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六篇

时间:2022-04-14 19:10:0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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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6篇

第一篇: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

2018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在市河长办的指导下,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和上级各项工作部署,推进了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河道治理效果初显。下面,就上半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敬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一、强化领导,全面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以来,省市对河长制工作部署频次加大,要求内容更加严细,在工作实践中,县委县政府认识到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水环境治理,不但是落实****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的具体举措,更是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肃宁的必由之路。基于此认识,我县更加重视此项工作,一是将河长制工作列为今年全县重点工作,写入县政府工作报告,先后召开总河长会议3次,常委会常务会各2次,研究落实河长制工作相关事宜,对于上级会议文件要求,都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总河长带头多次调研、督导、暗访河道的管护情况,只要是到基层调研,途经河道必查看,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尤其是武强县“河面垃圾漂浮上百米长、河长制形同虚设”和定州市、新乐市“废料废渣遍野、河长去哪了”等问题事件曝光后,及时对省市领导批示进行传达学习,通过学习,全县各级河长都进一步认识到:河长制工作是一件大事,务必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是一件难事,务必精准落实;河长制工作是一件要事,务必强化责任。三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主要领导的亲自带动下,各级河长也更加关注此项工作,形成了不论河长大小,都共同发力的局面。去年通过制定方案、建立制度,夯实了工作基础,今年已经真正转入实施阶段,各级河长无论是在思想认识上,还是在具体行动上,已从“挂名”实现了真正“上岗”。

二、完善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我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一是全面建立了以县、乡、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梳理确定了《县、乡、村三级责任河长名录》,确定县级河长10名、乡级河长65名,村级河长118名,分属22个成员单位和254个行政村,范围覆盖8条河的上下游、左右岸,构成了县乡村的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二是设立了县、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管理人员。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县“河长制”督导、调度、协调、信息收集反馈等日常工作。三是在201X年建立七项制度基础上,根据省市安排,今年又建立了《肃宁县河长制部门联动工作制度》、《肃宁县河长制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肃宁县河长制督查督办制度》、《肃宁县河长制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使制度更加完善。四是建立了“一河一档”。根据每条河流实际现状、清淤疏浚、维修加固、引调客水、河长巡查等情况分别建立了档案,便于一目了然和资料查询。五是实行目标管理考核。为保障河长制任务落实,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将我县河长制工作确定的六项任务细化分解给乡镇和成员单位,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积极认河,摸清河道基本情况

去年河长制工作启动后,针对各条河存在现状不同的情况,总河长要求今年1月份开始,每位河长要徒步走完自己所分包的河道,并做到“三个知道”。一是知道情况。不但要知道河流的名称、长度、面积、流量,还要知道河流的水量、水质、防洪标准、生态等级等,全面掌握河流基本参数情况;二是知道问题。要通过巡查、调研等形式,对河流进行“把脉问诊”,知道河流存在哪些问题,如工程问题、生态问题、水质问题等,做到了然于胸;三是知道目标。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知道河流治理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在摸清河道现状的基础上,我县召开了专题汇报会,各位县级河长汇报了所分包河道的基本情况。同时总河长戴树胜和颜世东分别对全县重点河道都进行实地调研,颜世东同志亲自把关起草了长达8000字的《肃宁县河道基本现状及治理建议》调研报告。

四、按时巡河,确保河道管护到位

上半年,各级河长按照巡河要求,都进行了巡河。巡河时做到了“三个保证”。一是保证巡查频次。总河长戴树胜同志巡河3次,颜世东同志巡河5次,各位县级河长每季度至少巡河1次,乡级河长每月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1次。二是保证巡查质量。各位河长巡河中,带着问题,认真对照河道巡查范围,看河流是否存在乱扔垃圾物、河道污染物问题,是否存在非法排污、违法建筑问题,是否存在公示牌设置不当、巡查问题未解决到位问题等,及时把河流存在的问题捞上来。半年来,各级河长共发现问题100多条次。三是保证巡查效果。各位河长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乡镇和职能部门处理,并跟踪问题处理进度、结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证了河道巡查实际效果。

五、大力治河,突出解决难点问题

半年来,通过巡河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河道存在垃圾、小白河西支和小白河中支存在黑臭水体、部分河道存在土坝等违建问题。

在垃圾清理上,各级河长重点采取了五点措施:一是集中时间精力清理。全县集中开展了河道垃圾“攻坚月”和“提升月”活动,各级河长牵头,通过两个月的时间出动8支队伍64人、挖掘机16台、翻斗车16台,清理垃圾30多万方,特别是清除了多年堆积已久的垃圾,河道面目焕然一新。二是积极引调客水冲洗。面对我县河道常年干枯的现状,经过与保定王快水库协调沟通,从5月13日开始到6月底,引调客水750万立方米,注入我县其中的六条河道。在引水中,我们分成六个小组,跟着水头随时清理垃圾。此次引水改善了生态,也使河道保持了清洁。三是定期突击暗访检查。县河长办和县“两办”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下达督办函,限时清除。上半年,县级和乡级河长,县河长办和县“两办”共督导38次,发现问题100多处,都交由当地河长处理完毕。四是聘请专业队伍管护。争取上级资金15万元,招标产生一支社会化管护队伍,对全县8条河道村外的河段垃圾进行日常保洁巡查。并外聘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对小白河中支段进行管护,每天清除垃圾,保持清洁。五是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为防止垃圾前清后倒的反复性问题,各村每天在大喇叭宣传,学校经常对学生加强教育,做到自觉自律,共同维护河道卫生。同时,我县出台了《农村垃圾保洁验收办法》,定期检查验收,根据验收情况拨付清除垃圾费用,促使各村积极保持河道卫生清洁。

