度视具体情况而定。无论栽植何树种,前3年都要完成抚育和施肥。

  2、现有林培育

  (1)杨树柳树修枝:休眠期合理修枝,剪口平滑。

  (2)经济林嫁接:低产林分的品种改良,全年修剪,控制树势。

  (3)国外松的培育:特指退耕还林坡耕地国外松造林小班的除草、培土、补植和抚育间伐。

  3、退耕还林补植补造

  退耕地补植指树种调优,调优小班起始面积为10亩,国外松、补植要求不低于10株/亩,2009年以前调优的不在此次范围之内。

  荒山荒地补植是指2002-2005年的造林保存率41-85%的造林地上补植补造。补植后造林保存率达到85%以上,抚育合格。

  第四章

  补助标准及方法

  第七条

  补助标准

  1、速生丰产林造林补助350元/亩;

  2、现有林培育补助100元/亩;

  3、退耕还林补植补造补助50元/亩。

  第八条

  项目补助方法

  县林业局根据安徽省造林技术规程和退耕还林造林检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组织春秋两次检查验收,其中:

  1、速生丰产林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经春秋两次验收合格,当年兑现全部补助。

  2、现有林培育完成造林和幼林抚育,造林保存率达到80%以上,抚育措施到位,经秋季验收合格,当年兑现全部补助。

  3、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完成造林和幼林抚育,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保存率达到80%以上,经秋季验收合格,当年兑现全部补助。

  第五章

  实施方案的编报

  第九条

  由退耕农户或营林实体向镇政府提出申请,镇政府根据县政府下达的任务数,将计划分解到村、组,最终落实到具体地块,并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第十条

  县林业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有资质的人员开展作业设计工作,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分别报请省林业厅和市林业局审批。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批准的作业设计文件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和标准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不得降低建设标准。

  第六章

  项目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资金使用和管理按照《和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资金拨付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2009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复查情况

  2009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复查情况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和省农办共同制订的《湖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4月26日至4月30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和市农办各抽调2—3名科长以上业务专干,组成两个复查小组,分别由市农业局副局长罗卫华同志和市发改委副调研员陈夏林同志带队,对汉寿、鼎城、桃源、临澧、石门、澧县、津市等7个区、县(市)2009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复查。复查情况如下:

  一、复查概况

  复查严格按照湘发改赈[2010]206号文件精神分步骤、按程序进行,在督促七个项目区县全面完成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副秘书长郑志鹏于4月21日主持召开了部门协调会,确定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农办等相关市直部门,对全市2009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复查。此次复查按三个原则进行:一是对各项目区县(市)建设项目按照计划项目数20%—30%的比例进行现场随机抽查;二是抽查的项目涵盖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后续产业和补植补造四项建设内容;三是复查项目突出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后续产业和补植补造四类项目中的骨干项目。复查期

  间,检查组采取了听情况、查资料、核帐目、实地抽查和征求当地群众意见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复查项目由区、县(市)推荐和复查组抽样确定,共复查项目70个,涉及30个乡镇(办事处),40个村,40个农村沼气建设户、50个太阳能热水器使用户和6个节煤灶建设用户。复查乡镇比例为28%,复查村比例为20%,复查农户比例为4%。

  二、复查项目情况

  由于此次复查比去年提前了四个月,项目进度虽然与去年同期相比快得多,但总体进度还处于煞尾阶段。截止复查之日70个项目已竣工63个,竣工率为90%,未完项目工程进度为50%。复查项目计划总投资122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539万元,地方自筹和群众投劳折资686万元,已完成总投资1050万元,占计划的85.7%,其中国家投资452万元,占计划的84%,地方自筹和群众投劳折资598万元,占计划的87%。一是复查口粮田建设项目25个,除津市灵泉关桥的山塘改造正在进行扫尾外,其余工程全部竣工,投资超额完成。根据省规定的打分标准,24个已完成项目均达到优良层次。其中,鼎城许家桥镇永寺山村和兴佛山村新建500米长砼砖0.8米的梯形灌溉渠、人行桥和山塘整修项目建设地点吻合,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比较高;临澧县修梅镇万付村、闸家村山塘整修将有限的国家投资和外来资金进行整合,提高了整修标准,解决了长期困扰当地生产、生活用水困难问题,群众评价非常高;汉寿县蒋家嘴张家铺村泄洪闸改造和二房湾村644米长灌渠新建使当地734亩基本口