第二篇: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

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矿区严格按照省、市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河长办的安排部署,通过摸家底、建机制、强保障、抓治污、严考核等措施,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执法监管六大任务,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任务落实,区域河流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河道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现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流基本情况

我辖区河长制责任范围内主要河流有10条,总长度约42.1公里,其中列入市级河流是桃河(7.3公里)、蒙村河(6.9公里)、洪城河(2.5公里);区级河流是小南沟河(4.3公里)、马家坡河(7.4公里)、平坦河(3.1公里)、官沟河(5.6公里,2018年12月份列入河长制);街道级河流为大南沟河(1.5公里)、简子沟(2.1公里)、李家湾河(1.4公里),以上河流均属于季节性河流。总体来看,辖区河流面积虽然相对较小,但主要分布在居民住宅区,特别是蒙村河、洪城河、简子沟,沿岸是住宅小区,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大。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建立三级河长制责任体系

1.出台方案,迅速推开河长制各项任务。2017年6月30日出台了《阳泉市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体系、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详细安排部署了包括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等9项具体工作任务,确定了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高了河流综合治理的计划性和针对性,为河流的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使河长制工作全面顺利推开。

2.明确责任,实现三级河长全覆盖。由区委书记张志先、区长张立强担任总河长,分管防汛工作的副区长何勇担任副总河长;今年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对部分区级、街道级河长及河警长进行调整,区长及六位副区长分别担任桃河、蒙村河、洪城河、小南沟河、马家坡河、官沟河及平坦河的区级河长,阳煤集团副总经理王付云担任蒙村河的区级副河长;明确了街道级河长15名(包括总河长和副总河长),企业河长2名,社区(村)级河长27名,河警长5名。各级河长、河段长是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的责任主体,实行河长负责制。

3.组建机构,理顺河长制工作落实机制。成立矿区河长制办公室,由区级副总河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第一副组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住建局局长分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处,设在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水务股,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推进河长制日常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拟订河流管理保护制度及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追加工作经费,保障河长制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完善河长制工作制度

1.建立制度,推进河长制工作规范管理。2017年9月底制定出台了矿区河长制区级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工作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2018年4月初又进一步制定了巡查工作制度、办公室公文处理制度、联络员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规则等“四项制度”。

2.制定规划,提高河流综合治理的计划性和针对性。积极深入推进河长制“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工作,编制完成了辖区区级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了“一河一档”数据库,以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分年度明确了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河流的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积极推进重点工作

1.抓好河长公示牌设置更换工作。在辖区主要河流设置河长公示牌16块,其中区级河长公示牌5块、街道级河长公示牌11块,公示牌上详细公布流域图、河流名称,河段范围,河流长度、三级河长及河警长的姓名职务,河长职责,管护目标和联系方式,设立监督电话、邮箱。今年因人事变动,下一步将更新公示牌的内容,并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对村级河长公示牌制作(12块)进行招标,预计六月底完成三级河长公示牌设置、更新工作,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2.认真开展现有入河排污口排查登记工作。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管,认真履行区域水污染防治责任,开展“控源头、保清流”专项行动,加强河道保护管理,组织环保、住建、街道等部门于2017年底集中开展并完成了全区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专项调查摸底登记工作。截至目前,我辖区范围内合法合规,并经水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设置的入河排污口无。

3.落实各级河长巡查责任。按照河长巡查工作制度要求(区级河长每年巡河、听取汇报不少于6次;街道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社区(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各级河长认真履行监管巡查职责,坚持按频次巡查责任河段,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四乱”问题以及影响水生态、水环境和水安全的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并形成巡查登记台账。2018年全年区级河长巡河14次,街道级河长巡河109次,社区/村级河长巡河1242次;区级河长办督办巡河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计33起,督促整改完成31起,未整改的2起(洪城河电石厂桥段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官沟河3处入河排污口);受理群众举报问题共计8件,完成整改8件。今年截至目前,各级河长巡河发现河道“四乱”问题20起,督办整治销号10起,受理群众举报问题共计1件。

4.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在2018年7月全区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岁末年初时开展了春季河道清洁工作,河道整治效果不太理想。结合我区河道实际情况,3月底再次开展了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对辖区已设立了河长的十条河流再次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清理整治。在原先“清四乱”专项行动基础数据上再次摸排,重新建档,结合创卫要求(达到“河道、湖泊等水体水面清洁;岸坡整洁完好;无直排污水现象”标准),遵循边摸底边整治原则,进行彻底大清理。截至现在,已对桃河赛鱼段、蒙村河半坡段、李家湾河、小南沟河、简子沟河公寓段和东窑房社区段、官沟河、大南沟河等河道内的垃圾进行了清理清运,对李家湾河护坝新建、大南沟河护坝加固,治理费用约210万元。

整治过程中难度大的为官沟河、蒙村河、洪城河、简子沟河等部分河段的黑臭水体(未接入污水管网系统),小南沟河有2处蓬河违建(其中一处排污严重),蒙村河蓬河楼上部分商铺、住户私设排污管道将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内。

接下来,将对剩余的和新发现的“四乱”问题进行清理(目前正在对马家坡河做前期规划、设计、预算、立项等有关手续,下一步结合乡村振兴和神堂沟田园合体,对马家坡河进行全面治理、整治),并加大力度,对标各项整治内容,全面梳理问题线索,列出清单,依法依规,从严打击,并实施信息旬报制度,区河长办视工作进展情况,每月进行全区通报,确保在2019年7月前完成“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集中整治,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工作目标。

5.黑臭水体治理。2018年度我区涉及到黑臭水体验收项目共有3个,均属于轻度黑臭水体,编制了整治黑臭水体方案3个,分别为《阳泉市桃河矿区段黑臭水体整治方案》《阳泉市洪城河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和《阳泉市蒙村河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同时公布了名称、责任人、达标期限。桃河污水主管网已基本建成,桃河内污水已全部收入污水管道内,污水无序排放问题已基本解决,达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要求,已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针对蒙村河、洪城河沿线单位、住宅区污水接入问题,我区已通过组织实施独立工矿区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进行整改,目前,蒙村河半坡段、洪城河矿区段、平坦河、李家湾河河道排水支管网建设工程已全部完工,处于工程验收,黑臭水体销号检查阶段。

今年,区河长办又组织开展对辖区所有河流及其支流、沟渠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再排查再核查再整治,针对发现的入河排污口和黑臭水体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实现入河排污口、黑臭水体动态管理、规范管理,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改善我区水环境。

6.推进智慧河长制,实现信息共享。在我区积极推进智慧河长制、河道监控管理及水政监察与水务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工作,对重点河流进行监控,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实现省、市、区、街道、社区(村)四级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同级部门数据对接,有效推进河长制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河道管理保护,提升涉水事务的综合统筹能力和行政管理效率,在河道管理保护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亮点工作

我区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认真结合矿区实际,坚持做到因地制宜。一是加强企地共建。推进驻地联合,与阳煤集团共同管理治理蒙村河,达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统筹推进河长制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河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研究,同部署,部分河道河段基本达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河长制”任务。以改善水环境为目标,加强河道治理,积极开展专项宣传、整治活动,河道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四是严格落实工作验收考核制度。区河长办每年年底对5个街道及阳煤集团的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同时也接受市河长办对我区河长制工作的考核验收。通过双向工作考核验收,进一步促进了工作开展。

第三篇: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

2018年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在市河长办的指导下,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和上级各项工作部署,推进了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河道治理效果初显。下面,就上半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敬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一、强化领导,全面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以来,省市对河长制工作部署频次加大,要求内容更加严细,在工作实践中,县委县政府认识到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水环境治理,不但是落实****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的具体举措,更是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肃宁的必由之路。基于此认识,我县更加重视此项工作,一是将河长制工作列为今年全县重点工作,写入县政府工作报告,先后召开总河长会议#次,常委会常务会各#次,研究落实河长制工作相关事宜,对于上级会议文件要求,都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总河长带头多次调研、督导、暗访河道的管护情况,只要是到基层调研,途经河道必查看,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尤其是武强县“河面垃圾漂浮上百米长、河长制形同虚设”和定州市、新乐市“废料废渣遍野、河长去哪了”等问题事件曝光后,及时对省市领导批示进行传达学习,通过学习,全县各级河长都进一步认识到:河长制工作是一件大事,务必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是一件难事,务必精准落实;河长制工作是一件要事,务必强化责任。三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主要领导的亲自带动下,各级河长也更加关注此项工作,形成了不论河长大小,都共同发力的局面。去年通过制定方案、建立制度,夯实了工作基础,今年已经真正转入实施阶段,各级河长无论是在思想认识上,还是在具体行动上,已从“挂名”实现了真正“上岗”。

二、完善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我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一是全面建立了以县、乡、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梳理确定了《县、乡、村三级责任河长名录》,确定县级河长##名、乡级河长##名,村级河长###名,分属##个成员单位和###个行政村,范围覆盖#条河的上下游、左右岸,构成了县乡村的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二是设立了县、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管理人员。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县“河长制”督导、调度、协调、信息收集反馈等日常工作。三是在2017年建立七项制度基础上,根据省市安排,今年又建立了《肃宁县河长制部门联动工作制度》、《肃宁县河长制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肃宁县河长制督查督办制度》、《肃宁县河长制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使制度更加完善。四是建立了“一河一档”。根据每条河流实际现状、清淤疏浚、维修加固、引调客水、河长巡查等情况分别建立了档案,便于一目了然和资料查询。五是实行目标管理考核。为保障河长制任务落实,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将我县河长制工作确定的六项任务细化分解给乡镇和成员单位,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积极认河,摸清河道基本情况