  粮田水利设施得到改善;澧县王家厂的1011米矩形灌渠改造,双龙的山塘改造等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确定的标准建设,获得全体复查人员和当地村组群众的认同。二是复查农村能源建设农户96个。其中,石门县新铺乡西溪峪村太阳能热水器每户补贴1500元,建设质量高,使用情况良好,后期维护机制完善;津市新洲长岭村的省柴节煤灶每台政府采购价位500元,均已到位,农户自装,满意度高,太阳能热水器使用商务部家电下乡品牌,每台补助1500元,建设质量良好,但使用率一般。鼎城、临澧的大阳能热水气安装比较缓慢,估计5月底才能全部完成。三是复查后续产业项目30个,28个项目

  全部竣工,超额完成投资计划,22个项目达到优良层次。其中,鼎城区唐家铺乡仙人塘村500亩油茶低改项目和港二口镇新屋咀村油茶新造项目集中连片,规模大,标准高;澧县中武乡亘山村、茼车村、蓝田村436亩刺葡萄新建项目,采用公司加农户的方式规模经营,实际建设规模达1000亩,苗木成活率达95%;石门县白云山林场的333亩茶叶新造和200亩茶叶低改建设规模实在,实施规范,苗木成活率高。临澧县248亩油茶新造项目集中连片,引进的铁城一号成活率较高,但该县344亩柑橘新造与烟叶套种,其烟叶面积大于柑橘面积,不符合标准。四是复查补植补造小班15个,全部都按实施方案和计划要求实施了建设,达到了合格要求。其中,汉寿县崔家桥1200亩生态林补造桤木,成活率高,并有明显标示。

  三、资金管理情况

  2009年省实际下拨我市2009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3361万元,市财政局已于去年年底将所有资金下拨项目区、县(市),省计划要求地方自筹2119.2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能源和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的配套,地方自筹比例占投资额的比重为63%。截止复查之日,区、县(市)财政部门已下拨资金2520.75万元,占国家专项资金的75%,项目已竣工验收,等待财政评审后拨付504.15万元,占15%,未完工程305.85万元,占9.1%,预留质量保证金30.25万元,占0.9%。地方自筹资金分三部分:一部分为为当地群众投工、投劳、投资;一部分为在外工作的当地群众投资;一部分为当地私营企业和大户投入。后续产业和能源建设国家专项资金安排缺口很大,但各项目区、县(市)通过以上三种方式共投劳筹资2140万元,占计划的101%,确保了省下达的建设任务按质按量完成。在国家专项资金的管理上,各项目区、县(市)严格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款专用。桃源县所有项目由农业局、农办、林业局、能源办等部门当业主,项目资金也由部门统一报账,资金拨付由发改局按进度专人审核,政府常务副区县(市)长审批把关,有效杜绝了项目资金被挤占和挪用。2009年全市7个项目区、县(市)按照9%的国家专项比例提取了226万元项目间接费用,主要用于实施方案编制、评审,区、县(市)相关业务部门工作经费和部分