去年河长制工作启动后,针对各条河存在现状不同的情况,总河长要求今年#月份开始,每位河长要徒步走完自己所分包的河道,并做到“三个知道”。一是知道情况。不但要知道河流的名称、长度、面积、流量,还要知道河流的水量、水质、防洪标准、生态等级等,全面掌握河流基本参数情况;二是知道问题。要通过巡查、调研等形式,对河流进行“把脉问诊”,知道河流存在哪些问题,如工程问题、生态问题、水质问题等,做到了然于胸;三是知道目标。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知道河流治理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在摸清河道现状的基础上,我县召开了专题汇报会,各位县级河长汇报了所分包河道的基本情况。同时总河长戴树胜和颜世东分别对全县重点河道都进行实地调研,颜世东同志亲自把关起草了长达####字的《肃宁县河道基本现状及治理建议》调研报告。

四、按时巡河,确保河道管护到位

上半年,各级河长按照巡河要求,都进行了巡河。巡河时做到了“三个保证”。一是保证巡查频次。总河长戴树胜同志巡河#次,颜世东同志巡河#次,各位县级河长每季度至少巡河#次,乡级河长每月巡河#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次。二是保证巡查质量。各位河长巡河中,带着问题,认真对照河道巡查范围,看河流是否存在乱扔垃圾物、河道污染物问题,是否存在非法排污、违法建筑问题,是否存在公示牌设置不当、巡查问题未解决到位问题等,及时把河流存在的问题捞上来。半年来,各级河长共发现问题###多条次。三是保证巡查效果。各位河长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乡镇和职能部门处理,并跟踪问题处理进度、结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证了河道巡查实际效果。

五、大力治河,突出解决难点问题

半年来,通过巡河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河道存在垃圾、小白河西支和小白河中支存在黑臭水体、部分河道存在土坝等违建问题。

在垃圾清理上,各级河长重点采取了五点措施:一是集中时间精力清理。全县集中开展了河道垃圾“攻坚月”和“提升月”活动,各级河长牵头,通过两个月的时间出动#支队伍##人、挖掘机##台、翻斗车##台,清理垃圾##多万方,特别是清除了多年堆积已久的垃圾,河道面目焕然一新。二是积极引调客水冲洗。面对我县河道常年干枯的现状,经过与保定王快水库协调沟通,从#月##日开始到#月底,引调客水###万立方米,注入我县其中的六条河道。在引水中,我们分成六个小组,跟着水头随时清理垃圾。此次引水改善了生态,也使河道保持了清洁。三是定期突击暗访检查。县河长办和县“两办”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下达督办函,限时清除。上半年,县级和乡级河长,县河长办和县“两办”共督导##次,发现问题###多处,都交由当地河长处理完毕。四是聘请专业队伍管护。争取上级资金##万元,招标产生一支社会化管护队伍,对全县#条河道村外的河段垃圾进行日常保洁巡查。并外聘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对小白河中支段进行管护,每天清除垃圾,保持清洁。五是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为防止垃圾前清后倒的反复性问题,各村每天在大喇叭宣传,学校经常对学生加强教育,做到自觉自律,共同维护河道卫生。同时,我县出台了《农村垃圾保洁验收办法》,定期检查验收,根据验收情况拨付清除垃圾费用,促使各村积极保持河道卫生清洁。

在黑臭水体治理上,一是编制了我县水网综合整治规划,目前已经完成了初稿;二是专门编制了小白河整治规划,提出了黑臭水体的治理方案;三是每月利用南水北调生态补水,冲刷稀释小白河中支水质,达到标准后,用于周边村民灌溉。

在河道障碍物清理上,在汛期来临前,对全县河道进行集中排查,对阻水设施、土坝进行清除,保持了河道畅通。同时安装了标有“禁止取土、禁止游泳、禁倒垃圾”的警示牌###块,时刻提醒群众维护河道安全。

在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上,我县共有入河排污口#个,已全部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台账,全部竖立明显的标示牌,标明入河排污口的排污量、设置单位、明确责任主体及监督单位、监督电话等内容。

同时,编制了“一河一策”方案。按照要求,上半年我们招标确定了一家设计单位,着手编制我县“一河一策”工作,明确编制思路、工作流程和技术路线。目前,我县 “一河一策”已经成稿送审。

六、加大宣传,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河长制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也是一项涉及到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为此,我县多措并举,强化宣传教育工作。一是通过媒体宣传。在《肃宁周报》、县电视台和县广播台刊发我县河长制名单和基本常识,让百姓增加了解。二是设置展牌宣传。在全县#条河道的主要位置制作并安装了##块河长公示牌,对该段河道的县级河长、乡级河长和村级河长进行了公式,公布了举报电话。三是开展上街宣传。组织机关人员走上街头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同时,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契机,发放宣传资料####余份,制作条幅##个。同时深入农村、集市、学校、社区、商场等场所进行宣传,让大家了解和支持河长制工作。四是开展培训宣传。举办了县级河长和乡级河长培训,总河长颜世东同志亲自宣讲,详细讲解了河长制的含义、主要任务和推行的意义,特别是讲明了河长应该做什么,即如何认河、巡河和治河。#月##日上午,我县举行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业务培训会,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河长制有关精神,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四篇: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

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的进行有利于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下面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是想跟大家分享的,欢迎大家浏览。
  第一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一、主要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和省市河长会议精神,按照《铜鼓县河长制实施方案》,以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铜鼓样板这一主题,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全面实施河长制,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江河湖库管理体系,全面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四乱问题,全面实现全县河湖范围内河面无垃圾、河中无障碍、河底无淤积、河水无浑浊、河岸无损毁、污水无直排、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等八无目标,全面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山水美丽铜鼓。
  二、主要工作
  (一)及时安排部署,健全组织体系
  1、各乡镇场及时出台《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2-3名)和所需工作经费。明确各级河长和河库警长、护河(湖)员,制定《河长制工作考评办法》,出台《20**年工作要点》和《河长制工作制度》,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面实施河长制。(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4月10日)
  2、在河岸、湖岸的显要位置设立河库长公示牌,标明河库长姓名、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4月15日)
  3、20**年4月10日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出台有部门针对性的《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干部主抓河长制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4月10日)
  (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河库档案
  由相关部门牵头,各乡镇场具体负责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河湖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一河一档、一库一档。各牵头部门《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于20**年4月22日前报送县河长办(县水务局)。
  1、全面调查河湖流程或面积、底泥厚度、闸坝数量等信息,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4月22日)
  2、全面调查河湖水质、沿线排污企业数量,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参与单位:县工信委、县工业园,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4月22日)。
  3、全面调查河湖排污口数量,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4月22日)
  4、全面调查农业面源污染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4月22日)
  5、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沿线的畜禽养殖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畜牧水产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4月22日)
  6、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水面及堤岸的环境卫生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农村),参与单位:县城管局(县城河岸)、县水务局(县城水面),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4月22日)
  7、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的非法采砂行为,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参与单位: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4月22日)
  8、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的乱占乱建行为,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城建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国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4月22日)
  9、全面调查河流的乱围乱堵行为,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4月22日)
  10、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沿岸绿化及湿地等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4月22日)
  (三)开展集中整治,优化生态环境
  各牵头部门和各乡镇场按照工作要求,研究确定所负责河湖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一河一策、一库一策。重点做好水质达标检测、工业企业治理、截污入管和直排口封堵、农业污染控制、畜禽养殖规范、水面堤岸保洁、非法采砂整治、乱占乱建查处、乱围乱堵整顿、河岸绿化等十项整治工程。各牵头部门和各乡镇场于20**年4月30日前向县河长办(县水务局)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20**年5月3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1、河流、水库水质一律总体达标,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对水质不达标河流和水库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5月31日)
  2、河流两侧和水库周边企业废水排放一律达标,对排放不达标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参与单位:县工信委、县工业园,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5月31日)
  3、河流沿线和水库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对污水直排口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参与单位:县城建局、县委农工部、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5月31日)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一律禁止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积极推广高效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5月31日)
  5、河流两侧和水库周边畜禽养殖一律规范,开展渔业资源保护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畜牧水产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5月31日)
  6、河流和水库水面及堤岸一律无积存垃圾,开展农村河湖生活垃圾处理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5月31日)
  7、河流和水库一律禁止非法采砂行为,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参与单位: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等,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5月31日)
  8、河流和水库一律禁止乱占乱建行为,开展乱占乱建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城建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地方海事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5月31日)
  9、河流和水库一律禁止乱围乱堵行为,开展乱围乱堵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5月31日)
  10、河流和水库一律推进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每个乡镇场要打造1-2个较高水准的水生态文明示范点(其中镇2个,乡、场1个)。(牵头单位:县林业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年5月31日)
  (四)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1、开展河库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河流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重点水库的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水文站,各乡镇场)
  2、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县环保局、县水务局等,各乡镇场)
  3、对接省、市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建立县乡级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举报投诉、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问题办理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工信委、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地方海事局、县城建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林业局、县委农工部等,各乡镇场)
  4、建立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河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按照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协调执法模式,统筹涉及河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编办、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城建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交通局、县地方海事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法制局、县供电公司等,各乡镇场)
  5、开展领导干部水域、滩涂、岸线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县审计局)
  6、开展六个最美评选活动和先进乡镇场、部门评选,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县委组织部、县水务局等,各乡镇场)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铜鼓电视台、铜鼓报、铜鼓政府网、手机报、微信平台等主流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一是宣传河长制的新举措和新做法,宣传党委政府保护河库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跟踪宣传,营造声势,促进整治效果。三是做好河长制相关信息发布。四是立足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开展河长工作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活动,凝聚生态文明建设共识与合力。五是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与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和个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六是建立爱水护水机制,挖掘爱水护水工作的先进典型,并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等形式,充分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积极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监督河湖管理的浓厚舆论氛围。
  第二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搞好全区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涉及相关工作的7名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级13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环保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同时,要求19个有关乡镇、7个区级相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兼职环保人员,层层加强对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年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各有关乡镇、部门的目标和责任,并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我区积极组织实施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完成12个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率100%;生活垃圾治理项目5个,完成率100%;畜禽养殖场治理项目2个,完成率100%;屠宰场治理项目2个,完成率100%;农村沼气池建设1946口,完成率100%;足额完成了20**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共计投入资金2677.8万元。
  1、生活污水治理情况。今年市上下达我区任务4个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治理任务,我区对高粱镇、太安乡、同福乡、苏家乡、新店乡等5个乡镇的生活污水进行治理,采用厌氧净化和人工湿地相结合的治理工艺,修建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预计总投资约1600万元,现正进行主体工程土建施工。
  2、生活垃圾治理情况。今年我区对石子镇等5个乡镇的场镇生活垃圾进行了治理,5个乡镇已建成垃圾收集池12个、垃圾库5个、垃圾桶86个、新增垃圾转运车4台、年清运垃圾3654吨,总投资206.3万元,完成20**年目标任务100%。
  3、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屠宰治理情况。畜禽养殖场治理,今年市上下达我区目标任务2户,实际完成2户,其中治理1户、自然关停1户,总共投入3.2万元,完成20**年目标任务100%;畜禽屠宰场治理,今年市上下达我区目标任务2户,实际完成2户,总共投入3.8万元。完成20**年目标任务100%。
  4、农村沼气池建设情况。今年市上下达我区农村沼气池建设任务1425口,已完成1946口,共计投入资金875.7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6.6%。
  5、河流漂浮物打捞情况。今年我区共计打捞河流漂浮物1386次,打捞水葫芦28536平方米,清理河道长度26.8KM,清理沿河垃圾1254吨,清理淤泥3482立方米,共计投入资金约48.5万元。所有乡镇均对河流漂浮物进行了打捞,部分乡镇还固定专人定期对河面进行打捞清理,保证了河面清洁,无漂浮物。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狠抓宣传动员,营造整治氛围。为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企业法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区政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一是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纳入了法制宣传日、禁毒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的宣传内容,广泛宣传环保法规及环保知识;二是利用板报、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水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召开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二)搞好服务协调,督促重点任务的完成。一是组织相关乡镇、部门技术人员参观考察去年建成已投入运行的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研究制定了今年5个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工艺、方案。二是协助了乡镇搞好工程建设和监理等招投标工作。三是协调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工程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三)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今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77个,验收项目39个,环评执行率100%,三同时执行率100%。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一是环保等部门不定期对排污单位进行环保执法监察,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从重从严处理。二是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室加强了对各乡镇、区级部门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水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污水治理的时间紧,任务重;二是部分乡镇的旧居民生活楼原来没有建沼气化粪池,现处理起来难度较大。三是污染治理资金筹集压力相当大,部分乡镇、部门工作积极性不高。四是部分乡镇群众环保意识不强,乱丢乱排现象严重,造成污染不断。