  招待支出。

  四、项目管理情况

  为确保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好,切实解决退耕区域群众的当前生计和长远发展,从市到县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工作明确由市政府一名副秘书长牵头,具体工作由市发改委以工代赈办具体承担。七个项目区县(市)发改局在给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的同时,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争取工作支持,均组建了由常务副区(县、市)长挂帅、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其中,鼎城、桃源、汉寿、石门、澧县还从相关部门抽调2-4人组建了项目办。桃源、石门还从财政拨付10万元以上的专项工作经费。机构的设置、经费的单列有效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市由政府总揽、发改委牵头,部门配合共同搞好项目实施的工作机制已初步形成。由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这项工作政策性非常强,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我们充分尊重项目区县(市)政府的意见。实施方案由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具体项目由发改、林业、农业、能源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一起提出初步意见后,与乡镇衔接见面,最后报政府领导审查定案。我们严格遵循“从下至上”的项目申报程序,确保项目安排符合退耕区域实际,也杜绝了非退耕还林区域规划项目。在项目管理上,各项目区县(市)各有特色。桃源县口粮田建设项目坚持实行财政评审制、公开招投标制和项目监理制,对投资三十万元以上的口粮田建设项目一律实行网上公开招投标,三十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采用合同管理,取得明显效果。该县观音寺镇国家计划投入35万元新修3500米排水渠道节省的资金多修了500米渠道;该县将三阳、郑驿、漳江、观音等4个投资额相对较大乡镇的口粮田建设捆绑成4个标段(标的额为135万元)公开招标后,项目投资节约了8万元,下浮6%。各项目区县(市)后续产业、补植补造、农村能源项目实施所需的种苗、化肥、器材等均实行了政府统一采购或征得政府同意由部门统一采购,节省了资金,也保证了质量。工程竣工后,各项目区县(市)除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农村能源建设工程移交村组及农户自行管理外,后续产业、补植补造均落实好了管护责任制,成立了专门

  的管护员队伍。各项目区县(市)注重资料的归档整理,桃源、汉寿、石门县资料整理尤为规范。汉寿、鼎城、津市在集中连片的项目区建立的永久性标志牌十分醒目。

  五、项目建设效果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的实施,为退耕区域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石门县口粮田项目建设使该县7000多亩耕地水利设施得到有效改善,惠及6个乡镇22个村4000多个农户。项目建成后,新增灌溉面积5345亩,按每亩年增收80公斤计算,年新增稻谷42.76万公斤,价值76.97万元,项目区退耕农户因劳务等获综合收入近50万元。澧县3680亩口粮田项目的建成,解决了2000多退耕户,7000多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农村沼气池建设和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可使每户年节约生活用能费用1000元左右,减少薪柴消耗7吨或减少煤炭消耗1.5吨左右,极大改善了退耕区域用能结构和农户的生活环境,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品位。各项目区县(市)因地制宜发展后续产业,进一步优化了退耕区域产业结构,改善了退耕区域生活环境,并为退耕区域农民解决当前生计和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石门县新建无性系良种茶园934.7亩,年可增收186.94万元,低改茶园1169.2亩,每亩增产

  值1000元,年可增收116.92万元;200亩油菜按亩产50公斤计算,年可增收14万元,74.3亩毛竹按每亩产值500元计算,年可增收3.7万元。茶叶、油菜、毛竹使全县527个受益户户平增收5765元。澧县中武的刺葡萄建设,采用公司加农户的方式运作,农户以土地入股,并可以在庄园务工,神州庄园葡萄酒公司保证入股的农户每年每亩收入不低于500元。火连坡的毛竹产业亩平收益也在5000元左右,可带动当地加工业发展,吸纳农民就业。通过补植补造,林木成活率得到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冰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影响正逐步消除。

  六、复查发现的问题

  复查中,我们发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检查组对此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

  1、项目建设标准偏低。油茶、楠竹低改标准普遍不高,主要表现在深度不够,没有开挖竹节沟保水保肥,也没有间密补稀的措施。

  2、能源建设项目进度缓慢。从我们复查的情况来看,口粮田建设、后续产业建设和补植补造三类项目进展迅速,但能源建设项目普遍进展缓慢,主要原因在于能源建设项目需要每个农户自行配套2000元左右的资金,而在退耕区域筛选有能力配套又愿意配套的农户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此外,2009年的资金下达时间距离复查时间仅六个月,中间又间隔了一个春节,筛选农户、筛选品牌、办理招投标等程序繁杂,加上前段时间一直阴雨连绵,对热水气的安装和沼气池的建设十分不利。

  3、镇、村项目资金管理欠规范。项目区、县(市)资金严格按进度分三次拨付,即启动资金拨付30%,进度资金拨付40%,验收合格后拨付30%,资金管理比较规范,但个别区、县(市)存在项目已完成,资金拨付未到位的情况,间接费用支出超过提取比例。项目资金到乡到村后,普遍存在劳务费白条支付、大额现金支付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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