  第三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水利部牵头起草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意见》,对全面推行河长制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今天,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林业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精神和《意见》要求,总结交流各地河长制成功经验,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推动河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刚才,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同志、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江西、江苏、浙江三省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河长制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重庆、广西、湖南、宁夏四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考量和相关举措,北京市海淀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典型发言,大家讲得都很好。
  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不可替代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多次就河湖管理保护发表重要论述,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李克强总理指出,江河湿地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绿色财富,必须倍加珍惜。今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制定实施河长制的政策文件列为年度工作要点,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并审议通过《意见》,充分彰显了中央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担当。
  ******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要创新,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看,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必须把河湖管理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行河长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看,当前我国新老水问题交织,集中体现在河湖水域萎缩、水体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等方面。特别是一些地方对河湖重开发轻保护,重治标轻治本,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现象时有发生,河湖不堪重负。解决这些问题,亟需大力推行河长制,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从完善水治理体系看,河湖管理是水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一些地区探索建立了党政主导、高位推动、部门联动、责任追究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积累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实践证明,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需要大力推行河长制,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作为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主体,各级水利部门作为河湖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意见》出台为契机,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勇于担当,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任务。
  第二,把握总体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
  《意见》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对实施河长制作出了科学系统全面的顶层设计,明确提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实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形式、监督考核、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由各地党委或政府印发实施。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坚持把《意见》作为总依据、总遵循,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准确把握指导思想。《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凝练概括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制运行机制,确定了河长制的目标是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各地要准确把握这一指导思想,并切实贯穿到河长制工作的全过程。二要准确把握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把是否有利于维护河湖生态功能作为首要考虑。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紧紧抓住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激发各地各级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强大动能。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河长制落实到位。各地要按照四个坚持的要求,准确把握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立足点、着力点、关键点和支撑点。三要准确把握组织形式。按照《意见》要求,要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河长;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的河长;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其他各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对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分级分段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四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等已在全省、直辖市范围内实施河长制的地区,要尽快按《意见》要求修订完善工作方案,2017年6月底前出台省级工作方案,力争2017年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2017年年底前出台省级工作方案,2018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
  第三,明确重点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意见》明确了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即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湖执法监管。这六大任务都是针对当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直接威胁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需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下大力气加以落实,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河湖生态环境的改善。一要确定河湖分级名录。各地要在水利普查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河流湖泊现状,对河湖健康状况作出准确评估。要根据河湖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抓紧提出需要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主要河湖名录,督促指导各市县尽快提出需由市、县、乡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大江大河流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二要注重加强分类指导。各地河湖水情不同,发展水平不一,河湖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也不尽相同,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对生态良好的河湖,要突出预防和保护措施,特别要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对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湖,要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加强水污染治理、节水减排、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对城市河湖,要处理好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着力维护城市水系完整性和生态良好;对农村河湖,要加强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和水系连通,狠抓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保护和恢复河湖的生态功能。三要着力强化统筹协调。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要与流域规划相协调,强化规划约束,既要一段一长、分段负责,又要树立全局观念,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系统推进河湖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保障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加强系统治理,实行联防联控。流域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监督、监测等重要作用。
  第四,坚持高位推动,抓紧落实组织机构。
  坚持领导挂帅、高位推动,是地方实行河长制创造的一条宝贵经验。如江西省委书记、省长分别担任全省的总河长、副总河长,7位省级领导分别担任7条主要河流的河长。根据地方实践经验,《意见》中明确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这一要求,既充分体现了河湖管理保护需要,也充分考虑了各地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各地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抓紧启动相关工作。一要成立协调推进机构。水利部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河长制的顺利推进、全面推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河湖主管职责,全力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二要逐级逐段落实河长。各地要按照《意见》要求,抓紧明确本行政区域各级河长,以及主要河湖河长及其各河段河长,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工作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三要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各地要在河长的组织领导下,抓紧提出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组成部门,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工作机构,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
  第五,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配套制度。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和不同行业。地方各有关部门要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一要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由河长牵头或委托有关负责人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拟定和审议河长制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对河长制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二要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建立水利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委参加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地方也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密切配合。三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地要动态跟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每两个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水利部及环境保护部,每年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报送水利部及环境保护部,按要求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上报贯彻落实情况。四要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督察对象为下一级河长和同级河长制相关部门。督察内容包括河长制体系建立情况,人员、责任、机构、经费落实情况,工作制度完善情况,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失职追责情况等,确保河长制不跑偏方向、不流于形式。五要建立验收制度。各地要定期总结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一河一单,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第六,加强依法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当前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反映出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全面推行河长制,必须把加大法治建设力度作为根本性制度措施,切实将涉河涉湖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一要健全涉河法规体系。各地要在严格执行《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完善本地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要严禁涉河违法活动。要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持续组织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活动,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对大江大河重点江段和省际边界敏感水域,要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加强系统治理。三要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要完善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制定巡查方案、明确巡查责任,落实河湖执法机构、人员、装备和经费,利用遥感、GPS等技术手段,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控,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第七,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追究。
  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是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任务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一要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对照《意见》以及工作方案,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水利部将建立部领导牵头、司局包省、流域机构包片的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对各地河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二要严格考核问责。各地要针对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抓紧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目标、主体、范围和程序,并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水利部将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环境保护部将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2017年底对建立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8年底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三要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八,抓好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是保障河长制有效实施的关键所在。各地要切实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一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要以《意见》出台为契机,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准确解读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二要注重经验总结推广。积极开展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跟踪调研,不断提炼和推广各地在推行河长制过程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好举措、好政策,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制度体系。水利部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三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大河湖科普宣传力度,让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第五篇: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

乡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17年以来,我镇切实按照省、市、县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在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河长工作中,结合镇区域范围内主要河流的分布情况,全面推动区域内主要河流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河长制”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现将我镇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主河道3条,分别是石门河(长公里)石京河(长公里)、扬之河(7公里)。镇级以下河段(沟)18条。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河长全覆盖体系。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由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镇级“总河长”,镇班子成员分别担任村的镇级河长,河流所经村村两委负责人、村民组组长分别担任村、组级河长,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镇、村、组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镇级河长9人,村、组级河长46人,河警长6人。对全镇范围内21条主要河流的各级“河长”名单均在村公开栏公布,实现了镇、村、组三级“河长”全覆盖。开展招募“民间河长”工作,招募“民间河长”20名,制定民间河长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为每位河长配发了专门工作日记,镇河长办不定期对各级河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建立健全制度,落实监督指导责任。镇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河长实施工作,多次对各自责任河段进行认河、巡河工作,履行河长职责掌握河库生态及管理现状,不断强化引领各级河长监督指导示范作用,培育河长制工作典型。坚持问题导向,各级河长全程参与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工作,重点对废水、污水、垃圾、河道采砂如何治理等方面进行“把脉”,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河一策方案已按要求全部编制完成。同时制定印发了《扬溪镇“河长制”巡查制度》、《扬溪镇“河长制”会议制度》、《扬溪镇“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扬溪镇“河长制”信息公开和通报制度》、《扬溪镇“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等五项相关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规范了河长制工作的运行,明确了河长工作的标准化规程,使河长制工作中发现的河库问题能明确责任、挂账整改、跟踪问效,引领河长制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三)注重宣传引导,层层传导压力。充分利用标语、网络、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高频率、大张旗鼓的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完善公示牌的制作设立,明确各级河长、单位的工作职责,通过压力传导,推动各级河长责任落实到位。全镇制作设立公示牌21块,公示牌安装于河流的显要位置。9月底按县河长办的要求对所有公示牌内容进行了整改完善,并增设了河长电话、河长办及环保监督24小时热线电话,确保群众举报、监督、投诉渠道的畅通。

  (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重点。一是开展专项行动,镇多部门协作互动,加强对河道电鱼、毒鱼、网鱼的宣传和巡查,严厉打击河道采砂行为,产生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扎实推进“散乱污”治理,拆除扬溪源养殖场7处,5600余平方,整改畜禽养殖场5处。二是以推进农村“****”为切入点,全面落实扬之河等河流水质监管机制。将河道的保洁工作发包给保洁公司,33名保洁员分网格进行巡查保洁。积极组织自愿者、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开展“相约河长制,牵手母亲河”公益性活动,对河道漂浮物及河岸垃圾、水生植物进行清理,确保水面整洁。三是结合“八小”水利提升工程建设,采取河道、沟渠逐段清理的方式,实施2017年石门近坑河、塘塍冯家河段、石门河、丛山河泉水塘段的河道综合整治和清淤工作,完成石门河段生态治理农发项目,明显改善了河段环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河道治理历史挂账多,治理资金投入不足。农村中小河沟多年来未有效清淤治理,垃圾、污水、占用河道河岸已成为“三大顽疾”。村民生态文明意识不强,存在一些生产生活的陋习,导致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治理需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财力。

  二是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协同推进工作力度不足,执法监管应急不及时,日常管理常态化未形成气候。

  四、2018年工作计划

  1、开展河长制“回头看”工作,需认真分析一年来的不足之处,做好县河长办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细化2018年的工作目标,调整充实镇河长办力量。同时抓住镇级河长关键少数,强化考核问责,压实镇村河长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2、重点抓住河道污水、垃圾的治理工作,解决“河清”问题。一是巩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成果,做到不反弹。开展扬溪、楼基两村非禁养区内养殖专业户摸排和生态化改造整治工作。二是开展零散违法采砂和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强化监督管理,限期整治和整改;三是深入推进****工作,完善水体保洁,做到河流全覆盖。打击违法向河道倾倒垃圾行为,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抓好丛山村污水处理项目实施,继续开展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工作,改善农村人居水环境。四是实施好涉水重点工程项目,全力保障实施好投资2500余万元的扬之河治理和农业综合开发生态治理项目,推进扬之河扬溪段水生态修复河保护。

  3、健全“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牢固树立全局“整治”观念,加强全流域调度,强化目标考核,推动措施落地生根,实现河道环境达到“水清、河畅、岸绿、鱼跃、景美”目标。

第六篇: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

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总结

  自5月15日县河长制推进会召开以来,我乡5月16日召开了XX乡河长制工作贯彻落实会议,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实行党政同责,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根据我乡实际制定了《XX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领导责任

  成立了XX乡 “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联系村干部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跨村组、跨领域、跨流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对村、组的目标考核。根据地域将河段分解落实到村组,落实了专门的河段长。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

  二、全面做好宣传教育

  通过召开群众会,利用脱贫攻坚进村入村等机会,以及利用QQ群、微信群等平台做好河长制落实的宣传,设置了河长制公示牌,让群众知晓保护河道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了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广泛凝聚了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流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抓好重点工作

  1.全力抓好矿山管理。综合利用环保督查等时机,加大境内非煤矿山等的管理,督促企业设置沉砂池等手段,做好砂石洗选等用水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同步督促企业做好厂区绿化和植被恢复,为保护水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2.全面抓好日常巡查。各河段长按照各级巡河频次,对各自负责的河段开展巡河工作,做好巡河记录,及时发现涉河问题,对河道发现的问题 “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并交由村、组进行整改。切实加强沿河沿岸项目监督管理,对涉水实施项目督促实施单位向县河长办报告,形成方案经批准后实施,杜绝涉河施工乱象。

  3.全力抓好重点项目。积极做好场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协调工作,保障项目用地,解决好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全乡范围内做好生活垃圾的处理,做到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做好沿河养殖企业排查和管理,做到全域无粪污直接排入河道。

  各村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组织村级保洁员每月进行至少一次全面大清理,按照河长制要求做好巡查和台账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解决。建立了工作督察制度,乡纪委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对辖区内环境治理实施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下一步我们将在“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年度工作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年度工作措施,进一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将河长制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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